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生活污水需要办证吗?
事项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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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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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 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2. 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行业标准;3. 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4. 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5. 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6. 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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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咨询电话 |
0566-231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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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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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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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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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人民政府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住建类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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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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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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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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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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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7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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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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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003280335F3000117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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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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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003280335F3000117015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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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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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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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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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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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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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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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人民政府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住建类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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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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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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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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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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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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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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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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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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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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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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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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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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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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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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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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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辖区范围内的城镇污水排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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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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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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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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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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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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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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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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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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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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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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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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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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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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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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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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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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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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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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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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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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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31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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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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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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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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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无 | 查看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告知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请如实填报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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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吴桐 | 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 根据工作要求,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的申请应确定审查流程和方式,并及时与业务单位联系进行资料、现场审查;受理不通过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俞靖 | 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 按照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641号令)、住建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21号令)等法律法规,通过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企业递交的排水申请进行审查。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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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生活污水需要办证吗? |
不需要。 |
证书有效期多久?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有效期共5年,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排放水质需满足什么标准? |
排水户排放水质需满足《CJ_343-2010_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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