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直幼儿教育集团2024年秋季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池州市直幼教集团2024年秋季公办幼儿园小(托)班招生工作,特制定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市直幼教集团杏花村幼儿园:拟招小班幼儿210人,托班幼儿20人。
(二)市直幼教集团翠微苑幼儿园:拟招小班幼儿150人。
(三)市直幼教集团三台山幼儿园:拟招小班幼儿120人。
(四)市直幼教集团百荷幼儿园:拟招小班幼儿120人。
(五)市直幼教集团和泰幼儿园:拟招小班幼儿60人。
(六)市直幼教集团伊美幼儿园:拟招小班幼儿60人。
二、招生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小班适龄幼儿。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托班适龄幼儿(招生范围为优先片区)。
三、报名登记
(一)符合优先入园登记的片区
1.市直幼教集团杏花村幼儿园:南馨园、维多利亚和清溪南苑小区。
2.市直幼教集团翠微苑幼儿园:翠微苑小区。
3.市直幼教集团三台山幼儿园:中梁熙樾府小区、山泉家园小区。
4.市直幼教集团百荷幼儿园:百荷园小区(建设中路以北、翠柏路以西、百牙路以南、青阳路以东的区域)。
5.市直幼教集团和泰幼儿园:和泰星城小区。
6.市直幼教集团伊美幼儿园:伊美城市首府小区、高速地产秋浦天地小区。
(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指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绿卡持卡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徽商服务卡持有人子女。
(三)参加公开摇号的幼儿报名登记
优先登记片区幼儿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报名登记信息及材料审核通过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面向城区常住适龄幼儿公开摇号招生。当报名参加公开摇号的人数小于或等于报名幼儿园剩余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当报名参加公开摇号的人数大于报名幼儿园剩余招生计划数的采取公开摇号录取。
四、报名材料
(一)优先登记片区幼儿报名材料
以各园优先登记片区内住宅房产为入园依据,分两种情况:
1.幼儿父母(含幼儿),城区有独立产权或属于主产权人(按份共有的最大份额产权人)共有产权的住宅房产,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幼儿父母(含幼儿)在城区无住宅房产,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幼儿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产证、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幼儿父母(含幼儿)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
(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报名材料(见附件)。
(三)摇号幼儿只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程序
(一)公布招生方案
通过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池州市直幼儿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招生方案。
(二)报名登记及审核
1.优先入园(片内)幼儿信息登记:2024年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信息登记:2024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片内幼儿、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信息审核:2024年5月27日- 5月29日。
(三)公开摇号
1.公开剩余学位数:2024年5月31日。
2.参加摇号幼儿信息登记:2024年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摇号幼儿信息审核:2024年6月4日-6月6日。
4.电脑公开摇号:2024年6月10日。
公开摇号录取工作委托公证部门组织,现场邀请纪检人员、教师代表和家委会代表参与监督,摇号结束后立即公示摇号结果。
六、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
1.市直幼教集团杏花村幼儿园:长江南路488号。
2.市直幼教集团翠微苑幼儿园:罗城路59号。
3.市直幼教集团三台山幼儿园:建设路与虎泉路交叉口。
4.市直幼教集团百荷幼儿园:建设中路51号。
5.市直幼教集团和泰幼儿园:石台路544号。
6.市直幼教集团伊美幼儿园:沙济路368号。
市直幼教集团招生咨询电话:19810668060 19810664080。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同一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园办理报名登记。
(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家长,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名登记,入园资格不分先后顺序,无须提前排队。
(三)双胞胎及多胞胎幼儿进行摇号登记,只能取一个号,如果摇中,同胞胎都获得入园资格。
(四)已录取的幼儿办理正式入园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五)如有以下情况,一律取消入园资格:
1.幼儿家长提供的相关报名登记材料,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等情形。
2.取得入园资格,办理登记手续时,幼儿身份信息与报名登记信息不一致。
(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池州市直幼儿教育集团、贵池区幼儿教育集团。
附件: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园审核要求
池州市直幼儿教育集团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园审核要求
一、军人子女。符合市教体局、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双拥办《关于印发〈池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池教体基〔2022〕12号)的军人子女,所需材料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人武部汇总审核后,在2024年5月26日前报市直幼儿教育集团杏花村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园。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市教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池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池教体基〔2019〕204号)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须提供消防救援人员所在单位总队(驻地为池州市的可为支队级单位)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身份认定证明、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2024年5月25日前到市消防支队政治处登记,经市消防支队政治处审核后于5月26日前报市直幼儿教育集团杏花村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园。
三、公安民警子女。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规定的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5月25日前到市公安局登记,经市公安局审核后于5月26日前报市直幼儿教育集团杏花村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园。
四、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符合市教体局《关于对奋战在抗疫一线医护人员未成年子女重点开展教育关爱工作的通知》(池教体基〔2020〕1号)和区委、区政府印发的《贵池区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及有关待遇落实工作实施办法》(贵疫防指〔2020〕69号)规定的2020年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须提供市卫健委提供的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名单、现居住地证明、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幼儿家长在2024年5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市直幼儿教育集团杏花村幼儿园审核,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园。
五、绿卡持卡人子女。符合《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来投资商服务绿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池政办〔2020〕25号)和市人才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池人才组字〔2018〕1号)规定的绿卡持卡人子女,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服务绿卡》、现居住地证明、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幼儿家长于2024年5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市直幼儿教育集团杏花村幼儿园审核,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园。
六、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市教体局《关于印发<池州市规模以上企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池教体基〔2024〕34号)规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入选国家、省、市级人才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含在池高校)持有科技创新成果的创新创业人才、负责企业管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持有技师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以及持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江淮优才卡高层次人才、人才办公开引进的储备人才等人员子女,须提供企业或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含企业任职文件、一般情况下就职企业最近3个月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引进培养的人才相关证明材料(含学历、职称等)、现居住地证明、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幼儿家长于2024年5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市直幼儿教育集团杏花村幼儿园审核,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园。
七、徽商服务卡持有人子女。符合省民营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合肥市政府、芜湖市政府、徽商银行、安徽民航集团《关于印发<安徽省徽商服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及<徽商服务卡服务指南>的通知》(皖民营办〔2021〕7号)规定的徽商服务卡持卡人子女,须提供《徽商服务卡》、现居住地证明、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幼儿家长于2024年5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市直幼儿教育集团杏花村幼儿园审核,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