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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5-01-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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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疑问,请与池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长江大厦8楼,邮编:247000,电话:0566-2080637,传真:0566-208063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政务公开与信息化相融,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了科技服务保障能力和行政行为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及时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权责清单及目录等内容,严格按“三定方案”,公开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办公地址、负责人等信息。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及时公开科技管理和项目信息,项目申报、项目公示、项目下达等栏目应更尽更,有效保证项目信息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公布科技项目类信息共计4条。

是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全年通过主动回应、互动回应、部门信箱回应群众关切事项5件。严格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已办结,并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严格遵守“三审”制度,规范报批后方可发布。根据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清理历史无效信息、更正不规范表述等错误信息,为信息发布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加强决策部署落实、规划计划、建议提案办理、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全方位加大政务公开力度。2024年,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8条,微信公众号“池州市地震局”上发布各类信息165条。

(五)监督保障

由局办公室牵头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对2024年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清单进行任务分解,督促责任科室及时公开信息。组织具体负责人员参加全市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网站日常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断提升科技系统政务公开水平。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与公众互动仍需加强,重点领域工作动态公开不够全面等。

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规范性,对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领域及时准确给予回应;二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涉及科技项目资金等的信息,引导科技工作者、企业和高校科研人员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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