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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5-01-1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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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东湖中路229号311室 ,电话:0566-2819218,邮箱:czsfgwbgs2021@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委在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8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9条,政务动态信息91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67条。一是主动公开重大项目、主城区超市价格监测信息和粮食收购价格与进度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知晓的政策信息。二是聚焦经济发展,及时公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紧扣民生领域,深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同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发布政策解读9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7条。

(二)依申请公开。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工作。2024年,我委新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9件,行政诉讼1起,到期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我委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6件。根据本年度政务公开要求,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持续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监测、检查,及时更新栏目,修改错误信息,清理无效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我委网站和信用池州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2024年度单位网站发布信息1387条,信用池州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1条、订阅数3342个。公开内容围绕经济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发改系统的重点工作及社会关注的经济热点和与本部门相关的民生信息。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超前谋划不够、内容挖掘不深、调查研究不到位等问题,个别科室和二级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数量偏少、质量不高、报送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努力使政府信息工作更加符合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二是认真研究学习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要求,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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