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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1-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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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红森大厦B座6楼;邮编:247000;电话:0566-2034129;传真:0566-203412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势、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立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主责主业,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累计公开政府信息共622条,发布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80条,财政资金类信息24条,政策解读类信息6条,回应关切类信息1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09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及时办理完结。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持续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和审查工作,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持续公开。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公开工作,公开文件清理结果,明确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梳理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巩固和丰富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池州数字城管”等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城市管理领域最新政策、工作动态、创新举措等信息,畅通线上互动交流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优化完善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提升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全年共受理12条网站留言反馈,均已及时完成答复。

(五)监督保障

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公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科室责任,定期自查自纠推进。畅通网上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明确政务公开投诉举报、责任追究制度,提升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规范化水平。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0.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部分政务公开栏目未能及时更新。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对部分政策的内容解读不够深入,解读方式比较单一等。三是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的格式存在不规范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力量,落实专人负责。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理念,形成公开自觉。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素质。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学习交流研讨,逐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三是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针对本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采用专题新闻发布会、漫画、问答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丰富政策解读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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