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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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领导
  • 内设机构(二级机构)
单位全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规范简称:市市场监管局
社会信用代码:11341800MB1851093N 办公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九华山大道520号
联系电话:0566-2083812 、0566-203634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单位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池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第三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查处督办辖区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协助反垄断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以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协助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较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机械等有关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市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 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4.与市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商务领域行业管理及许可(不含药品流通),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以及农贸市场规划布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商务执法,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姓名:周纳新

职位: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566-2083808

分工:
主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简历:

   

    周纳新,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姓名:胡成发

职位: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566-2088238

分工:
负责人事教育、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建设、工青妇、老干部、乡村振兴、双拥、文明创建、统一战线、计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监管及综合协调等工作。联系市电梯行业协会。
简历:
       胡成发,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

姓名:王效愚

职位: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566-2023445

分工:
负责机关事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统计、保密、档案、财务装备、内部审计、信用监管、质量发展、标准化、认证认可、科技和信息化、注册许可、双招双引、营商环境等工作。联系市质量技术协会、市机动车辆检验检测协会。
简历:
      王效愚,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姓名:陈颖川

职位:副局长

联系电话:0566-2087716

分工:
负责法规、药品监管及综合协调等工作。联系市医药行业协会、市药学理事会、市中药材协会。
简历:

  陈颖川,女,汉族,1982年1月出生,党校研究生学历。

姓名:张文龙

职位:党组成员、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联系电话:0566-2618147

分工:
主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工作。负责综合执法(竞争执法、执法稽查)、市政府热线办理、广告监管等工作。联系市广告协会、市家具建材行业销售协会。
简历:
       张文龙,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党校大学学历。

姓名:吴培智

职位: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566-2041020

分工:
主持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负责质量监督、知识产权、个私监管、价格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市场规范管理等工作。联系市个体民营企业协会。
简历:
吴培智,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机构名称:办公室 负责人:汪涛
职位:副主任 联系电话:0566-2083812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人事教育科 负责人:汪莉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27636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相关人才队伍建设、职业资格管理和市场监管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法规科 负责人:程贤钿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23285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国家赔偿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和案件核审工作。负责监督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工作。

机构名称:财务装备科 负责人:钱健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3821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装备配备工作。指导并监督直属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机构名称:信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汪善华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23259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定全市信用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推广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承担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 

机构名称: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中共池州市非公企业综合委员会) 负责人:毕永东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619315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的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信息数据库。

机构名称:价格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章毅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3810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并组织实施。承担和指导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机构名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邱争艳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31615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参与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网络市场监管各类统计报表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

机构名称: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章宏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3822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机构名称:质量发展科 负责人:方平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3826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拟订实施我市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机构名称: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杨宣进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3845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机构名称:食品安全协调科 负责人:吴旭东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3837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和信息发布。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机构名称: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黄治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3848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分析掌握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机构名称: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纪良海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7735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协调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机构名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人:王彬乐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7710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拟订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安装、使用、维修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机构名称:计量科 负责人:李志成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3839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机构名称:标准化科 负责人:陈国秀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3835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标准的立项、统一审批、编号、发布等工作,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大违法行为。承担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机构名称: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王斌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3817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定实施认证、合格评定和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获得资质认定的校准、检测、检验室进行监管。推动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工作。指导认证行业、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机构名称:科技和信息化科(信息中心) 负责人:王传民
职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0566-2083880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全市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承担市局技术机构重大技改项目立项审核相关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机构名称:知识产权服务保护科 负责人:曹超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3829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上级指定的相关标志保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依据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推动信息服务的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和发布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信息工作。 

机构名称: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负责人:陈俊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3849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相关政策。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指导企业开展商标专利权质押融资、保险等有关工作。贯彻上级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机构名称:药品安全协调科 负责人:储芳芳
职位:副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3802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订加强药品安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药品监管中重大问题,推动健全药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市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机构名称: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洪艳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87721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分析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机构名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李宪骉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21917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担中药材产业发展推进工作。 

机构名称:机关党委 负责人:檀艳红
职位:专职副书记 联系电话:0566-2083832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协调市场监管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

机构名称:注册许可局 负责人:王欣
职位:局长 联系电话:0566-2318260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定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工业产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等工作。

机构名称: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 负责人:路欣
职位:主任 联系电话:0566-2036235
办公地点: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来访接待等工作。承担网络交易纠纷的协调工作。指导县、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举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