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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25-01-0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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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教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石城大道广电大厦1602室,电话:0566-2317832,传真:0566-2317838)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官网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新闻动态和业务信息等1525条;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285条;通过局微博账号发布信息27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08条。全面公开教育政策,出台了2024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同步公开政策问答。第一时间公开2024年池州市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名单,梳理全阶段教育收费项目,公开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现行收费项目及标准,进一步推进教育收费透明化;同时公开池州一中、十一中等校教师考录信息及后续流程,教师职称评选、学生评奖评优等群众关心关切内容,定期公开校园安全、学生资助等民生领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结,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1、2024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无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4个

2、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三级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对现存信息进行梳理,及时更新栏目,修改错误信息,清理无效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单位网站建设,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做好“两微”平台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中考、高中招生等政策信息,妥善回复后台各类咨询、建议。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招生政策及结果、中高考信息的推送力度,强化网站与新媒体的稿件互通。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集中办公,及时传达上级政务公开精神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二是印制《市级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事项指引目录》手册,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对本科室法定公开内容做到心知肚明,主动开展相关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发布不规范,将会议、活动类信息上传至公开目录。二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部分科室产生信息未能按时提供相关内容。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集中办公,传达有关要求,对已有信息进行梳理,及时清除无关信息,同时对有效信息按照目录进行整理,确保信息类型与目录一致。二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结合科室职责督促各科室基层单位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加强对池州市第一中学、第十一中学、市直幼教集团、市特教学校、市第八中学、市第十中学、贵池区实验小学、青阳中学、石台县实验小学等校的教育类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指导,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指导县区做好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政策和教育热点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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