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140M/201802-00004 | 组配分类: | 国土空间规划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标题: | 池州市贵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02-06 |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贵池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 录
前 言. 1
一、自然与经济社会状况. 2
(一)区域概况. 2
(二)土地利用状况. 3
二、规划实施情况. 4
(一)《规划》确定指标情况. 4
(二)总量目标实施情况. 4
(三)增量目标实施情况. 6
(四)效率目标实施情况. 6
(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6
(六)规划实施成效及问题. 7
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8
(一)指导思想. 8
(二)调整原则. 8
(三)调整依据. 9
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情况. 11
(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11
(二)土地利用结构及布局调整情况. 13
五、三线划定情况. 18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18
(二)城市开发边界. 20
(三)生态保护红线. 20
六、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可行性分析. 22
(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22
(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22
(三)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分析. 23
(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24
七、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保障措施. 25
(一)健全规划实施的法律制度. 25
(二)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25
(三)发挥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26
(四)完善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制度. 28
附表. 29
表1重点生态保护区名录. 29
表2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 30
表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1
表4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2
表5 规划控制指标分解表. 36
表6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37
表7 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 38
表8 “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 39
《池州市贵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和城镇发展的用地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十三五”规划编制并全面实施以来,特别是城乡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新情况、新问题的凸现,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中的耕地、建设用地现状与《规划》编制时制定的土地利用目标发生较大变化,《规划》制定的土地利用布局、目标与客观实际、发展需求不协调、不适应,影响规划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为适应新形势下贵池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布局,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确保贵池区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成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对《池州市贵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
规划范围与现行规划保持一致,含池州市贵池区辖区内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为250496.70公顷。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采用2014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和相关权威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基础。
1、地理位置
贵池区是安徽池州市辖区,位于安徽省南部,北临长江,东北与铜陵接壤,南连黄山、九华山,西北与安庆隔江相望。
贵池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长江“黄金水道”横贯全区76公里,常年通航5000吨级船舶,属国家一级航道,可建一类口岸港口码头。国家二类口岸池州港是长江干线重点港口之一,被国务院批准对外国籍船舶开放,港口年货物吞吐量达1800万吨。沿江高速公路、铜九铁路和在建的城际铁路穿境而过。
2、经济社会状况
2014年末,全区总人口为66.29万人,常住人口61.00万人。其中男性人口为33.75万人,女性人口为32.54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50.9%、49.1%。出生人口7554人,死亡人口5243人。
2014年末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5.31亿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30.25亿元,同比增长4.6%;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99.40亿元,同比增长10.5%;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85.66亿元,同比增长8.6%。人均生产总值达29534元,比上年增加2607元。
2014年末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7.71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其中,第一产业投资5.90亿元,增长59.6%;第二产业投资93.02亿元,增长18.4%,其中工业投资92.52亿元,增长20.9%;第三产业投资78.78亿元,增长15.7%。
2014年末,全区土地总面积250496.70公顷,其中农用地203793.95公顷,建设用地25876.82公顷,其他土地20825.93公顷。
1、农用地
耕地49623.85公顷,占农用地24.35%;园地1623.87公顷,占农用地0.8%;林地139444.78公顷,占农用地68.42%;其他农用地13101.45公顷,占农用地6.43%。
2、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20913.64公顷,占建设用地80.81%,其中城镇工矿用地9230.73公顷,占建设用地35.68%;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4866.22公顷,占建设用地18.80%;其他建设用地96.96公顷,占建设用地0.39%。
3、其他土地
水域19163.00公顷,占其他土地92.03%;自然保留地1662.93公顷,占其他土地7.97%。
二、规划实施情况
1、总量目标
《规划》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保持在42124.53公顷以上,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33682.76公顷以上;
《规划》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8148.0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0739.1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总量控制在6747.55公顷以内。
2、增量目标
《规划》到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8583.6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不超过7486.07公顷,占用耕地不超过5472.05公顷。
3、效率目标
《规划》到2020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24平方米/人以内。
4、补充耕地目标
《规划》到2020年全区补充耕地5472.05公顷,预测到2014年阶段性补充耕地3283.23公顷。
1、耕地保有量
2014年底全区实有耕地面积49623.85公顷,比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42124.53公顷多7499.32公顷。规划实施期间,贵池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数量质量并重,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大力保护耕地,有效地实施了对耕地的管护,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兼顾到生态建设和粮食安全等多方面因素。
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014年底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4468.19公顷,完成了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3682.76公顷。规划实施期间,贵池区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这一重要任务在规划实施期间中得到了很好的执行,保护成效明显。
3、建设用地总规模
2014年底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25876.82公顷,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28148.03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24358.7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未超出阶段性指标。
4、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2014年底全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20913.64公顷,规划目标年为20739.12公顷,超出规划目标174.52公顷。
5、林业等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规划基期年全区林地面积113391.53公顷,2014年底全区林地面积139444.78公顷,较规划基期年增加26053.25公顷。
规划基期年全区水域面积29185.12公顷,2014年底全县水域面积19163.00公顷,较规划基期年减少10022.12公顷,水域面积减幅较大,主要原因是滩涂开发。
2014年底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2833.33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2125.00公顷、占用耕地1416.6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与占用农用地规模、占用耕地规模均未超出规划控制指标。
截止到2014年,全区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1940.00公顷。
2014年,全区总人口66.2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7.12万人,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9230.7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48.67平方米,超过规划下达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规划至2020年,全县实施重点建设项目300个。截止2014年底,已实施重点建设项目250个。主要有九华山民用机场、宁安铁路、铜九铁路、沿江城际、西部沿江产业园连接线、迎宾大道线路、沿江高速公路、牛头山港区、梅龙港区、秋浦河航道整治工程、500千伏涓桥输变电工程、平天湖旅游休闲中心、池州市会展中心、九华天池旅游景区旅游开发项目、池州市秋浦河支流白洋河下游堤防加固一期工程、池州市石门高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等。
规划实施期间,贵池区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及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2014年耕地保有量完成了规划目标的117.8%,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完成了规划目标的102.3%,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了粮食安全。规划实施以来,全社会依法用地、节约用地意识明显增强,土地利用更加规范,城市化、工业化合理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了土地产出效益和节地水平的不断提升。
规划实施过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随着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实施,全区土地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要求发生显著的变化,规划建设用地保障压力加大、规划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随着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的不断推进,全区面临拆迁难度越来越大,拆迁成本越来越高的问题,土地整治难度不断加大;规划实施的机制不够健全,措施有待完善,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难以聚焦合力等。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全面落实《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以二次调查连续更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底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的约束性指标和总体布局为“底盘”,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为“底线”,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促进“多规合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1)保持稳定,适度调整。
坚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总体安排不变,适度调整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
(2)坚守职责,保障发展。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结构布局。充分发挥土地承载功能,通过调整结构和优化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3)上下结合,统筹兼顾。
注重与上级规划的衔接和对下位规划的引导,统筹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需求与可能,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兼顾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4)充分衔接、深度融合。
充分结合“三线” 划定、“多规合一”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治规划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衔接,强化深度融合,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规划方案。
1、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7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2、相关政策文件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1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5号);
(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发〔2013〕173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6)《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号);
(7)《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25号)。
3、相关规程文件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耕地保有量
调整前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42124.53公顷,根据《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调整后至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为47673.33公顷,较调整前增加5548.80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调整前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3682.76公顷,根据《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调整后至2020年,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8120.00公顷,较调整前增加4437.24公顷。
3、园地
调整前至2020年全区园地总面积1622.56公顷,根据《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调整后至2020年,全区园地面积1573.33公顷,较调整前减少49.23公顷。
4、林地
调整前至2020年全区林地总面积139912.25公顷,根据《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调整后至2020年,全区林地面积138793.33公顷,较调整前减少了1118.82公顷。
5、建设用地
调整前至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28148.03公顷,根据《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调整后至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29226.67公顷,较调整前增加1078.64公顷。
其中,调整前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20739.12公顷,调整后至2020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23340.00公顷,较调整前增加2600.88公顷;调整前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6747.55公顷,调整后至2020年,全区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11953.33公顷,较调整前增加5205.78公顷;调整前至2020年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7408.91公顷,调整后至2020年,全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5886.67公顷,较调整前减少1522.24公顷。
6、新增建设用地
调整前至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8583.60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7486.07公顷,占用耕地5472.05公顷,根据《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调整后至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8740.00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6573.33公顷,占用耕地4340.00公顷,较调整前新增建设用地增加156.40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减少912.74公顷,占用耕地减少1132.05公顷。
7、补充耕地
调整前至2020年全区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5472.05公顷,根据《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调整后至2020年全区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4340.00公顷,较调整前补充量减少1132.05公顷。
规划期内,贵池区补充耕地主要来源于荒草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开发以及废弃工矿、空心村的复垦。
8、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调整前至2020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24.00平方米,调整后至2020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27.50平方米。
(二)土地利用结构及布局调整情况
1、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末,全区农用地面积203793.95公顷,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202576.49公顷,较2014年减少了1217.46公顷。
耕地——规划2014-2020年耕地净减少1950.52公顷。
园地——规划2014-2020年园地净减少50.54公顷。
林地——规划2014-2020年林地净减少651.45公顷。
牧草地——规划期内全区没有牧草地分布。
其他农用地——规划2014-2020年其他农用地净增加1435.05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末,全区建设用地面积25876.82公顷,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29226.67公顷,比2014年增加3349.85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规划2014-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净增加2722.60公顷。
农村居民点——规划2014-2020年农村居民点净减少296.24公顷。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2014-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净增加923.49公顷。
(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末,其他土地面积20825.93公顷,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19500.67 公顷,比2014年减少1325.26公顷。
2、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主要调整方向是围绕贵池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按照全区自然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现状,调整不合理用地布局。
(1)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47673.33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8120.00公顷。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贵池区东北部和西北部,主要镇(街道):墩上街道、马衙街道、秋江街道、乌沙镇、牛头山镇、殷汇镇等粮食主产区。
(2)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规划期内,贵池区坚持“重点发展、多点联动”、“点轴带动、纵深发展”的发展模式,以重点城镇为依托,通过点轴带动,促进整个区域经济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
1)区域城镇体系布局
加强中心城镇建设,重点是中心城区、2个工业园区、6工业集中区所在镇(街道)。同时,加快城镇圈发展,构筑城镇体系骨架,引导重点城镇乌沙镇、牛头山镇、殷汇镇、梅街镇、马衙街道、梅龙街道发展,增强城镇体系的开放性,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全面发展。
2)农村居民点布局
科学引导城郊结合部的农民住宅建设向城镇型发展;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按照先规划后建房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划,注意节约和保护耕地;对居民点分散、规模小的村庄,采用中心村内调整用地整理模式进行农村居民点整理,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统一改造,建设中心村,迁并自然村,消除零星村,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各类基础设施用地配置,着力提升现有基础设施等级,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1)保障矿产资源用地
结合贵池区矿产资源规划,制定矿产资源开发用地政策,加大采矿用地监督和管理力度,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优化。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大区内能源的勘探和整合,优化铁矿、铜矿等矿产资源配置,有序开发开采区。
2)整合交通用地
按照“突出干线、统筹城乡、完善网络、坚持标准、效益优先”的原则,形成以贵池城区为中心,以318国道和221、229、321省道以及沿江高速公路为主骨架,以农村公路为支脉,区、乡、村相连接,外通内畅的公路网。充分利用长江黄金水道的岸线资源优势,加快航道和港口建设步伐,构建“一干两支”为主的航运网和大中小结合、功能齐全的港口群,实现旱路与水路交通“无缝”衔接。以铜九铁路池州站为接口,努力创建区内货运铁路段,提高铁路运能和效率。加快九华山机场扩建工程,提高客流吞吐量。
3)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
坚持“全面治理,兴利与除害相结合,防洪与抗旱并举”的原则,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期实施,加快重点防洪除涝工程建设步伐,加大农村水利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水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完成秋浦、江口、大农、双丰、汇丰、新河坝等6座排涝泵站拆除重建工作,完成小流域治理和重点圩口堤防加固工程。
(4)生态建设用地布局
根据贵池区自身的地理环境,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地形地貌和土地利用方向作为主要划分指标,遵循生态完整性,将贵池区分为三个生态区:
1)南部中低山区
该区位于贵池区南部,主要是牌楼镇、梅街镇、棠溪镇、梅村镇及里山街道的南部,以中低山为主,是林茶基地。该区重在保护天然林。
2)中部岗丘区
该区位于贵池区中部,主要是唐田镇、殷汇镇、涓桥镇、马衙街道、墩上街道、秋浦街道以及里山街道的北部9个镇(街道),地形丘陵起伏,岗冲相间,该区土地类型多样,交通发达,资源丰富。该区重在建设经济林、公益林和城市绿地。
3)北部洲圩区
该区位于贵池北部和西部的沿江一线,主要是牛头山、乌沙镇及秋江、江口、梅龙街道,地势低平,河湖星罗棋布,土质为江、河冲积物和堆积物,土质肥沃,热量高,无霜期长,水源丰富,农业生产条件好,是粮棉生产的主要地区。该区重在建设农田防护林,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
(5)其他用地布局调整优化
规划调整前,全区划定有条件建设区8020.00公顷;规划调整后,划定有条件建设区9454.91公顷,较原规划增加1434.91公顷。
规划调整前全区划定禁止建设区25525.93公顷,本次规划调整维持原规划不变。
1、划定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划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成果、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结合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综合利用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耕地地力评价成果,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开展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协同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规划调整完善,两者互为基础、互为条件,充分协调。城市(镇)周边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充分衔接,划定成果要全部纳入地方各级规划调整方案,同步完成方案编制。结合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生态红线划定等工作,与相关部门充分衔接,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成果科学合理。
——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优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把城市周边“围住”、把公路沿线“包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先保留规划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杜绝基本农田“保远不保近、保劣不保优”等问题,严禁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之机擅自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坚持优进劣出、提升质量。
优先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优先调入;将受重度污染的严格控制类耕地及其他质量低下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调出,提升耕地质量,保证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划定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中水田水浇地比重有所提升,坡耕地比重有所下降,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确保划定的基本农田的数量充足、土壤肥沃、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
加强和完善对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约束性保护政策,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全面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划、建、管、护”长效机制。
2、划定依据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
政策规定:《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文件)。
标准规范:《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等。
相关资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已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调查与评价等成果资料。
3、划定目标
根据《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贵池区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由33682.76公顷调整为38120.00公顷,增加了4442.57公顷。
城市开发边界是指根据地形地貌、自然生态、环境容量和基本农田等因素划定的,可进行城市开发建设和禁止进行城市开发建设的区域之间的空间边界,即允许城市建设用地拓展的最大边界。城市开发边界基于城市总体规划,综合考虑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城市建设规模、土地利用安排和扩张规模等因素进行划定。
本次划定工作中,在《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基础上,与城市规划进行充分协调,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最终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范围控制面积23284.98公顷。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生态安全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是维系生态安全格局、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区域。
本次划定工作中,在《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结合本区域内省级以上生态保护区,最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控制面积25525.93公顷。
通过规划调整完善,有效落实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同时,将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上级下达控制指标之内。
通过调整完善解决了《规划》编制时的建设用地指标倒挂问题,有效的满足“十三五”期间各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同时也满足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产业集中区、池州高新区、前江工业园区等各类开发园区的用地需求。通过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划定,既能够保证粮食生产安全、提高农业产出水平,也能够促进各类实施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1、耕地、基本农田布局变化情况分析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贵池区优先确定了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把城镇周边“围住”、把公路沿线“包住”,优先保留了规划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调入基本农田,将受重度污染的严格控制类耕地及其他质量低下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调出,提升耕地质量,保证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划定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略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中水田比重有所提升,坡耕地比重有所下降,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划定后的基本农田的数量充足、土壤肥沃、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既保证了全区耕地保护的目标,又提高了全区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效益。
2、建设用地布局变化分析
本次调整完善建设用地布局以“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城市总体建设用地布局为依据,对各部门规划进行及时的修改、调整和修编。根据池州“十三五”规划项目库,对全区建设用地进行合理布局,有效的结合了发改委、交通、水利、规划、环保、安监部门及相关其他部门的规划成果,更加切合贵池区“十三五”期间建设发展的规划,提高了全区建设用地布局衔接度。
1、对土地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调整方案强化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各类建设用地尽量避免占用具有生态功能的林地、河流、湖泊等,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2、对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影响分析
充分与“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衔接,将已建及拟建高标准农田项目范围耕地纳入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严格保护。
3、对矿产资源等方面影响分析
调整方案建设用地布局避开了重要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点,合理安排小流域治理和堤防加固工程项目用地,提高了防洪能力。
调整方案编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效统筹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切实解除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加大对耕地保护力度、合理调整耕地布局,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有力保证,同时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落实了“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严格审查建设项目,把好预审关、耕地占补平衡关、农用地转用指标关、耕地开垦费征收关。强化现场踏勘,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集约用地的引导。加强对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率及投资率的审查,达不到土地利用率标准及土地单位用地面积投资要求的项目,严格执行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并增设现场复审关卡,有效减少批少建多,违反规划占地现象。
2、加大违反规划用地的监督查处力度
建立健全土地规划实施的监管体系,实行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严肃查处违反规划的用地行为,对涉及相关人员责任的,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1、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在批准、核准前必须进行用地预审,未经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 完善规划实施考核制度
建立规划实施的问责制,完善规划实施考核评价制度,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3、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严格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将耕地数量、质量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耕地保护地方政府负责人离任审计。落实政府相关部门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耕地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现耕地保护目标,提高耕地质量。
4、强化土地利用计划控制
依法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约束性管理;新增建设用地必须按计划审批,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批地;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管理,以实际新增建设用地作为计划考核的依据。
5、加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管理
改进和完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按各类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用地标准,强化项目立项前的规划审查;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的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及时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
1、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坚决防止补充数量质量不到位的问题。以提高耕地产能为目标,总结地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
2、加大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资金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全部用于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建设和保护、土地整治等支出。整合各项支农资金,鼓励吸收社会资金,支持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
3、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
全面推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各类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挂钩。着力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和集约利用,进一步加大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力度,建立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对节约集约用地先进企业和单位的奖励。
4、加强土地资产管理
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自我约束机制,培育完善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引入市场机制,用经济手段促进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监测、分析、调控系统,及时记载、登记、汇总各项目用地变更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处置。用地现状变化一宗,及时记载、变更一宗,并在每年年底前以乡镇为单位绘好一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图,填好一套实施动态登记表、编好一份实施动态说明书,以便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单位:公顷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级别 |
位置 |
保护区面积 |
1 |
安徽贵池区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
自然保护区 |
省级 |
贵池区 |
20802.55 |
2 |
安徽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 |
自然保护区 |
省级 |
贵池区 |
1146.84 |
3 |
秋浦胜境大王洞景区 |
风景名胜区 |
省级 |
贵池区 |
4261.46 |
4 |
齐山-平天湖风景区 |
风景名胜区 |
省级 |
贵池区 |
2666.83 |
5 |
升金湖湿地 |
湿地 |
国家级 |
贵池区 |
2972.75 |
6 |
池州平天湖国家湿地公园 |
湿地 |
国家级 |
贵池区 |
603.79 |
表2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
单位:公顷
指标名称 |
2014年现状 |
调整前2020年目标 |
调整后2020年目标 |
调整后-调整前 |
耕地保有量 |
49623.85 |
42124.53 |
47673.33 |
5548.80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34468.19 |
33682.76 |
38120.00 |
4437.24 |
园地面积 |
1623.87 |
1622.56 |
1573.33 |
-49.23 |
林地面积 |
139444.78 |
139912.25 |
138793.33 |
-1118.92 |
牧草地面积 |
0.00 |
0.00 |
0.00 |
0.00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25876.82 |
28148.03 |
29226.67 |
1078.64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20913.64 |
20739.12 |
23340.00 |
2600.88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9230.73 |
6747.55 |
11953.33 |
5205.78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4963.18 |
7408.91 |
5886.67 |
-1522.24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 |
8583.60 |
8740.00 |
156.40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7486.07 |
6573.33 |
-912.74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5472.05 |
4340.00 |
-1132.05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量 |
---- |
5472.05 |
4340.00 |
-1132.05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
---- |
124.00 |
227.50 |
103.50 |
表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规划基期 |
2014现状 |
调整前2020年 |
调整后2020年 |
调整后-调整前 |
调整后-2014年 |
||||||
面积 |
占总面积(%) |
面积 |
占总面积(%) |
面积 |
占总面积(%) |
面积 |
占总面积(%) |
|||||
农用地 |
合计 |
208626.53 |
83.29% |
203793.95 |
81.36% |
201306.82 |
80.36% |
202576.49 |
80.87% |
1269.67 |
-1217.46 |
|
耕地 |
49910.03 |
19.92% |
49623.85 |
19.81% |
42124.53 |
16.82% |
47673.33 |
19.03% |
5548.80 |
-1950.52 |
||
园地 |
1730.82 |
0.69% |
1623.87 |
0.65% |
1622.56 |
0.65% |
1573.33 |
0.63% |
-49.23 |
-50.54 |
||
林地 |
139391.53 |
55.65% |
139444.78 |
55.67% |
139912.25 |
55.85% |
138793.33 |
55.41% |
-1118.92 |
-651.45 |
||
牧草地 |
2391.85 |
0.9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农用地 |
15202.30 |
6.07% |
13101.45 |
5.23% |
17647.48 |
7.04% |
14536.50 |
5.80% |
-3110.98 |
1435.05 |
||
建设用地 |
合计 |
18674.91 |
7.46% |
25876.82 |
10.33% |
28148.03 |
11.24% |
29226.67 |
11.67% |
1078.64 |
3349.85 |
|
城乡建设用地 |
14403.60 |
5.75% |
20913.64 |
8.35% |
20739.12 |
8.28% |
23340.00 |
9.32% |
2600.88 |
2426.36 |
||
城镇工矿用地 |
3457.98 |
1.38% |
9230.73 |
3.68% |
6747.55 |
2.69% |
11953.33 |
4.77% |
5205.78 |
2722.60 |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10945.62 |
4.37% |
11682.91 |
4.66% |
13991.57 |
5.59% |
11386.67 |
4.55% |
-2604.90 |
-296.24 |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4271.31 |
1.71% |
4963.18 |
1.98% |
7408.91 |
2.96% |
5886.67 |
2.35% |
-1522.24 |
923.49 |
||
其他土地 |
合计 |
23195.26 |
9.26% |
20825.93 |
8.31% |
21041.85 |
8.40% |
19500.67 |
7.78% |
-1541.18 |
-1325.26 |
|
水域 |
20259.24 |
8.09% |
19163.00 |
7.65% |
19584.01 |
7.82% |
18377.98 |
7.34% |
-1206.03 |
-785.02 |
||
自然保留地 |
2936.02 |
1.17% |
1662.93 |
0.66% |
1457.84 |
0.58% |
1122.69 |
0.45% |
-335.15 |
-540.24 |
||
总面积 |
250496.70 |
100.00% |
250496.70 |
100.00% |
250496.70 |
100.00% |
250496.70 |
100.00% |
0.00 |
0.00 |
表4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面积 |
建设地点 |
备注 |
||
一、公路项目 |
1 |
德上高速池州至祁门段 |
148.52 |
梅村、涓桥、殷汇镇 |
|||
2 |
X006齐石公路改建工程 |
6.80 |
里山街道、梅街镇 |
||||
3 |
矿产品专线 |
48.41 |
乌沙镇等 |
||||
4 |
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 |
14.50 |
殷汇镇、唐田镇 |
||||
6 |
环升金湖旅游公路 |
0.18 |
唐田镇、牛头山镇 |
||||
7 |
霄坑公路建设工程 |
3.50 |
梅村镇 |
||||
8 |
墩上至牌楼公路 |
17.50 |
墩上街道、里山街道、梅街镇、梅村镇、牌楼镇 |
||||
9 |
合兴至桐梓山公路 |
13.50 |
里山街道 、墩上街道 、梅龙街道 |
||||
10 |
栗坑至龙山公路(S358至G318) |
4.50 |
梅村镇 、殷汇镇 |
||||
11 |
秋江至涓桥公路 |
6.50 |
秋江街道 、涓桥镇 |
||||
12 |
牌楼至牛头山公路 |
9.50 |
牌楼镇 、唐田镇 、牛头山镇 |
||||
13 |
马衙至解放公路 |
5.50 |
马衙街道 、里山街道 |
||||
14 |
平天湖翠屏路改造 |
3.00 |
秋浦街道 |
||||
二、港口项目 |
1 |
秋江港口码头 |
40.00 |
秋江街道 |
|||
三、水利设施项目 |
1 |
贵池区龙舒河防洪治理工程 |
5.50 |
殷汇镇 |
|||
2 |
贵池区黄湓河防洪治理工程 |
2.00 |
牛头山镇、唐田镇 |
||||
3 |
贵池区九华河墩上段防洪治理工程 |
2.00 |
墩上街道 |
||||
4 |
贵池区大通河防洪治理工程 |
20.00 |
墩上街道、梅龙街道 |
||||
5 |
贵池区秋浦河牌楼段防洪治理工程 |
1.50 |
牌楼镇 |
||||
6 |
贵池区木闸河防洪治理工程 |
1.80 |
牛头山镇 |
||||
7 |
汪家龙山塘扩挖升级成水库 |
2.00 |
|||||
8 |
象山山塘扩挖升级成水库 |
2.00 |
|||||
9 |
牌楼东风等41座水库除险加固 |
8.20 |
各镇街 |
||||
10 |
谷潭泵站技术改造项目 |
0.20 |
涓桥镇 |
||||
11 |
天生湖泵站技术改造项目 |
0.20 |
涓桥镇 |
||||
12 |
下丰赛泵站技术改造项目 |
0.20 |
涓桥镇 |
||||
13 |
万子圩站技术改造项目 |
0.20 |
牛头山镇 |
||||
14 |
建国站技术改造项目 |
0.20 |
|||||
15 |
宝赛泵站技术改造项目 |
0.20 |
牛头山镇 |
||||
16 |
木闸河泵站技术改造项目 |
0.20 |
牛头山镇 |
||||
17 |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
0.80 |
各镇街 |
||||
18 |
刘街河山洪沟治理 |
0.20 |
梅街镇 |
||||
19 |
栗坑河山洪沟治理 |
0.20 |
梅村镇 |
||||
20 |
万兴圩江堤护岸、堤防加固 |
1.09 |
牛头山镇 |
||||
21 |
秋江圩江堤崩岸、堤防加固、闸站改建 |
4.87 |
秋江街道 |
||||
22 |
同义圩江堤护岸、堤防加固 |
2.10 |
江口街道 |
||||
三、水利设施项目 |
23 |
大同圩江堤崩岸治理、堤防加固 |
2.10 |
梅龙街道 |
|||
24 |
水厂改扩建工程及水源改造工程 |
10.00 |
各镇街 |
||||
25 |
水质监测及信息化工程 |
10.00 |
各镇街 |
||||
26 |
池州市秋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5.00 |
殷汇镇、秋江街道 |
||||
27 |
元四村水环境优美乡村项目 |
0.50 |
里山街道 |
||||
28 |
贵池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
3.50 |
各镇(街) |
||||
29 |
梅龙灌区配套工程 |
2.00 |
梅龙街道 |
||||
30 |
秋江圩灌区配套工程 |
3.40 |
秋江街道 |
||||
31 |
墩上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0.30 |
墩上街道 |
||||
32 |
霄坑河小流域重点水土保持工程 |
1.20 |
梅村镇 |
||||
33 |
秋浦河(高坦片)重点水土保持工程 |
1.50 |
梅村镇 |
||||
34 |
牌楼河小流域重点水土保持工程 |
1.50 |
牌楼镇 |
||||
35 |
唐田河小流域重点水土保持工程 |
1.50 |
唐田镇 |
||||
36 |
天生湖小流域重点水土保持工程 |
1.50 |
涓桥镇 |
||||
37 |
解放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1.50 |
里山街道 |
||||
38 |
木闸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1.50 |
牛头山镇 |
||||
39 |
花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1.50 |
棠溪镇 |
||||
40 |
贵池区水利血防杏花联圩、天生圩、谷潭圩灌区改造工程 |
3.00 |
涓桥镇等 |
||||
41 |
贵池区水利血防秋浦河殷汇段综合治理工程 |
1.00 |
殷汇镇 |
||||
42 |
池州市贵池区九华河墩上、观前灌区水利血防工程 |
2.00 |
墩上街道、梅龙街道 |
||||
四、旅游项目 |
1 |
智慧健康谷 |
10.00 |
秋浦街道 |
|||
2 |
牡丹文化中心 |
15.00 |
秋浦街道 |
||||
3 |
露营基地 |
15.00 |
秋浦街道 |
||||
4 |
文旅创意中心 |
15.00 |
秋浦街道 |
||||
5 |
十里烟村 |
15.00 |
秋浦街道 |
||||
6 |
东村口旅游集散中心 |
20.00 |
秋浦街道 |
||||
7 |
玫瑰庄园 |
10.00 |
涓桥镇 |
||||
8 |
研学基地 |
10.00 |
涓桥镇 |
||||
9 |
唐风运动公园 |
10.00 |
涓桥镇 |
||||
10 |
杏林花海 |
15.00 |
涓桥镇 |
||||
11 |
康养基地 |
15.00 |
涓桥镇 |
||||
12 |
颐养小镇 |
20.00 |
涓桥镇 |
||||
13 |
九华瑶池温泉旅游休闲项目 |
20.00 |
马衙街道 |
||||
五、电力能源项目 |
1 |
风电场项目 |
2.00 |
梅街镇 |
|||
2 |
风电场项目 |
2.00 |
棠溪镇 |
||||
3 |
风电场项目 |
2.00 |
乌沙镇 |
||||
4 |
风电场项目 |
2.00 |
秋江街道 |
||||
5 |
风电场项目 |
2.00 |
唐田镇 |
||||
6 |
光伏发电项目 |
0.30 |
唐田镇 |
||||
7 |
光伏发电项目 |
0.30 |
梅龙街道 |
||||
8 |
光伏发电项目 |
0.30 |
江口街道 |
||||
9 |
光伏发电项目 |
0.30 |
涓桥镇 |
||||
10 |
光伏发电项目 |
0.30 |
秋浦街道 |
||||
11 |
光伏发电项目 |
0.30 |
乌沙镇 |
||||
12 |
光伏发电项目 |
0.30 |
墩上街道 |
||||
13 |
光伏发电项目 |
0.30 |
马衙街道 |
||||
14 |
光伏发电项目 |
0.30 |
棠溪镇 |
||||
15 |
铁塔公司移动通信基站 |
9.20 |
各乡镇 |
||||
六、矿山 |
1 |
贵池区棠溪曹村矿区电石用石灰岩矿 |
10.00 |
棠溪镇 |
|||
2 |
贵池区棠溪矿区花庙化工用石灰岩矿 |
13.40 |
棠溪镇 |
||||
七、其他 |
1 |
南莲花生态农庄项目 |
0.80 |
殷汇镇 |
|||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耕地保有量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园地总规模 |
林地总规模 |
人均工矿(平方米) |
牌楼镇 |
1508.16 |
1841.71 |
782.37 |
711.38 |
51.52 |
392.63 |
267.28 |
176.59 |
233.75 |
690.62 |
6919.84 |
171.70 |
梅村镇 |
1591.73 |
1952.32 |
928.13 |
777.47 |
119.78 |
261.12 |
176.57 |
116.66 |
200.40 |
368.45 |
21946.65 |
171.10 |
唐田镇 |
2098.17 |
2539.47 |
939.98 |
818.00 |
344.68 |
175.87 |
120.96 |
79.92 |
298.49 |
106.55 |
9001.05 |
229.80 |
秋江街道 |
6783.09 |
7798.18 |
1903.86 |
1446.22 |
162.94 |
731.64 |
594.88 |
393.04 |
301.51 |
5.92 |
219.66 |
171.50 |
梅龙街道 |
3325.74 |
5201.90 |
3853.62 |
2376.95 |
1767.99 |
1330.84 |
1148.66 |
758.92 |
214.08 |
9.28 |
2948.35 |
245.90 |
江口街道 |
121.71 |
776.40 |
3277.66 |
2736.25 |
2573.96 |
613.44 |
470.92 |
311.14 |
92.39 |
0.74 |
1069.21 |
227.50 |
涓桥镇 |
2166.75 |
2991.97 |
1496.90 |
1066.39 |
162.47 |
586.08 |
419.22 |
276.98 |
499.02 |
12.48 |
9503.38 |
203.10 |
秋浦街道 |
151.50 |
243.22 |
656.52 |
533.82 |
383.62 |
138.92 |
68.87 |
27.81 |
0.00 |
18.50 |
634.45 |
227.50 |
乌沙镇 |
3160.72 |
3789.75 |
1554.88 |
1377.55 |
301.27 |
284.46 |
190.01 |
125.54 |
187.02 |
1.53 |
441.43 |
174.90 |
墩上街道 |
4473.85 |
5061.17 |
1564.41 |
1258.44 |
216.21 |
541.09 |
365.54 |
241.51 |
221.22 |
66.73 |
11173.77 |
216.20 |
马衙街道 |
1918.80 |
2456.00 |
1696.86 |
1139.37 |
629.88 |
630.34 |
422.49 |
279.14 |
253.83 |
0.94 |
5914.91 |
225.00 |
里山街道 |
2409.64 |
2906.24 |
1947.66 |
1647.07 |
869.27 |
897.00 |
707.49 |
467.44 |
458.21 |
6.10 |
13631.99 |
228.80 |
棠溪镇 |
906.59 |
1030.97 |
551.55 |
501.16 |
107.28 |
226.17 |
180.49 |
119.25 |
190.68 |
62.26 |
22890.13 |
165.00 |
牛头山镇 |
3011.98 |
3807.77 |
2676.43 |
2255.28 |
1450.38 |
1109.73 |
943.53 |
623.39 |
839.15 |
29.55 |
1760.18 |
223.10 |
梅街镇 |
1324.42 |
1639.09 |
1052.97 |
970.04 |
240.84 |
280.44 |
178.21 |
117.27 |
227.36 |
142.93 |
22219.83 |
185.30 |
殷汇镇 |
3167.15 |
3625.76 |
1733.41 |
1374.59 |
221.22 |
423.80 |
273.08 |
180.42 |
122.89 |
50.75 |
8465.04 |
221.20 |
池州市区 |
0.00 |
11.41 |
2609.46 |
2350.02 |
2350.02 |
116.43 |
45.13 |
44.98 |
0.00 |
0.00 |
53.46 |
227.50 |
合计 |
38120.00 |
47673.33 |
29226.67 |
23340.00 |
11953.33 |
8740.00 |
6573.33 |
4340.00 |
4340.00 |
1573.33 |
138793.33 |
227.50 |
表6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
土地利用管制分区 |
|||
调整前面积 |
调整后面积 |
调整后-调整前 |
比例 |
|
允许建设区 |
17375.06 |
23320.03 |
5944.97 |
2.37% |
有条件建设区 |
8020.00 |
9454.91 |
1434.91 |
0.57% |
限制建设区 |
199575.71 |
192195.83 |
-7379.88 |
-2.95% |
禁止建设区 |
25525.93 |
25525.93 |
0.00 |
0.00% |
合计 |
250496.70 |
250496.70 |
0.00 |
0.00% |
表7 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2014年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净增减 |
规划期末耕地面积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其他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生态退耕 |
其他 |
|||
49623.85 |
4340.00 |
2906.16 |
230.69 |
1203.15 |
0 |
6290.52 |
4340.00 |
0.00 |
1950.52 |
-1950.52 |
47673.33 |
单位:公顷
三线名称 |
面积 |
现状地类面积 |
备注 |
|||||||
农用地 |
其中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牧草地 |
其他 |
||||||
城市开发边界 |
23284.98 |
12608.72 |
3893.07 |
44.25 |
7316.34 |
0.00 |
1355.06 |
7111.54 |
3564.72 |
|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
38126.41 |
38126.41 |
38126.4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生态保护红线 |
25525.93 |
19652.90 |
19.96 |
21.88 |
19546.83 |
0.00 |
64.23 |
0.00 |
5873.03 |
|
合计 |
86937.32 |
70388.03 |
42039.44 |
66.13 |
26863.17 |
0.00 |
1419.29 |
7111.54 |
943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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