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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投资促进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 2025-01-1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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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百牙中路1号,邮编:247100,电话:0566-2567271,邮箱:zsjd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公开我局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情况,明确责任科室以及监督方式,并按季度更新我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在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公开由我局协办的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60号提案等15个提案答复意见。在财政资金栏目及时公开我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各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加强政务互动,网站全年共受理并答复留言4条,聚焦群众回应关切,发布招商引资工作相关主动回应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未制定依申请公开文件,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要求,严格把关信息的保密性、敏感性以及个人隐私等情况。二是做好政务公开历史信息清理工作,仔细梳理历史数据,全面清理无效、无关信息,规范信息发布格式内容。我局未出台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部门文件,无相关政策解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局网站招商引资宣传作用,及时发布池州投资导向、投资平台、投资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等各类招商动态信息。强化网站运维管理,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安排专人负责维护,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制定《市投资促进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检查和重点时段巡查,杜绝错链、断链和信息显示错误等问题发生。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主动回应发布内容不够丰富,有些内容发布的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集中学习,切实培养起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做到自觉、及时、高效发布政府信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招商引资情况及时通过发布信息方式进行主动回应,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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