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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3-01-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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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围绕卫生健康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卫健委部门网站共发布信息1862条,网站点击量892965人次。一是强化基础常规信息公开,依托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发布主机构人事、政策文件、规划计划、权责清单、权力运行、财政资金、招标采购、决策部署落实、建议提案办理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298条。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托部门网站设置“疫情防控”“健康口腔行动”等专栏,方便公众获取卫生健康权威信息。三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公开《池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等本级政策解读信息14条;发布疫情防控等热点回应信息42条,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1期,受理办结12345便民热线2929件、网络信箱74件。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结(其中涉及医疗卫生服务的3件予以公开、2件予以部分公开,另1件因信息尚未形成,暂无法提供)。本年度依申请公开办理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内容更新维护,制定任务要点和推进计划,实时动态调整。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公开保留及废止的文件目录,按照标准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增设“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专题,集中公开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信息,指导县区卫健委规范公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结果信息。二是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2022年,健康池州HealthyChizhou微信公众号发布卫健要闻、健康知识832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一名领导、一个科室、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台账”管理模式。二是强化调度推进,以督查为抓手,限时整改问题反馈。三是加强业务交流培训,举办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培训班,解读工作要求,完善公开标准,确保任务按时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要素不全;二是县区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专题设置不规范。

改进措施:全面梳理年度任务指标,广泛听取多方意见,一是制定《池州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模板》,明确机构公开内容;二是统一全市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专题建设,明确专栏目录设置,规范信息公开要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方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面,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等文件要求,在全市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分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急救中心、其他公共卫生机构等7个类别公开医疗卫生机构信息105家,其中民营机构19家,公立机构84家,公立机构公开率达100%。严格对标《安徽省医院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依托各医院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诊疗服务、医疗价格、门诊预约等18个二级目录,确保医疗服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目前按标准在网上建立信息公开专栏的机构9家,其中公立医院8家,民营医院1家。2022年度,我委被选定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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