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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时间:2024-03-1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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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3月12日

发布地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文龙



2023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消保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消费维权基础工作,重点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消费纠纷化解、放心消费创建、社会监督和专项整治等工作,营造了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坚持教育先行,提升消费理念。利用“3·15”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教育“五进”等载体,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普及宣传,督促经营者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全市开展现场消费教育引导活动28场次,新闻发布会1次,印发宣传资料26000余份,就食品安全、老年人防诈骗、未成年人保护、预付式消费等投诉热点难点发布消费警示30余条。发挥消费体验馆、特色伴手礼的引领作用,引导消费品质提升,天方硒茶特级商务装伴手礼入选第三届“安徽特色伴手礼”名录,雾里青牌绿茶入选“2023长三角伴手礼”名单。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 家企业入选“安徽消费体验馆”、4件商品入选“安徽特色伴手礼”,2件商品入选“长三角特色伴手礼”。二是注重体系建设,强化消费维权。加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力度,建立经营者自我和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闭环。出台《池州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管理规定》,在大型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乡村地区按照“八个一”标准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825个。2023年,全市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8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2.87万元。全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6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6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2694人次。三是突出创建引领,优化消费环境。成立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及“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全力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街区、示范乡村、示范行业协会商会、示范县区等五大类创建活动,积极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城市。2023年,新增参创经营户2700余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家。建立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赔偿先付制度,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112家,4家企业(店)入选省级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优秀单位。组织参与“皖美消费新场景”评选活动,杨田农展中心、商之都购物中心等6家单位入选2023年度皖美消费新场景百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放心消费导航系统获评“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优秀案例。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凝聚共治合力。开展农村消费环境状况调查活动,了解农村消费者对当前农村消费现状及消费维权认知状况。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消费体察活动,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践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杜绝‘舌尖上的浪费’。组织开展“强制关注公众号”问卷调查活动,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征集经营者“强制关注公众号”线索1条。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发布《校外培训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推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联动和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皖南七市消费维权一体化协作,与上海市长宁区消保委共建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累计发展消费维权志愿者152人。五是开展专项整治,保障消费安全。聚焦消费维权的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校外培训机构、长江禁渔、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办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271件,涉案货值2000余万元,罚没款780余万元。

下面,我就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工作情况发布如下:

为努力营造元旦春节期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局于2023年12月启动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检查经营主体4295户,检查批发及集贸市场53个次,发现案件线索514个,立案查处488件,涉案货值金额1952.84万元,罚没款113.44万元,移送公安案件4件。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以保障元旦春节期间消费安全,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围绕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确保市场经营秩序。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制定《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明确要求,强化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以“两节”打假为载体,对市场主体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多层次、全覆盖宣传,增强经营者自觉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侵权假冒商品的辨识能力,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印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广播电视专题报道4次,信息报道81篇,悬挂宣传横幅12条,沿街商铺显示屏播放标语62条。

三是强化重拳打击。突出重点,围绕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场所和品种,依法严查侵权假冒、产品质量、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拓宽案源,通过全面排查摸底、与企联手、抽检、12315举报投诉和网络交易监测等多渠道,拓展案源发现,受理投诉举报486件,形成案件31起。抽检各类节令食品、服装、小家电、床上用品等产品143组,依法处置不合格商品。强化执法,部署打假集中执法攻坚行动,加大节日热销商品检查,提高执法力度,取得明显成效。贵池区局查处外地团伙驾车在池州售卖涉嫌侵权假冒案,查获假冒某知名品牌白酒1266瓶,涉案货值金额50余万元;青阳县局市场检查发现的销售假冒古井、口子窖、洋河等品牌白酒案,查获假冒白酒1209瓶,涉案货值金额11.65万元。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 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扣“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凝聚各方力量共识,继续做好消费教育引导、放心消费创建、执法监管和消费纠纷化解等各项工作,积极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获得感,促进消费活力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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