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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消防安全提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消防救援局 发布时间:2025-02-24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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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类企业逐步复工复产,外来务工人员陆续返岗,出租房入住率大幅提高,但出租房常见耐火等级低,空间狭小,人员密集,生活用电设备多,可燃物多,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现象,消防安全隐患重重。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房东和租客,在消防安全方面都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房东的消防安全责任
  1、房东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并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2、 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按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约定的由出租方承担。
  3、对租户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
  4、发现火灾隐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消除或制止。
  5、 对出租房进行维修管理,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二、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
  1、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房东消除。
  2、应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不私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安全使用燃气;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不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等区域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发现火灾要迅速报警,起火后要第一时间逃生,不要贪恋财物。可在房内配备手电筒、毛巾、逃生绳和灭火器,在灭火逃生时大有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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