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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5-01-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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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16楼,邮编:247100,电话:0566-2020886,传真:0566-202441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1条,其中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15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136条。一是做好重点发布。根据省厅制发的市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强化信息发布。公布化工项目备案5个、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查处结果信息4条、民营经济发展和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等方面信息49条;及时公开办结人大代表建议9项、政协委员提案30项。二是强化互动回应。以数字化转型升级、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场景示范应用等方面为重点,面向企业分别发布了《池州市商业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池州市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池州市数字化转型发展示范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池州市制造业场景应用创新行动方案》等行动方案调查征集4期,反馈调查征集结果4期;制作《池州市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图片解读材料1个、《池州市数字化转型发展示范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文字解读材料1篇。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主动公开1件,同意公开1件;2024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现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审核发布。遵循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二是实时更新信息。对照信息更新要求,对动态类信息及时发布、阶段总结类信息按期发布;及时清理无效、无需长期保留信息2024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无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做好网站备案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要求,及时联系主管部门变更网站名称和网站域名。二是推进池州工业平台建设。与池州传媒中心开展宣传合作,借助媒体讲好工信故事、展现工信形象,助推池州工业发展。全年累计刊发新闻报道542篇。

(五)监督保障。一是抓好业务培训。配备2名专职人员,组织市、县(区)业务骨干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专题培训,2024年参加培训活动2批次、10人次。二是抓好公开保障。开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业务梳理,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做到任务清单化、责任化,督促业务科室及时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工作闭环机制推进任务落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部分科室主动公开意识不足,对调查征集程序不了解,材料准备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理论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常态化开展部门网站调查征集程序、内容、格式等方面的学习,改进我局调查征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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