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协同监管?
事项名称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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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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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符合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规范。
2.按有关规定,属于设区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
3.有相关的市级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单位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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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259,0566-256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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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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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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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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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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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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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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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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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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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9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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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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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003280319R3000119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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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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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003280319R300011901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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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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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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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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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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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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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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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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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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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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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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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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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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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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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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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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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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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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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五条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必须经上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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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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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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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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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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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省级:省管淮北大堤、怀洪新河堤、无为大堤、枞阳江堤、同马大堤以及省管淠史杭和驷马山灌区渠道堤防等
市级:市直管堤防
县级:县管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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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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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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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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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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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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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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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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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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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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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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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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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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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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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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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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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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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关于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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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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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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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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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259,0566-256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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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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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8年修正)第十五条: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须经上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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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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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3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加盖单位公章 | 查看 | |
项目依据性的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3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无 | 查看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技术论证报告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3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或防洪评价报告 | 无 | 查看 |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复印件 | 复印件3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建设单位营业证书或法人的身份证 | 无 | 查看 |
项目设计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3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无 | 查看 |
第三方的承诺函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3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或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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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1个工作日 | 池州市水利局 | 陈文凯 | 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 审查办事提交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补正说明;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 无 |
审查 | 0.8个工作日 | 池州市水利局 | 何冬冬 | 市河道管理处 | 材料审核;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 |
办结 | 0.1个工作日 | 池州市水利局 | 陈文凯 | 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 制发并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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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协同监管? |
水利部门配合交通、电力等部门做好公路桥梁、航道、输电线路的保护和监管,督促涉河建设活动申报单位及时征询活动涉及交通、电力等部门设施安全问题等意见。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水利用地的权属与保护工作;公安、交通、市政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河道及水工程保护的有关工作。 |
水利部门负责哪些堤防的堤顶及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
市级域内河流。 |
是否要作防洪影响评价? |
不需要。 |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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