新浪体育nba_外围体育投注app-【体育娱乐】

图片

图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4:51 来源: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邮编:247100,电话:0566-2318291,传真:0566-23182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着力加强基本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公共服务清单、计划部署落实和建议提案办理等相关信息,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突出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中心完善了公共资源配置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政府采购招标信息,增加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国有产权交易信息。2023年,我中心紧紧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2023,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开审查工作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增加招标文件发布环节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步骤,从政治导向、政策法律、语言文字等各方面严把信息安全关,着力解决错别字、错死链、不更新等突出问题。因本单位无行政管理职能,我中心至今未出台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优化主动公开目录,根据我中心工作实际调整目录设置,减少了新闻发布、行政权力运行等栏目,提高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二是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2023年主动向市场主体发布通知信息5件次,转办12345热线平台9件次,办结率100%参照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部门网站重新排版设计,细化服务指南、操作指引、互动交流等板块功能,将项目登记、招标信息发布、履约信息发布等交易过程步骤同步关联展示,做到项目信息一页公开,同时开设专家服务、监管信息、信用信息等专栏,方便各类市场主体信息一网通查

(五)监督保障一是我中心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及时传达上级政务公开精神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二是认真整改市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问题,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特点,进一步充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网站的发布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正确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