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地未参保,可以将其他地方的养老保险关系转过来吗?
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
|
实施主体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受理条件 |
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033145
|
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
||
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
办理地点 |
|
||||
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66-2033145)
|
||||
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养老保险服务
|
目录子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
||
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
|
基本编码 |
002014006015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编码 |
11341800003280212E3002014006015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003280212E300201400601502
|
||
法定办结时限 |
7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4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办理地点 |
|
||||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
所属部门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区划 |
池州市
|
||
实施主体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2033145)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无
|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
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
咨询方式 |
0566-2033145
|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
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一、养老保险
关系处理。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
号)第七条: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按以下流程办理:……(二)
转移接续申请。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
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如参保人员在离开转出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与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补办……。
4.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一、关于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据实提供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冯姬丽 | 受理岗 | 受理转移接续申请 | 无 |
办结 | 3个工作日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冯姬丽 | 办结岗 | 社保系统中处理申请人转移接续工作 | 无 |
问题 | 解答 |
---|---|
在本地未参保,可以将其他地方的养老保险关系转过来吗? |
不行,必须在本地先参保,建立个人账户后,才可以办理转移接续。 |
本地养老保险参保实缴年限与外地参保实缴年限存在重复,该如何处理? |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 |
养老保险在很多地方同时都存在参保,退休时可以能累加计算工龄吗? |
不累加 |
满意度: 0% , 评分0分
0次
累计评价
0次
非常满意
0次
满意
0次
基本满意
0次
不满意
0次
非常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