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邮政营业场所和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
事项名称 |
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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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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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邮政企业申请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出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理由充分、合理,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
(二)在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可能造成影响的服务范围内已安排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采取的补救措施应当确保受影响服务范围内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能够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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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567259,0566-2567252,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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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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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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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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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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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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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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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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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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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67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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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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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100000055761413L3000167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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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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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100000055761413L300016700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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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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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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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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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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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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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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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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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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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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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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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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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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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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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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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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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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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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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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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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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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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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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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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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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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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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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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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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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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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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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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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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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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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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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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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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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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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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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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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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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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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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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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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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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567259,0566-2567252,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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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超过十二个月的,应当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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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6年12月2日主席令六届第47号公布、2009年4月24日主席令第12号第一次修订、2012年10月26日主席令第70号第一次修正、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25号第二次修正)第十五条第三款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邮政企业不得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前两款规定的业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时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的,邮政企业应当及时公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规范性文件】《国家邮政局关于下放邮政普遍服务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国邮发〔2015〕7号):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国家邮政局决定将“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审批”、“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审批”事项下放至市(地)邮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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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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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按照样本规范填写 | 查看 | |
拟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邮政营业场所基本情况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查看 | |
拟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业务邮政营业场所工商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查看 | |
申请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业务原因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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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个工作日 | 池州市邮政管理局 | 朱旭冉/刘立群 | 受理岗 |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根据材料齐全情况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齐补正通知书。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邮政管理局 | 刘学深 | 审查 | 核准文件的内容、格式是否规范、准确。 | 无 |
办结 | 0.3个工作日 | 池州市邮政管理局 | 朱旭冉/刘立群 | 办结 | 签发证书。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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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邮政营业场所和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 |
邮政营业场所,是指邮政企业提供邮件收寄及其他相关服务的场所。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是指依法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
什么是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邮政特殊服务业务? |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是指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5kg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10kg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邮政特殊服务业务是指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以及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 |
申请资料中自然人签名用私章或者签名章代替行否? |
自然人签名必须由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签署,签名章或者私章不能代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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