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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名称
企业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实施主体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办理社保缴费人员增加、减少的参保企业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3219376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东区社保类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3219376)
预约地点(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东区社保类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目录子项名称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事项名称
企业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基本编码
0020140030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212E3002014003001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212E3002014003001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东区社保类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3219376) 、预约地点(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东区社保类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回执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3219376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 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展开
办理社保缴费人员增加、减少的参保企业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劳动合同或增员名册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符合法定形式 查看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或减员名册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符合法定形式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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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人在安徽新浪体育nba网池州分厅(http://chiz.ahzwfw.gov.cn/)官方网站在线办理,或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向安徽省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2楼社保综合窗口报送材料。 2..办结: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并在社保系统中办理人员增减变动。即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志鑫/马倩倩/舒婷 受理岗 按要求受理单位申请
办结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志鑫/马倩倩/舒婷 办结岗 对符合增减变动人员,在社保系统中作出变更处理。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社会保险的参保基数如何确定?

1.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确定。其中月缴费工资水平高于本年度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确定;月缴费工资水平低于本年度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标准确定。 2.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办理增减申报的周期应该是?

每月1-24号报送下个月人员变动情况,不报送,视为单位下月无人员变动。

超过退休年龄能否办理参保?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办理社保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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