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征得规划部门同意?
事项名称 |
改变环卫设施用地性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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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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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因特殊需要,理由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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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891,0566-256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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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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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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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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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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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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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改变环卫设施用地性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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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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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改变环卫设施用地性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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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1017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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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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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684968417G3341017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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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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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684968417G334101705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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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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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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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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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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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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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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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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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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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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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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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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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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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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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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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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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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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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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辖区内改变环卫设施用地性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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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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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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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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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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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辖区内改变环卫设施用地性质批准
县级:辖区内改变环卫设施用地性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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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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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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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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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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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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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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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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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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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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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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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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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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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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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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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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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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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同意改变环卫设施用地性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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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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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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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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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256,0566-2567891,0566-2567252
|
||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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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中确定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因特殊需要占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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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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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窗口办理提供原件,网上办理提供电子件。 | 查看 | |
拟改变环卫设施用地平面定位图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窗口办理提供原件,网上办理提供电子件。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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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个工作日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 陈毅峰 | 政务中心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 | 1、检查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根据材料齐全和符合要求情况出具受理通知书、补齐补正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 无 |
审查 | 0.3个工作日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 沈贵洲 | 环境卫生管理处 | 1、核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2、安排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专业勘查; | 无 |
决定 | 0.3个工作日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 方浩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1、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2、批准文件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款是否正确。 3、签发批准文件。 | 无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 陈毅峰 | 政务中心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 | 1、出具办结通知书。 2、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或以邮政快递方式送交申请人。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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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征得规划部门同意? |
需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征得规划部门同意 |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还是施工单位申请? |
原则上建设单位申请,可委托施工单位办理 |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来做什么?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确定的公共厕所、环卫专用车辆停车场、垃圾转运站、进城车辆冲洗站、垃圾填埋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占用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的,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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