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事项名称 |
拆除工程或爆破工程资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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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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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2备案资料: (一)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二)施工组织方案; (三)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四)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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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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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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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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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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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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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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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有关资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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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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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拆除工程或爆破工程资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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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8819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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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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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003280319R3348819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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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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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003280319R334881900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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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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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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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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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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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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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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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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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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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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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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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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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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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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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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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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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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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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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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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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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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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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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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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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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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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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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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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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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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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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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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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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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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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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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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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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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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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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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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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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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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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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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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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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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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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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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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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一)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二)施工组织方案; (三)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四)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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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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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或爆破工程有关资料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备案资料: (一)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二)施工组织方案; (三)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四)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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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池州市水利局 | 陈文凯 | 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受理岗 | 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 无 |
审查 | 10个工作日 | 池州市水利局 | 卢伟 | 质监站 | 材料审核。 | 无 |
办结 | 3个工作日 | 池州市水利局 | 陈文凯 | 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办结岗 | 按规定时限办结。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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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
可以,带好双方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
使用签名章或私章代替自然人签名是否可行? |
不可以使用签名章或私章代替自然人签名。 |
办件进度怎么查询? |
皖事通个人中心或电话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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