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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市卫生计生委 来源:本部门 发布时间: 2017-01-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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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池州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广电大楼11楼, 邮编:247000,电话:0566-3393736,传真:3393888)。

一、概述

2016年,池州市卫生计生委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条例》、《池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池政公办﹝2016﹞12号)、《池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池政公办〔2016〕14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卫生计生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在法规政策宣传、提供便民服务、加强政民互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公众监督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全工作机制。

一是根据《关于成立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池卫计〔2016〕25 号),明确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信息工作的计划、协调、监督、考评和组织工作。二是印发《〈池州市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池卫计〔2016〕89号),就组织实施、信息工作主体、信息内容和审核、信息考评等作了详细规定。

(二)明确工作责,抓好任务落实。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规定机关各科室、市直卫生计生单位是信息工作的主体,负责本单位、本科室的信息收集和编写工作。二是细化分解任务,先后印发《2016年各县(区)、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任务分解表》、《关于印发〈市卫生计生委2016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分解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补充通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分解落实政务公开专项考核内容的紧急通知》等文件,明确机关各科室、市直卫生计生单位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三是严格审核把关,规定机关各科室、市直卫生计生单位报送的政务信息,除经本级卫生计生委分管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外,必须填报《池州市卫生计生系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上报审核表》,确保报送信息的质量。四是加大奖惩力度,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撰写信息积极性,制定《池州市卫生计生系统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工作评选奖励办法》,对各工作主体政务信息报送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年终进行汇总统计,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优化门户网功能,对门户网页面布局、栏目设置等进行升级改版,突出政策宣传、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功能;二是规范公开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规范》,结合工作实际,设置20个一级栏目、80个二级栏目,明确各栏目内应公开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网内容全面;三是拓宽公开渠道,立足门户网、政务公开网等自有平台,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广告等媒体栏目,搭建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信息发布平台;四是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结合 “世界卫生日”、“世界人口日”、 “全国法制宣传日”、“三下乡”等宣传服务日,以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海报、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深入宣传民众关切的“深化医疗改革”、“全面两孩”、公共卫生服务、计生三项制度、母婴保健、重点传染病防控、新农合保障等法规政策,提高群众提高政策知晓度。

(四)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落实财政资金公开。按照市财政局部署,在时间节点内公开市卫生计生委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情况。

2、推进权力运行公开。一是全面公开市卫生计生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分表及流程图、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等,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公开所有执法信息;二是落实“双公示”制度,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按上级要求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事项办理结果同步在市政府和委公开网公示。

3、推进政策决策和执行公开。一是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计生领域规范性文件,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网上征集、媒体沟通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二是推行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点工作提出的卫生计生事项以及上级领导批示交办件,及时公开进展和完成情况,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4、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社会关注高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生育政策调整等卫生计生重大政策,及时在门户网就出台背景、执行口径进行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在线访谈以及举办现场服务活动的方式进行政策宣讲、答疑解惑,发布权威信息。

5、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通过市长热线、部门信箱、在线咨询、以及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准确回复公众情况反映260余件。二是运用市广播电视台“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等互动访谈类节目,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保障群众多样化医疗需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等主题,与听众直接交流沟通,在线答复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重视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回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区域内主流媒体反映的社会关注度高、迫切需要回应的热点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公开事实真相,疏导公众情绪。本年度“山东非法经营人用疫苗事件”引发部分儿童家长的关注,市卫生计生委经过认真排查,第一时间通过网站、新闻报刊发布《池州市疾控中心采购疫苗与涉事疫苗无关》的声明,及时消除民众对疫苗恐慌情绪。

(五)突出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

1、推动医疗卫生信息公开。一是规范院务公开,区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疗费用、医疗质量、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和服务承诺6个方面的医疗服务信息;二是按季度发布区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汇总比较报告,促使各医疗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群众就医费用。

2、实行城市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开。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职责权限按季度发布市区生活饮用水(管网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按丰水期和枯水期发布市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

3、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以及传染病防控信息的公开。全年发布食品安全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20条,发布区域内传染病防控工作动态、预防传染病的健康知识、转载上级卫生计生部门依法已经公开的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41条。

4、推进新农合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新农合政策文件、统筹补偿方案、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定期公开新农合补偿和大病保险补偿对象和标准,内容包括户主、补偿金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事透明度。

5、加强人口计生信息公开。一是多渠道广泛宣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解读。二是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 “全面二孩”、“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优抚”等政策措施及其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政务公开网、门户网、新闻媒体、公告公示栏及时公开计生三项制度优抚对象和标准;三是公开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及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等奖惩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00余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基础类信息180余条,人事招聘、规划计划、招标采购、部门预决算、公示公告、新浪体育nba、新闻发布等基本业务类信息140余条,决策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权力运行、医疗卫生、新农合保险、医养结合、人口计生等重点领域信息310余条,精准扶贫、民生工程、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其他类信息17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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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规办理申请1件。其中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在提供、公开政府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的质量还需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培训方式,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是进一步做好重要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坚持 “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创新解读形式,更多的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丰富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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