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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来源:池州市民政局
事项名称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实施主体
池州市民政局
受理条件
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临时遇困人员。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022460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自然日24小时
办理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福康路市救助管理站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基本编码
000511005000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24713000511005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24713000511005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一级(公开指南)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
办理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福康路市救助管理站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自然日24小时
所属部门
池州市民政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022460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 第二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五十条 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展开
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临时遇困人员。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非必要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求助接待,申请人应当向救助管理机构说明求助原因和需求,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无法出示身份证件的,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户籍地等基本信息。 2、审查: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出具《不予救助通知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安检登记后分类实施救助。 3、办结: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4个工作日 池州市民政局 舒珍/包建平 求助受理 接待求助人员,信息查询甄别,登记求助信息。
审查 0.4个工作日 池州市民政局 舒珍/包建平 安检登记 对受助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查询甄别,登记救助信息。
办结 0.2个工作日 池州市民政局 舒珍/尹斌 在站服务、离站服务 为离站的受助人员办理离站手续,提供返乡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象如何界定?

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处于流浪或者乞讨状态的人员。既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也包括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既包括在城市的,也包括在农村的生活无着的人员。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有哪些求助渠道?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通过自行求助、有关部门发现、社会组织和个人发现三种渠道获得救助服务。一是,流浪乞讨人员可以直接向救助管理站求助,也可以向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求助。接到求助的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前往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二是,公安、城市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站求助;对其中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其中的突发急病人员、危重病人、有明显外伤人员、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当立即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告知当地救助管理站。三是,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及时向救助管理站或者有关行政机关报告、或者协助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管理站求助。

受助人员能获得多长期限的救助服务?

对年满16周岁、无精神障碍或者智力残疾迹象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站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遇特殊情形,救助管理站可以延长救助期限,并报主管的民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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