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户后,是否还需提交清册?
事项名称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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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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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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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5025169,0566-6028768,0566-3220093,0566-3271850,0566-282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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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3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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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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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青阳正常工作日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东至、石台、九华山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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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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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66-3220093)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三楼西区公积金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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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和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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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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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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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1017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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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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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2341800734969419U3341017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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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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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2341800734969419U3341017002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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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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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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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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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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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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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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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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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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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青阳正常工作日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东至、石台、九华山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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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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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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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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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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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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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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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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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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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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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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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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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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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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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市区范围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县级:县域范围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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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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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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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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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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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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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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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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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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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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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3220093)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三楼西区公积金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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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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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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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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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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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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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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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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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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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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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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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3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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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5025169,0566-6028768,0566-3220093,0566-3271850,0566-282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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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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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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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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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1.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2.线上申报无需材料,线下申报请提交纸质材料。 | 查看 | |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1.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2.线上申报无需材料,线下申报请提交纸质材料。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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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余炎/钱养莹/张静/徐亦奇/冯慧玲/张爽/胡银兰/方园/唐安帆/胡紫君/李凤莲/吴莹莹 | 受理岗 | 审查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汪捷/胡莹/何倩倩 | 办结岗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审批材料的真实和合规性并予以办结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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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开户后,是否还需提交清册? |
线下办理仍需提供汇缴变更清册,职工信息需填写;线上办理,职工信息在汇缴清册申报开户中,自动显示,无需再填写相关信息。 |
职工开户时,能否检测相关信息? |
开户时,可检测外中心有无正常缴纳账户,是否符合开户条件,可避免因该职工有正常账户无法办理当月的单位汇缴变更清册。 |
开户成功后能否撤销? |
可以,开户后未缴纳金额,可以联系公积金中心经办人员进行开错户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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