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地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文龙
2023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消保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消费维权基础工作,重点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消费纠纷化解、放心消费创建、社会监督和专项整治等工作,营造了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坚持教育先行,提升消费理念。利用“3·15”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教育“五进”等载体,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普及宣传,督促经营者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全市开展现场消费教育引导活动28场次,新闻发布会1次,印发宣传资料26000余份,就食品安全、老年人防诈骗、未成年人保护、预付式消费等投诉热点难点发布消费警示30余条。发挥消费体验馆、特色伴手礼的引领作用,引导消费品质提升,天方硒茶特级商务装伴手礼入选第三届“安徽特色伴手礼”名录,雾里青牌绿茶入选“2023长三角伴手礼”名单。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 家企业入选“安徽消费体验馆”、4件商品入选“安徽特色伴手礼”,2件商品入选“长三角特色伴手礼”。二是注重体系建设,强化消费维权。加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力度,建立经营者自我和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闭环。出台《池州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管理规定》,在大型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乡村地区按照“八个一”标准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825个。2023年,全市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8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2.87万元。全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6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6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2694人次。三是突出创建引领,优化消费环境。成立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及“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全力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街区、示范乡村、示范行业协会商会、示范县区等五大类创建活动,积极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城市。2023年,新增参创经营户2700余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家。建立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赔偿先付制度,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112家,4家企业(店)入选省级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优秀单位。组织参与“皖美消费新场景”评选活动,杨田农展中心、商之都购物中心等6家单位入选2023年度皖美消费新场景百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放心消费导航系统获评“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优秀案例。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凝聚共治合力。开展农村消费环境状况调查活动,了解农村消费者对当前农村消费现状及消费维权认知状况。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消费体察活动,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践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杜绝‘舌尖上的浪费’。组织开展“强制关注公众号”问卷调查活动,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征集经营者“强制关注公众号”线索1条。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发布《校外培训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推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联动和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皖南七市消费维权一体化协作,与上海市长宁区消保委共建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累计发展消费维权志愿者152人。五是开展专项整治,保障消费安全。聚焦消费维权的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校外培训机构、长江禁渔、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办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271件,涉案货值2000余万元,罚没款780余万元。
下面,我就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工作情况发布如下:
为努力营造元旦春节期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局于2023年12月启动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检查经营主体4295户,检查批发及集贸市场53个次,发现案件线索514个,立案查处488件,涉案货值金额1952.84万元,罚没款113.44万元,移送公安案件4件。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以保障元旦春节期间消费安全,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围绕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确保市场经营秩序。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制定《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明确要求,强化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以“两节”打假为载体,对市场主体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多层次、全覆盖宣传,增强经营者自觉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侵权假冒商品的辨识能力,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印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广播电视专题报道4次,信息报道81篇,悬挂宣传横幅12条,沿街商铺显示屏播放标语62条。
三是强化重拳打击。突出重点,围绕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场所和品种,依法严查侵权假冒、产品质量、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拓宽案源,通过全面排查摸底、与企联手、抽检、12315举报投诉和网络交易监测等多渠道,拓展案源发现,受理投诉举报486件,形成案件31起。抽检各类节令食品、服装、小家电、床上用品等产品143组,依法处置不合格商品。强化执法,部署打假集中执法攻坚行动,加大节日热销商品检查,提高执法力度,取得明显成效。贵池区局查处外地团伙驾车在池州售卖涉嫌侵权假冒案,查获假冒某知名品牌白酒1266瓶,涉案货值金额50余万元;青阳县局市场检查发现的销售假冒古井、口子窖、洋河等品牌白酒案,查获假冒白酒1209瓶,涉案货值金额11.65万元。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 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扣“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凝聚各方力量共识,继续做好消费教育引导、放心消费创建、执法监管和消费纠纷化解等各项工作,积极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获得感,促进消费活力迸发。
答记者问
1.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的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有哪些成效?2024年,“铁拳”行动是否继续开展?有哪些举措?
答: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组织保障,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行动中,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围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聚焦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将铁拳行动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反食品浪费、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食品“两超一非”整治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突出案件查办,发挥执法办案的震慑作用。共查处违法案件286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28件,1起案件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典型案例,13起案件入选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典型案例。专题发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8批共66个案件,向社会各界表明市场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坚定决心。
行动中,注重效果导向,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梯次、精准执法。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违免罚,给予经营主体一定的容错空间。二是对违法行为准确定性处罚,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广泛运用处罚、教育、告诫、约谈等方式,推动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和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根据《池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包容审慎清单》和《池州市市场监管免于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免予行政处罚(包括从轻、减轻、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市场主体180家,直接减少企业损失720余万元,因不实施行政处罚为企业带来间接经济效益400万元以上,对45家企业免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反欺诈”两大主题,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打击食品、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领域违法案件,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伪劣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消防产品,以及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检验检测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加油机计量作弊、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商标侵权或冒用地理标志、价格欺诈、网络营销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假劣农资、违法充装和检验气瓶行为等违法行为。同时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严查民生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同时,致力于将“铁拳”行动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群众利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利器。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柔性执法。严格审慎执法,对符合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严惩;对触及安全底线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打宣结合,立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论坛等线上阵地,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途径,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对社会关注的案件进行深度解读,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果,营造执法为民“铁拳”品牌的浓厚氛围。
2.2024年池州市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面有哪些设想和举措?
答:2024年,市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将以“创建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为主线,以”推进省民生实事”为主题,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努力擦亮“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消费在池州”品牌,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提质扩面增效,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让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一、坚持发展导向,推进放心消费创建
一是擦亮“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落实落细《“满意消费长三角"提升行动合作备忘录(2023-2025年)》和《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提升行动方案(2023- -2025年)》各项任务。深层次健全和规范执行长三角放心消费创建标准体系,以池州之力推动“满意消费长三角"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承办“满意消费长三角”、“满意消费在皖南”轮值会议,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二是抓实放心消费创建民生实事。联动创建省、市两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1个,示范街区4个。打造看得见、信得过、能放心的消费体验,带动更多单位、街区、行业、乡村及县区参与放心消费创建。三是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提质扩面。继续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和质量工作考核体系,参与省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放心消费创建评价标准,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联合开展旅游行业放心消费行动,培育创建一批放心景区、放心酒店,放心民宿,放心旅行社等放心消费单位。四是引导政策赋能放心消费创建。鼓励全市各地采取资金奖励、评优激励等手段为放心消费单位发展赋能,不断丰富放心消费扶持政策“工具箱”。五是营造放心消费创建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放心消费池州行”、“放心消费大声说"等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企业社会影响力、品牌知名度,激发企业创建热情,提升“放心消费在池州”品牌影响力。六是拓展线下无理由退货覆盖面。探索发展无理由退货商圈、市场、街区、景区,实现无理由退货单位增长目标不低于30%,全市总量突破5000家。全面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异地异店退换货活动,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商超推行消费环节先行赔付,支持引导其通过平等协商与场内经营者共同建立先行赔付保证金,提升消费信心。
二、坚持人民至上,打造12315服务品牌
一是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能。继续实施12315效能评价“季通报”制度,加大对基层办件全过程指导督办,持续保持12315效能评价全国领先。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投诉按时办结率和调解成功率稳步提升,结合投诉举报办理,梳理各业务条线风险点,提高市场监管执法预见性。
二是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发挥基层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拓展12315“五进”工作内涵,不断推动“五进”向更多领域和农村地区延伸,大力发展ODR企业,继续开展20佳评选活动,不断提升ODR企业活跃度,力争推动20%的消奖纠纷通过ODR源头化解。加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形成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联动衔接的“大调解”格局。三是深化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定期公布消费投诉总体情况和个案信息,推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消费投诉公示“红黑榜”机制,推动投诉信息“应公示尽公示”。鼓励基层创新,持续完善公示工作。四是发挥12315数据支撑作用。建立健全定期分析、定向跟踪、风险预警三项制度,分阶段、分领域统计分析、报告推送投诉举报重点问题清单,为监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加强对重点消费领域的投诉举报进行定向分析,督促经营者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五是加强消费宣传教育引导。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消协组织、行业组织的合作,强化对消费者的教育引导。围绕重要消费节点,积极开展消费推权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科学消费,提升消费者自我防范风险,依法维权的能力。
3.请问今年“3·15”期间将组织开展哪些活动?
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将紧扣“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系列纪念活动。
一是开展“激发消费活力”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联合相关部门于2024年3月15日在主城区方圆荟广场(原远东国际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咨询,提供便利服务。设置宣传展板、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向消费者介绍识假辨假知识,宣传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缺陷产品召回及燃气具、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
二是举办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及伴手礼企业展示活动。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开展池州12家省级示范单位及4件“安徽省特色伴手礼”集中展示活动,宣传推介我市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激发消费活力,提升消费品质。
三是开展保险行业消费调查评议活动。2024年3月-6月,市消保委、市保险业协会联合开展保险行业消费调查评议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座谈沟通、保险知识消费教育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保险客户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全市保险行业价格收费、公平交易、营销宣传、售后服务及争议解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开展调查。
四是开展2024年“3·15”消费维权知识线上答题赢红包活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五是开展“你点我检”消费体察进校园活动。结合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消费者代表走进池州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校园食品“你点我检”消费体察活动。
六是开展诚信经营暨放心消费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进农村、进景区,宣传诚实守信、放心消费等知识,引导广大市民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企业、市场等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快速受理、调解消费纠纷,督促经营者落实明码标价、诚信计量等制度,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七是开展假冒伪劣商品现场集中销毁活动。围绕与民生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开展“3·15”集中执法行动,现场集中销毁案件罚没物品,净化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八是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暨现场演示活动。通过电梯安全演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普及电梯法律法规、电梯安全乘用等常识,提高群众的安全乘梯意识。
九是开展“诚信3·15 服务到万家”促消费活动。集中展示推介食品、家用电子电器、家居建材等行业品牌产品,引导企业开展免费清洗空调、电动车免费保养等社会公益活动,不断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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