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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1-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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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池州市百牙中路1号六楼市乡村振兴局,电话:0566-3383779,邮箱:chzfpb@126.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池州市乡村振兴局在市政务公开办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围绕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分工,不断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加强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落实。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市政务公开办确定的主动公开目录,认真按照要求,及时调整栏目目录并积极公开标准目录中的事项。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与热点回应质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解读工作,大力创新解读形式,采取文字、图文双重解读、关联文件的方式,使得解读内容通俗易懂。通过“在线访谈”、“政风行风之窗”等节目主动回应社会关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做好基础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围绕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持续加大相关衔接政策、社会帮扶、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等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领导分工调整,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统筹、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及时修订更新《池州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各科室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工作原则;做好入侵防护、漏洞扫描等技术防范;定期接受第三方监测,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情况立即整改。

(四)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工作实际,逐项梳理建立我局主动公开标准目录,规范公开事项具体内容,进一步提升公开实效。完善在线互动功能,健全热线工作制度,市长热线、部门邮箱均安排专人办理回复,做到及时回应群众问询。2021年,共受理网友在线留言7条,市本级共答热线信息1条,省12317转办件1个,均已办结。

(五)监督保障。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在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督导县、乡、村三级做好巩固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第三方测评指标和反馈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梳理问题清单,把责任落实到科室,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整改。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局2021年6月从原市扶贫开发局重组挂牌,当前正处于衔接阶段,中央及省对乡村振兴部门三定方案尚未确定,职能不明确,加上人员调离、人手紧张等因素,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工作谋划还不够精细,部分栏目信息发布不够全面,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强化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发布,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切实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市乡村振兴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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