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202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邮编:247100,电话:0566-2318291,传真:0566-231829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升平台服务效能为主要目标,以健全完善平台功能为主攻方向,不断拓展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按照权力配置要素集中展示、统一风格的要求,将我中心机构职能、服务清单等信息迁移到市政府机构权力配置公开专栏,为人民群众便捷获取信息、咨询办事提供了便利。二是加强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依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LED屏等现有信息化系统和媒介资源,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的交易全过程信息完整公开,交易各方和社会各界可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查看,进一步扩大项目运行的公开面及项目运行的透明度。2020年,共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信息9479条(其中市本级 3221条),向省监管平台推送各类数据信息146689 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新的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及时对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公开制度等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做好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公开发布工作。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全过程中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纳入公开目录,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属性、公开时限、公开载体。二是落实代理机构的代理责任。与113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发布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代理职责和违约后果,促使代理机构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计算机和网络安全、信息发布质量安全三个方面加强自我管理,并对5家违约代理机构实施1-3个月的停号处理。三是落实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实行承办部门、办公室、分管领导三道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明确所有信息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自2019年9月29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以来,未出台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
1.完善平台建设。一是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增设政务公开部分栏目,进一步丰富信息发布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2020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4次,公开留言办理事项8件,发布解读信息5条。二是积极完善交易平台建设。通过疏“堵”、连“断”、补“漏”,全力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效地保障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推进。1-12月,全市累计完成交易项目8227个,全流程电子化率88.13%(市本级93.43%);291家单位办理了CA数字证书。市本级房建市政、公路交通项目和水利项目综合评分法示范文本已上线运行。
2.创优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一是拓展交易“增值”服务。推行电子保函的运用,放大资金效应,1-12月份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家数为15512家,占比为54.01%,累计盘活企业资金33.25亿元,电子化交易系统不断成熟和完善,为公共资源交易公平、阳光、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优化服务流程。压减“繁文缛节”。以满足全流程电子化和档案管理需要为准绳,不断地压减不必要的线下签字、盖章环节和纸质资料的提交,真正地实现了由线下“跑腿”到线上“数字流转”的转变;三是扩展平台服务功能。加强网上商城供应商的公益指导,2020年,指导和协助全市中小企业入驻徽采商城109家,比去年同期新增45家。四是取消网上商城履约保证金,并及时退付已缴保证金208万元。五是取消进场交易所有项目标书工本费收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五)监督保障。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重要工作内容,与中心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部门、具体承办人员及公开时限,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二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与市政务公开办多次对接,做好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三是跟进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派员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文件、会议精神,增强交易服务中心全体职工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2020 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67.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运行平稳,但距离社会期待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等。2021年,对标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我中心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上新台阶。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并完善我中心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标准化规范化制度措施,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二)推进“一项工程”。扎实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的覆盖延伸,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算法进一步完善服务、交易、监管系统的建设,实现标前组织、标中保障、标后监管相互衔接、互为促进的良性循环。
(三)着力“四个统一”。建设全市统一的交易系统和服务系统;制定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全市统一的示范文本;修订全市统一的服务流程、服务细则、办事指南;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标准、发布环节和发布时限,向市场主体提供标准统一、规范一致、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办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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