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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服务

来源: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事项名称
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服务
实施主体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受理条件
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申报主体面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3218075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文教卫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3218075)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服务
基本编码
342022020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800MB197857X63342022020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MB197857X63342022020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文教卫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省级负责做好咨询服务;市级负责做好咨询服务;县级负责做好咨询服务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省级负责做好咨询服务;市级负责做好咨询服务;县级负责做好咨询服务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启动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3218075)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结果名称
国家艺术基金入选资助项目名单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3218075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国家艺术基金,是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的一项公益性基金,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2014年在全国开展项目申报。省文化厅对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进行初审汇总意见,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报送审查结果。 2.《安徽省文化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通知》: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申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努力使国家基金在我省生根开花,成为艺术创作繁荣发展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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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申报主体面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国家艺术基金培训报名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报名表填写完整规范正确。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通过网上或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对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2.办结:对准许的事项按规定予以办结,不予准许的要予以告知。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张梦琪 新浪体育nba窗口 接受公众咨询服务,争取我市获得更多国家艺术基金资助
办结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池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张梦琪 新浪体育nba窗口 接受公众咨询服务,争取我市获得更多国家艺术基金资助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是什么?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资助范围包括戏剧、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工艺美术创作人才。申报项目应是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完成立项签约后实施,且能够在2018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艺术基金对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结项验收有什么具体要求?

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应是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完成立项签约后实施,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如确需延期完成,必须于2018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 2.为加强对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规范管理,项目主体在招生前,要将招生简章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管理中心;招生结束后,要将《学员信息表》及开班的时间、地点等相关材料报管理中心审批;培训结束后,学员应撰写专业学习报告。 3.立项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时,项目主体需按要求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结项验收表》、项目经费第三方审计报告、教学成果、媒体评价等材料。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涵盖了创作、表演、设计、理论等多方面人才的培养,因此所提交教学成果的形式也不尽相同。项目主体可参考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监督部往年发布的《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办法》,有针对性地准备结项验收材料。

需不需要省文化厅出具审查意见?

文艺作品只有在广泛传播中才能发挥作用、兑现价值。艺术基金资助优秀艺术作品的传播,以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别是无法完全通过市场方式配置资源,实现有效传播的传播交流推广活动。 2.传播交流推广项目从形态上可以分为展览类、演出类和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的项目;从区域范围上可以分为国(境)内和国(境)外。由于评审侧重点,特别是资助方式不同,国(境)内和国(境)外项目不可在同一个项目中混报;包括在港澳台地区开展的项目,由于资助方式与在内地实施的项目不同,不能与内地开展的活动混报,可在国(境)外开展的项目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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