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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

来源: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事项名称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
实施主体
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受理条件
租用纳入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网并向社会开放服务的仪器单位。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311197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科技、经信类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311197)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组织申报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助发放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
基本编码
342006005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167D3342006005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167D3342006005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科技、经信类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5〕40号):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实施细则第六条 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管理单位,每年按照省科技、财政部门发布的通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由所在市科技、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查,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科技部门。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查申报材料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按照省科技厅年度通知办理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311197)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结果名称
关于推荐池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的函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311197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5〕40号):《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实施细则》第四条:省按出租仪器设备年度收入的20%给予设备管理单位补助,每个单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仪器设备的更新维护、运行和人员培训等。设备租用单位所在市(县)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每个租用单位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
展开
租用纳入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网并向社会开放服务的仪器单位。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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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理:申请人通过网上或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对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 2. 审查:相关人员进行审查; 3. 办结:对准许的事项按规定予以办理,不予准许的要予以告知,发送关于推荐池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的函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赵黎黎 窗口 审查是否符合条件
审查 0.2个工作日 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赵黎黎 窗口 对申报的进行网上初审。
办结 0.3个工作日 池州市科学技术局 鲍强华 综合计划科 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省科技厅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助申报要求近期有变化吗?

目前还是根据2015年出台的文件实施,近期未产生变化。

大学各个学院之间、研究院各个研究所之间互相使用大型科学仪器是否在补助范围内?

只对具有法人资格的非关联单位之间共享共用予以补助。大学各院和研究院各所不是独立法人,因此不在补助范围内。

请问共享服务开具的发票抬头是哪些?

共享服务开具的发票抬头必须为检测费、试验费、测试费、计量检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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