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
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2201-0003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成文日期: 2021-12-31 发布日期: 2022-01-03 17:59
发文字号: 池政秘〔2021〕36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市教体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317834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池政秘〔2021364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池州市人民政府   

202112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池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发展目标

 2025 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6 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1块,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超过 92%。带动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7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加强场地设施规划设计。编制实施《池州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指导县区制定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增加场地设施有效供给。升级改造市全民健身中心,启动市游泳馆、市公共体育场规划建设。东至、石台、青阳县和贵池区分别完成县 “五个一(小型体育馆、小型体育场、游泳设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区二个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乡镇(街道)完成三个一(小型室内健身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多功能球类运动场或笼式足球场)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推动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严格落实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全市新建或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小型足球场、健身步道、健身路径等健身场地设施达3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提升设施开放服务水平。落实好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促进学校体育场馆规范有序开放。鼓励市、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建立全民健身设施定期检修和维护机制,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丰富市民赛事活动供给。积极参与省四球一舞三级联赛、省社区运动会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促进各类人群广泛参与全民健身运动。持续开展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冰雪运动,到2025年实现23.4万人次上冰雪。大力发展足排篮三大球运动,推广普及县域足球;开展三大球传统特色学校认定和示范项目建设。推广武术、龙舟、围棋等传统运动项目,培育户外运动、水上、汽车摩托车等休闲运动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打造池州特色赛事品牌。依托我市地域人文特色和体育资源禀赋,市级重点打造池州马拉松、池州徒步大会、池州山地车大赛等赛事活动品牌,举办九华山杯长三角运动休闲嘉年华,推动赛事活动融入长三角体育一体化发展。支持各县区依托当地资源,积极培育1-2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促进重点人群活动开展。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常性开展职工体育活动,推行广播操等工间健身,加强职工健身服务。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适老化改造,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赛事活动。优化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利用传统节庆和文化旅游活动,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具针对性、更加乡土化的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符合女性特点的妇女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直工委、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构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依托市、县(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建成市、县两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实现常态化服务。建立科学健身专家库和资料库,建立科学健身知识发布和全媒体传播机制,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科学健身大讲堂。(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培养科学健身指导队伍。成立县区级指导员协会,吸引体育教师、文化站站长、村官、社区和农村医生、养老服务者等人士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采取分级、分类、交叉培训和巡回教学、送教上门等方式,加大对各类科学健身指导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表彰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率。(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创新科学健身服务模式。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居民体质档案。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体育健身一卡通管理服务模式。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举办覆盖各类人群的线上赛事和居家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池州行活动。推进科学健身指导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激发全民健身组织活力

优化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实现县(区)、乡镇(街道)体育总会全覆盖。立足群众健身需求,推动运动项目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向行政村(社区)下沉。鼓励发展社区体育组织。夯实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到2025 年,全市注册体育社团达100 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完善扶持引导政策。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创新发展,鼓励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力争3A级以上体育社团覆盖率达到20%。健全完善体育社会组织考核激励机制,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大力开展体育产业双招双引,推动体育产业强链延链补链,着力招引头部体育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进九华运动休闲小镇打造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体育赛事,构建体育运动休闲体验、体育赛事观赏、体育旅游商品等一体的体旅产业链。 扩大体育消费,拓展体育消费新领域、新场景,举办体育消费节,积极打造体育夜市。(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深化体教融合。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 1 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考核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建立体卫融合 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逐步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提供健康检测、评估、干预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健康管理、康复理疗等运动康复机构。(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推进体旅融合。支持各地依托丰富的绿水青山资源,建设户外营地、山地车赛道、徒步(登山)赛道、徒步骑行驿站、汽车露营地、休闲垂钓场、船艇码头等体育旅游设施,重点发展山地户外旅游、水上运动旅游、汽车摩托车旅游、太极拳和健身气功康养旅游等体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力争全市创建国家、长三角和省级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精品景区、精品线路5个以上,省级以上体育旅游示范基地2-3个。 (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推动体科融合。推动智慧场馆、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等建设。建设市级智慧体育服务平台,打造集体育赛事报名、体育场馆预约、群众健身指导等为一体的智慧体育服务体系。推广运动银行个人运动码,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全民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七)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讲述全民健身故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传播社会正能量。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模范县(区)创建。加强与一带一路和长三角区域全民健身交流,不断增强池州体育的影响力。推动体育公益事业发展,鼓励体育明星和爱心人士参与群众体育公益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传媒中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八)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出台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推动共同富裕工作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文明城市(县城)测评体系、纳入乡村振兴计划。市教育和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政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文明办、市乡村振兴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九)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鼓励支持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落实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制定实施体育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管力度,健全风险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完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维护智慧体育平台等系统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发布时间:2022-01-03 17:59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