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1758/202305-00078 | 组配分类: | 本级“六稳”“六保”政策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标题: | 池州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池民生办〔2023〕1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5-10 | |
废止日期: |
池民生办〔20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池州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就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力争39个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1535个左右,开发公益性岗位2300个左右。举办招聘会不少于430场次。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17200人次以上,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2000人次以上。
二、推进举措
(一)升级“三公里”就业圈平台。总结推广“三公里”就业圈试点经验,扩大“三公里”就业圈覆盖范围,形成精准化、智能化的基层就业服务网格,促进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加大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等实体岗位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有就业需求的社区居民,促进劳动者实现就近就地就业。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鼓励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满足不同居民多样化就业需求。
(二)拓宽重点群体就业渠道。挖潜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空间,募集一批就业见习岗位引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过渡就业,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就业,扎实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缓解农民工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确保就业帮扶车间数量及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人数总体稳定,确保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统筹做好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三)攻坚企业招工用工难题。开展“两保五对接”“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落实重点用工服务“白名单”制度。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帮助企业稳住现有岗位,开发新的岗位。以解决企业需求为导向,高效运营人力资源产业园,继续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定向助企行动,鼓励企业“点单”,人社部门“接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上菜”。用好用活安徽公共招聘网,健全完善池州就业网运行机制,提升“宜业回池”返乡就业大数据平台运行质效,全力打造全市求职用工“线上云端”平台。
(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开展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树立合理的就业观。在2023年春节前后开展“宜业回池、接您返乡”活动,畅通池州籍在外人员“回家”就业创业通道,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高校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让公共就业服务“触手可及”。
三、支持政策
(一)“ 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6000元/年标准给予奖补,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列支。
(二)“ 三公里” 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 300—500 元/年/人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100元/次/人的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就业帮扶车间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就业帮扶车间400元/年/人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2023年“三公里”就业圈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
“三公里”就业圈绩效评价等次 |
创建2023年度安徽省充分就业社区 |
|||
主城区(县区 城区)社区 |
优秀(85分以上) |
良好(75分以上) |
城市社区数 |
创建成功数 |
|
贵池区 |
31 |
24 |
7 |
47 |
24 |
东至县 |
8 |
8 |
|
13 |
8 |
石台县 |
6 |
5 |
1 |
6 |
3 |
青阳县 |
7 |
6 |
1 |
7 |
4 |
九华山风景区 |
|
|
|
3 |
|
池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 |
|
|
|
2 |
|
总计 |
52 |
43 |
9 |
78 |
39 |
2023年就业促进行动任务分解表
|
招聘活动(场次) |
青年见习岗位(个) |
公益性岗位(个) |
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 |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人次) |
新增技能人才(人) |
市本级 |
90 |
301 |
350 |
1250 |
650 |
1030 |
贵池区 |
90 |
450 |
550 |
4800 |
3340 |
2040 |
东至县 |
90 |
326 |
525 |
4500 |
3200 |
1840 |
石台县 |
60 |
150 |
340 |
750 |
500 |
300 |
青阳县 |
90 |
274 |
420 |
3700 |
2550 |
1490 |
九华山 |
2 |
34 |
25 |
400 |
310 |
200 |
集中区 |
3 |
/ |
45 |
800 |
650 |
500 |
开发区 |
5 |
/ |
45 |
1000 |
800 |
600 |
全市目标任务 |
430 |
1535 |
2300 |
17200 |
12000 |
8000 |
“新徽菜·名徽厨”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520人次,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390人;评定池州市原生态美食名菜(名小吃)20道、名厨25名、名店10家;开发徽菜师傅专项能力标准不少于10项;认定市级原生态美食名厨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推出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3条,特色美食村 5个,培育新增池州原生态美食连锁企业2家、餐饮连锁店 7家。
二、工作措施
(一)挖掘推广池州美食文化。宣传推广池州原生态美食品牌,主推九华健康素食、池州富硒美食、池州鳜鱼鲜品、池州山野珍品、池州特色小吃等系列产品,全方位展示九华素宴、杏花村诗宴、池州鳜鱼宴、石台富硒宴、陶公菊宴等特色宴席。推选第二届池州原生态美食名菜20道、名厨25名、名店10家。积极参加各类文化旅游节、美食交流活动,加强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有机衔接,利用高铁、机场、景区、酒店等线下场所及微信、抖音等线上平台广泛宣传池州原生态美食,形成县县有名品、店店有名菜、处处有名食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美食制作技能培训。对标徽菜师傅专项能力标准开发,在现有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基础上,完善优化各地徽菜师傅培训项目,调整后的培训项目于6月底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新增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原则上具备开发为专项能力标准的条件。动态更新承训单位。结合学员满意度,评估培训组织实施绩效,在现有定点培训单位组训基础上,动态更新承训单位并及时认定发布,更新后的承训单位于6月底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积极创建烹饪类技能大师工作室,不断提升培训承载能力和培训质量。推动行业协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及餐饮企业围绕池州原生态美食的选材、加工、烹饪等过程及菜品“色、香、味”,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对具有代表性的池州名菜(名小吃),建立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引导餐饮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对在省、市名厨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及业内公认、技能高超且在技能传承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美食名厨,允许破格晋升技能等级,并推荐申报省级“徽菜名厨”。
(三)优化徽厨就业创业服务。开发原生态美食师傅创业培训项目,将“池州原生态美食名厨”纳入市级创业创新大赛范围,适时举办池州原生态美食师傅专场招聘会。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新建、改(扩)建或共建一批池州原生态美食师傅创业街区,打造“有名气、接地气、能圈粉”的池州原生态美食打卡地、商业圈。同时,加大对街区内创业企业支持力度,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加大池州原生态美食连锁店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加快池州原生态美食菜品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就餐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探索“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新模式,促进全市餐饮产业整体升级。
三、支持政策
(一)强化培训资金保障。对参加池州原生态美食制作技能培训的人员,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方式,给予参训人员最高1200元/人培训补贴,其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培训补贴;餐饮企业开展在职厨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最高5000元/人培训补贴。鼓励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开发或参与开发池州原生态美食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
(二)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根据池州原生态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情况,按规定给予创业就业补贴。对重点就业群体创办的原生态美食创业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的,按规定发放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助力池州品牌培育。组织开展池州“原生态美食名厨”评选认定活动,对于认定为市“原生态美食名厨”的,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徽菜名厨”的,当地财政配套给予1万元奖励;对于被认定为市级原生态美食名厨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开展池州原生态美食制作技能培训,培养池州原生态美食名厨。 |
开展池州原生态美食制作技能培训不少于520人次,新增徽厨390人。认定第二届池州原生态美食名菜(名小吃)20道、名厨25人、名店10家。开发池州原生态美食制作标准10项,力争其中4项被列入省级专项能力考核规范目录。认定池州市原生态美食名厨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 |
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推出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市级特色美食村。 |
推出3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5个市级特色美食村。到2025年,共推出10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20个市级特色美食村。 |
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县(区)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鼓励池州原生态美食企业 开设连锁店、加盟店。 |
新增池州原生态美食连锁企业不少于2家,新增池州原生态美食餐饮连锁店7家。 |
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巩固提升已建成的205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质量,继续扩大助餐服务供给,新增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85个(城市24个,农村61个)。
二、推进举措
(一)盘活存量资源。整合利用现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办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等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具备条件的开辟独立老年助餐服务场所,不具备条件的设立相对独立的出入口和助餐区域。结合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助餐服务圈。
(二)扩大服务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有爱心、有资质、有信誉的大中型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发展“物业+老年助餐”服务,发挥物业服务自身优势,开展助餐服务。支持老年食堂(助餐)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
(三)完善助餐模式。农村地区鼓励各地探索创新符合本地特色的助餐模式,形成亮点并推广。利用“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模式,积极打造由党员、爱心人士等组成的助餐队伍。不断优化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在满足助餐功能的同时支持老年食堂(助餐点)利用非就餐时间拓展服务内容,开展老年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让老年餐桌同时成为“书桌”“茶桌”。
(四)推进运营规范。全面推进老年助餐服务信息化建设与使用,提升助餐结算收银设备使用率以及补助资金发放进度。建立长效机制,助力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化、优质化、便利化。支持老年食堂(助餐点)面向社会开放,提升自我造血功能。每年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评比一批老年助餐服务品牌,授予“老年助餐服务品牌单位(企业)”,当年被评为老年助餐服务品牌单位(企业)的,由市级财政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加强日常监管。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消防安全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督促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场所建设等工作指引和“六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以群众知晓度、满意度和食品安全等项目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库,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予以取消运营资格。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设施配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等督促各地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
(二)强化资金支持。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省级将予以一定的一次性建设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承担。老年人助餐补助、运营补助资金由各县区(含九华山、开发区)财政自行统筹解决。市级财政继续为建成并运营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购买综合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保障老人用餐安全,降低运营风险。市主城区老年人助餐补助、运营补助由市、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
(三)落实减免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 |
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4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 61个。 |
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评选一批老年助餐服务品牌单位(企业)。 |
市民政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
4 |
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日常监管, 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
市民政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统筹做好资金保障,支持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运营,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等适当给予就餐补助。 |
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 |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3年全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任务分解表
地区 |
小计 |
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任务量 |
其中: 城市农村任务量 |
||
老年食堂(个) |
老年助餐点(个) |
2023年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任务数(个) |
2023年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任务数(个) |
||
贵池区 |
22 |
18 |
4 |
10 |
12 |
东至县 |
20 |
16 |
4 |
6 |
14 |
石台县 |
18 |
15 |
3 |
3 |
15 |
青阳县 |
20 |
17 |
3 |
3 |
17 |
九华山 |
3 |
2 |
1 |
/ |
3 |
开发区 |
2 |
2 |
/ |
2 |
/ |
合 计 |
85 |
70 |
15 |
24 |
61 |
健康口腔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全部单独设置口腔科,牙椅总数较2022年增加5%,3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以上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二、推进举措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覆盖18%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启动市、县级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加强爱牙科普宣传。推动各地积极创建口腔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和示范社区。
(二)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公立口腔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健全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三)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依托市级口腔质控中心,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00人。
(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皖卫函〔2022〕134号)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发挥各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新增牙椅、口腔类医疗机构的建设等,积极申报争取公立口腔专科医院政府专项债项目。
(二)实施定向培养。积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三)强化考核调度。指导各地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并开展考核调度,对进展滞后或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健康口腔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分解任务 |
|||||||
省重点任务 |
池州市重点任务 |
贵池 |
东至 |
石台 |
青阳 |
九华山 |
集中区 |
经开区 |
|
1 |
加强口腔预防保健,6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基本覆盖;年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6%的适龄儿童 |
加强口腔预防保健,4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基本覆盖;10月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8%的适龄儿童;推动各地积极创建口腔健康教育示范学校 |
4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覆盖率100% |
4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覆盖率100% |
4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覆盖率100% |
4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覆盖率100% |
4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覆盖率100% |
- |
4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覆盖率100% |
10月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8%的适龄儿童 |
10月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8%的适龄儿童 |
10月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8%的适龄儿童 |
10月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8%的适龄儿童 |
10月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8%的适龄儿童 |
- |
- |
|||
创成口腔健康教育示范学校1家 |
创成口腔健康教育示范学校1家 |
创成口腔健康教育示范学校1家 |
创成口腔健康教育示范学校1家 |
- |
- |
- |
|||
2 |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启动市县级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启动市县级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健康口腔四进”等主题宣传活动 |
依托市第二人民医院启动县级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 |
依托东至县中医院启动县级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 |
依托石台县人民医院启动县级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 |
依托青阳县人民医院启动县级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 |
- |
- |
- |
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健康口腔四进”等主题宣传活动 |
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健康口腔四进”等主题宣传活动 |
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健康口腔四进”等主题宣传活动 |
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健康口腔四进”等主题宣传活动 |
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健康口腔四进”等主题宣传活动 |
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健康口腔四进”等主题宣传活动 |
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健康口腔四进”等主题宣传活动 |
|||
创成口腔健康教育示范社区1家 |
创成口腔健康教育示范社区1家 |
创成口腔健康教育示范社区1家 |
创成口腔健康教育示范社区1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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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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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公立口腔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进一步健全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 |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公立口腔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单独设置午晚间、周末门诊时间段的预约号源,并通过信息化预约平台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开放;进一步健全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午间门诊、晚间门诊设置率100%,实施“无假日”门诊;单独设置午晚间、周末门诊时间段的预约号源,并通过信息化预约平台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开放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午间门诊、晚间门诊设置率100%,实施“无假日”门诊;单独设置午晚间、周末门诊时间段的预约号源,并通过信息化预约平台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开放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午间门诊、晚间门诊设置率100%,实施“无假日”门诊;单独设置午晚间、周末门诊时间段的预约号源,并通过信息化预约平台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开放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午间门诊、晚间门诊设置率100%,实施“无假日”门诊;单独设置午晚间、周末门诊时间段的预约号源,并通过信息化预约平台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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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市第二人民医院加强对口帮扶,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口腔诊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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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进口腔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口腔科建设,省口腔医院新院区、合肥市口腔医院滨湖新院区、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口腔医院开诊;新增10个市、4个县设立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各市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总数较上一年增加5% |
推动民营口腔专科医院正式运营,启动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10月底前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总数较上一年增加5% |
10月底前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增牙椅1张 |
10月底前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增牙椅1张 |
10月底前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增牙椅1张 |
10月底前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增牙椅1张 |
- |
- |
- |
5 |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增加医学院校口腔专业招生人数,提高毕业生留皖就业率,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 |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 |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 |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 |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 |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 |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 |
- |
- |
10月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 |
10月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 |
10月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 |
10月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 |
10月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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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培训市县口腔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3项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3项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3项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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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
加大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 |
加大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 |
加大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 |
加大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 |
加大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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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
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
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
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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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健康口腔行动相关项目,分配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健康口腔行动相关项目,分配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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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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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强化考核调度,强化对各市健康口腔行动落实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
强化考核调度,强化对各地健康口腔行动落实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
强化考核调度,至少开展1次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
强化考核调度,至少开展1次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
强化考核调度,至少开展1次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
强化考核调度,至少开展1次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
强化考核调度,至少开展1次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
强化考核调度,至少开展1次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
强化考核调度,至少开展1次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
安心托幼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 年,全市新建成 2—3 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全市新增托位1600个。普惠园覆盖率达95%以上,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98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接续解决好家长按时“接娃难”问题。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举措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1.增加普惠托位供给。坚持普惠优先,支持社区、用人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努力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
2.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新投入使用的公办园均需开设托班,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均需报请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当地卫健部门备案。秋季学期全市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托班幼儿数不超过20人,按“两教一保”配备师资,师生比不低于1:7。
3.规范幼儿园普惠性托育认定。组织县、区教体局需严格按照省定《安徽省示范性托育机构评分标准》(评估分数不低于800分),且实际运营满1年的幼儿园,开展普惠托位认定工作。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1.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所,新增公办学位1980个。在此基础上,多渠道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确保秋季开学后,各县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幼儿园。
2.落实民办普惠园奖补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计划投入537万元支持民办普惠园发展,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予以补贴。持续开展无证园治理工作,全面消除、杜绝新增无证幼儿园。
(三)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1.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组织23名学前教育专家指导组成员,通过调研、督查、指导、开展专题讲座、答疑解惑等形式,指导各幼儿园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组织好幼儿一日活动,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2.持续开展整县帮扶工作。组织30所优质园帮扶东至、石台58所薄弱园,促进县域城乡学前教育协同发展。启动第三轮整县帮扶工作,进一步缩小贵池区学前教育城乡间、区域间、公办与民办之间差距。
3.开展市一类园评估认定工作。今年新创建市一类园5所,市一类园覆盖率达19.88%;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市特一类园和市一类园开展复评工作,通过以评促提升,持续发挥省、市一类园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有序推进暑期托管服务
坚持“公益普惠,家长自愿”的原则,鼓励各幼儿园在调研家长需求的基础上,“一园一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暑期托管服务方案于6月底报当地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暑期托管服务要立足幼儿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合理安排每日活动,以游戏化课程为主,整合资源开展各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与生活活动,解决暑期家长“带娃难”。
(五)多举措开展安心托幼宣传
1.政策宣讲全覆盖。组织各幼儿园通过班级家长会、微信群,将安心托幼惠民政策向幼儿家长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扩大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2.线上线下全推进。4月、9月设定为全市安心托幼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组织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户外显示屏等,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宣传月期间组织县区分别报送2篇典型案例、3条活动信息,市教体局分别向省教育厅、民生网站选送优秀典型案例,市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向省、市媒体推送相关活动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各地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 元 /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
(二)规范收费管理。各县区要按照《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扶持和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意见》《关于落实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精神,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制定本区域内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上限标准,坚决遏制幼儿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三)强化要素保障。指导托育机构按标准配备照护服务人员。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及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全市新建成 2—3 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 各县(区)至少新建成 1 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
市卫健委牵头,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各县(区)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 岁托班。 |
市教体局牵头,市卫健委配合 |
3 |
2023 年春季学期, 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
市教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托幼一体化幼儿园的普惠托位认定。 |
市教体局牵头,市卫健委配合 |
5 |
有序推进暑期托管服务。 |
市教体局牵头,县区配合 |
6 |
市一类园认定工作(贵池区1所,石台县1所,青阳县2所,九华山1所)。 |
市教体局负责,县区配合 |
7 |
学前教育整县帮扶工作。 |
市教体局负责,学前教育指导中心配合 |
8 |
全市累计拨付不少于2077万元的生均公用经费和延时服务补贴 |
市教体局负责,县区配合 |
“安心托幼”行动宣传任务分解表
县区 |
省民生网 |
市民生网 |
向省教育厅推送案例 |
省级媒体 |
市级媒体 |
备注 |
市本级 |
1 |
1 |
1 |
4 |
2 |
|
贵池区 |
1 |
1 |
1 |
2 |
1 |
|
东至县 |
1 |
1 |
1 |
2 |
1 |
|
石台县 |
|
1 |
1 |
1 |
1 |
|
青阳县 |
|
1 |
1 |
1 |
1 |
|
九华山 |
|
1 |
|
1 |
1 |
|
此项工作由学前教育指导中心牵头负责。
区及行政村明确管理人员、并公示联系方式。统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适当安排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小区及行政村的体育设施维护补助。市县(区)两级主管部门将健身设施管理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年度督查检查不少于2次。
(二)实施城市步道建设行动
4.纳入规划。出台主城区及东部三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各县区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5.规范建设。参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市县教体、自规、住建等部门依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城市健身步道规范建设。
6.可视化推进。以地图标注方式细化步道年度建设任务;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推动城市公园健身步道系统互联互通。
(三)实施资源整合利用行动
7.利用好闲置资源。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建设6个体育公园(口袋体育公园),4个社区百姓健身房。
8.开放好学校设施。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
(四)实施群众健身普及行动
9.做好健身指导。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常态化组织“三大球”“三小球”、游泳、冰雪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全民健身大讲堂活动,教会群众 1—2 项运动技能。全年举办培训活动200场以上。
10.丰富赛事活动。办好市县乡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市、县、乡三级联赛;县区应在全民健身“一县一品”“一县多品”上发力,鼓励群众周末和早晚健身。持续打造赛事品牌,举办池州马拉松、青阳徒步大会,引进2个以上国家级赛事。全年举办赛事活动100场以上。
(五)实施快乐健身宣传行动
11.市县(区)联动宣传。通过市县融媒体平台、健身设施现场、体育赛事、健身指导进社区等平台和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讲好了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提升群众满意度。
12.省级平台展示。报送高质量的图文、动漫、短视频等体育信息,在安徽综艺·体育频道等融媒体平台,全方位展示池州市全民健身风采。
13.典型示范引领。及时总结快乐健身行动中有益经验,在社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管理及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步道建设等方面,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做法,积极向省市民生办推送典型材料。
每月各县区报送有质量的体育信息不少2-3篇,形式和内容不限。年终典型案例各县区不少于1篇。
三、支持政策
(一)经费投入到位。谋划好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推进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完成市县“五个一”和乡镇(街道 )“三个一”体育设施建设。中央集中体育彩票公益金、体育强省资金及市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等重点用于或支持各县区快乐健身项目,不足部分由市县一般公共财政兜底保障。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设施建设。2023年快乐健身行动市县投入资金测算约4655万元。
(二)场地供给到位。各县区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向公园、公共广场、闲置资源等“要地”,添置篮球架、乒乓球台、健身路径等器材;向已建好的居民小区、公共广场等区域管理单位“借地”,在群众日常聚集较多的地方增设健身场地设施。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三)政策落实到位。出台贯彻《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设施的意见》等文件的落实措施,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企业主体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将省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2023年快乐健身行动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2023年快乐健身行动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措施 |
完成 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完成255个小区和行政村体育设施的配建、维修、补建。 新建小区,按标准配建体育设,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 |
1.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拟定快乐健身方案。 3.录入省体育智慧平台。 |
2月底 2月底 3月 |
市教体局牵头, 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4.建立联合审查督查机制。 |
3月底 |
市住建局牵头, 市教体局、市自规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 |
将健身设施管理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年度督查检查不少于2次 |
5.市县开展2次督查。 6.将市教体局2022年制定的健身器材试行管理办法上升为部门联合发文或政府层面规范性文件。 |
5-11月 12月
|
市教体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责 |
3 |
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健身步道建设规划。建设步道40公里。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 |
7.出台主城区及东部城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 8.各县将步道建设纳入县城建设规划。 9.将今年建设任务标注在智慧体育平台中的地图上。 |
3月 6月 2月底 |
市教体局牵头,市住建局,市自规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建设6个体育公园(口袋体育公园), 4个社区百姓健身房。 |
10.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 (第二批),并向社会公布,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 11.出台贯彻《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设施的意见》落实措施。 12.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主城区建1-2个口袋体育公园。 13.贵池区制定省级配建健身房的运营管理办法。 14.县区各报送1个体育公园或百姓健身房典型案例。 15.出台健身房管理办法。 |
4月
5月
10月
6月 11月 9月 |
市教体局牵头,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推进4所学校“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 |
16.出台贯彻省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管理办法具体措施,鼓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设施。 17.督促新建学校按开放条件设计、施工。 |
5月
全年 |
市教体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教会群众 1—2 项运动技能, 培训不少于 2.5万人次。举办赛事活动,参赛人数不少于 11万人次。 |
18.将体育社会组织推广运动健身项目情况纳入年底评价考核。 19.在市教体局官网开辟快乐健身专栏,推广健身项目和健身知识。 20.举办健身培训200场、赛事100场。引进国家级赛事2场。 21.健身赛事活动录入省智慧体育平台。 |
11月 3月 全年 全年 |
市教体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每月各县区报送有质量的体育信息不少2-3篇,形式内容不限。全年各县区典型案例不少于1篇。 |
22.健全市县体育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采篇人员。 23.实行信息“三审”制度。 24.实施每月通报、年终奖励机制。 |
2月底 全年 全年 |
市教体局牵头,市融媒体中心、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集中体育彩票公益金、体育强省资金等转移支付补助支持各县区快乐健身项目。市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快乐健身行动,不足部分由县一般公共财政兜底保障。 |
25.谋划好体育类项目,建立重点项目库,推动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 26.做好经费测算。 27.按任务数和因素法做好资金分配。
|
全年 2月 2月底
|
市教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市、县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将省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
28.体育部门及时将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用地计划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29.宣传好健身设施用地租期不超20年等利好政策。 30.细化省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措施。 |
3月 全年 7月 |
市自规局、市教体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7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1750个。
二、推进举措
(一)发掘现有资源潜力。结合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充分利用城区广场、公园绿地、地下人防工程和交通设施用地等有限土地资源,因地制宜改造增设公共停车泊位,缓解老城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区域停车需求。
(二)加强智慧停车管理。结合“数字城管”平台,开展ETC“无感收费”工作试点,加强与“皖事通”数据有效衔接,尽快接入“皖事通”平台,完善“智慧停车”“找车位”服务功能,精准服务停车需求,提升车位使用效率,方便市民及时使用。
(三)推进错时共享开放。统筹城区停车资源,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扩大容量、释放存量,将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
(四)动态调整优化布设。统筹考虑城区活动和交通通行,在确保,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优化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需要。
(五)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加大宣传报道频次,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用地政策。强化用地保障,充分开发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零星空闲储备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二)强化资金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建设。鼓励设立专项资金,采取贴息或奖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通过与政府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统一组织建设运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三)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严格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标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在有条件的公交枢纽站点、汽车客运站,规划建设换乘公共停车场,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增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泊位。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结合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新增改建扩建停车位;依法依规利用已有城市广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医院、中小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新建改建公共停车泊位。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依法依规利用已有人防工程地下空间,新建改建公共停车泊位。 |
市人防办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 “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扩大容量、释放存量,将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 |
市文明办牵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需要。 |
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负责分工负责。 |
7 |
建立统一的城市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鼓励各地将有条件的汽车客运站现有充电设施纳入公共充电服务范围,为社会提供充电服务。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
市发改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充分开发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零星空闲储备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方式供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 |
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立项、规划、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放心家政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万人次以上;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达到100%;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2200人;争创1家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5名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二、推进举措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家政服务“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地梳理辖区内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及现有政策,科学制定2023年员工制家政企业引育、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制定实施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二)强化项目调度。分级实施“周巡查、月调度”推进问效机制,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区(管委会)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缓慢的县区(管委会),采取发放提示函、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各地要建立健全包保责任制度,加强日常督促检查。
(三)加强依法行政。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家政经营主体运营管理中的问题。强化信息平台对接,归集家政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在市场准入环节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等实施任职资格限制。指导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四)组织年度验收。持续推进“一人一证一码”,积极开展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申报工作。对各地放心家政培训情况、员工制企业推进情况、“一人一证一码”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形成年度行业发展报告。
(五)加强宣传推广。通过“五进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依托各类宣传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形成覆盖广、时效快、触面深的立体式宣传体系,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放心家政行动。在行业活动举办、标准化制定实施、竞赛获奖等方面加强宣传推广,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营造关注、支持放心家政行动的社会氛围,让放心家政行动深入人心、温暖人心。
三、支持政策
(一)争取省级奖补。积极指导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进行星级评定申报,争取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政策支持。
(二)落实市级奖补。遴选争创省级优秀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对职业技能培训、“回炉”培训、“一人一证一码”等予以支持。
(三)鼓励县区奖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实际,配合出台员工制企业培育、培训奖补等支持政策,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2023 年岗前培训2200人次、“回炉”培训9800人次。 |
市商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打造产教融合基地。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和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组织开展技能竞赛。 |
市商务局牵头,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招引一批龙头企业,扶强一批本土企业,升级一批中介制企业,2023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县级覆盖率达到100%。 |
市商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优化信用信息服务,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健全标准体系,2023 年基本建立。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大力推行亮码(牌)上岗。 |
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引导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发展新兴服务。 |
市商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落实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奖励;落实财税、金融保险、用房用电、体检等支持政策。 |
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池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文明菜市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完成23个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其中,城区菜市6个,乡镇菜市17个。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市级文明菜市行动工作专班机制,加强商务、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协作。强化各地主体责任,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二)梳理信息台账。各地重新摸排菜市基本情况,统计形成信息台账,对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逐一确定是否“达标”,制定 2023 年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将年度任务分解到月,配合月通报确保序时完成年度任务。
(三)坚持科学调度。分级实施“周巡查、月调度”推进问效机制。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菜市进行暗访。开展市县两级联动检查监督,对各地菜市常态化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随机测评。探索建立文明菜市建设常态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动态组织验收。原则上实行动态验收,菜市完成整
治和改造提升后,将在1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2023 年 10月底前,完成年度所有项目验收,验收合格项目报省级复核,依据《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奖补资金。
(五)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网站、公众号、宣传板、手机短信、公交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
三、支持政策
(一)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按照省级要求组织各地积极争取扶持资金,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30万元(新建的最高可达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二)落实配套政策。引导未达标的菜市完善硬件设施,对达到标准的给予一定支持;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制定具体措施,做好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落实相关配套支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整治提升和运营管理。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市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根据本地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完善通风设施,指导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完善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引导文明经营,营造良好氛围。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健全排水系统,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做到渠道通畅;规范垃圾处理,配置垃圾储运设施,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加强清洗消杀,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吹干等设备;加强厕所保洁,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规范停车管理,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加强巡逻管控,禁止乱停乱放。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老有所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市老年大学新增学习人数7.55万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0.1万人左右(其中线下7.8万人、线上2.3万人),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3.3%以上。
其中,2023年,全市老年大学新增学习人数2.43万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7万人(含线下学习6.05万人),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老年教育体系的服务网络。
二、工作措施
(一)多措并举,扩容增量。
1.改建一批。坚持为民惠民,持续推进基层老年学校向基层延伸,盘活存量资产,整合现有办公用房、中职学校、中小学校舍、文化馆(站)、老年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敬老院等资源,改扩建老年学校101所。
2.扩容一批。对照建设标准,进一步挖掘办学潜力,扩大办学场所,扩充办学容量,提升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高校、社区老年大学(学校)建设规模。
3.新设一批。指导市科技馆、市图书馆等场所举办老年大学,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不少于3所。
4.网办一批。依托党员电教、终身学习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老年远程教育。发挥市、县两级老年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优势,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全市已建成及新建老年学校(大学)远程老年教育学习网点覆盖率达100%。
(二)丰富内涵,提质增效。
1.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池州市老年教育专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整合各方资源,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专兼职教学队伍。调整更新全市老年教育师资库。评选认定市级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4个以上。组织基层老年大学负责人、骨干教师和远程教育“三员”培训,市县区覆盖率达100%。评选认定一批老有所学行动先进典型和案例。鼓励城乡老年大学通过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农村地区老年学校提供支持。
2.加强教学资源建设。认真落实全省老年教育课程教学指南,遴选、整合、开发一批通用课程、特色课程,开发建设一批体现池州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创新教学方法,将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读书、讲座、研讨、参观、展演、游学和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
3.推进智慧教学。池州开放大学牵头,指导县区推进安徽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子平台和全省老年教育资源中心资源分中心建设,并辐射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基层为重点,组织老年人常态化开展线上注册学习。加强老年智能教育,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引导、支持建立学习团队、网上学习圈、移动学习群等新型学习组织,加强对老年学习团队的培育、指导、管理、服务。
4.深化办学水平。统一规范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名称。持续推进“银辉”微课堂活动,全年组织授课不低于50场次。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组织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通过点面结合,推动提升基层老年大学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评选市级老年示范学校(大学)10所。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建立与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投入792万元推进各级老年大学建设。其中,对改建的公办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老年大学,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少于30万元、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石台县积极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县级以下公办老年学校按200元/人·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国资委、税务、人行池州分行等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对社会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出租闲置的国有资产、落实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依法依规举办老年学校的给予支持。
(三)强化师资保障。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要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符合条件的高校艺体医学类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可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支持各地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兼职教师。
2023年池州市老年大学(学校)建设目标任务
序号 |
单位 |
年度新增(所) |
学习人数(万人) |
|||
线下 |
线上 |
合计 |
年度新增 |
|||
1 |
市直 |
1 |
0.40 |
0.40 |
0.80 |
0.08 |
2 |
贵池区 |
52 |
2.23 |
0.17 |
2.40 |
1.07 |
3 |
东至县 |
14 |
1.93 |
0.15 |
2.08 |
0.70 |
4 |
石台县 |
20 |
0.38 |
0.04 |
0.42 |
0.14 |
5 |
青阳县 |
13 |
1.08 |
0.16 |
1.24 |
0.42 |
6 |
九华山 |
1 |
0.03 |
0.03 |
0.06 |
0.02 |
总计 |
101 |
6.05 |
0.95 |
7.00 |
2.43 |
|
备注 |
1.本表格所统计的老年学校,含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办、社会力量办老年学校。 2.本表格所统计学习人数,是指县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老年大学(学校)学习人数。 3.目标任务:根据《安徽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老有所学行动方案》,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老年教育体系的服务网络,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任务分解。 |
主办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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