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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来源:池州市水利局
事项名称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实施主体
池州市水利局
受理条件
1.符合河道大坝安全管理与防汛等水法规要求,符合河湖岸线分区分类管控、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功能区规划和生态敏感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生态红线管控要求。 2.按有关规定,属于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3.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经过专家评审,且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4.有相关的市级水库大坝管理单位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或第三方协议。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316627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农林水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316627)
预约地点(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农林水综合窗口)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9022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319R300011902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319R3000119022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农林水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水利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水利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水库大坝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第十七条 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省级:省直水利运行管理单位管理的水库 市级:本行政区域内的较为重要水库 县级:本行政区域内的其它水库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查看
特殊程序种类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文件信息
B-其他 专家评审 40个工作日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水建管[2001]618号)三、严格进行防洪与河势影响论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建设项目必须提出对防洪与河势影响评估报告,其报告编写须由具有水利(水电)行业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评审工作由建设项目审批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必须认真进行,严禁走过场,专家组不能全部由本地和本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意见作为建设项目申请附件一并上报。凡未进行防洪影响评估工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受理。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特别程序.docx
B-其他 听证 20个工作日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水建管[2001]618号)三、严格进行防洪与河势影响论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建设项目必须提出对防洪与河势影响评估报告,其报告编写须由具有水利(水电)行业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评审工作由建设项目审批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必须认真进行,严禁走过场,专家组不能全部由本地和本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意见作为建设项目申请附件一并上报。凡未进行防洪影响评估工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受理。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特别程序.docx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316627) 、预约地点(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农林水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行政许可决定书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316627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修正)第十七条: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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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河道大坝安全管理与防汛等水法规要求,符合河湖岸线分区分类管控、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功能区规划和生态敏感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生态红线管控要求。 2.按有关规定,属于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3.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经过专家评审,且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4.有相关的市级水库大坝管理单位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或第三方协议。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修建码头、渔塘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加盖单位公章 查看
工程建设方案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符合法定形式 查看
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材料齐全 查看
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材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真实有效 查看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复印件 0份 电子 必要 建设单位营业证书或法人的身份证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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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在安徽新浪体育nba网池州分厅网上申请或前往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水利类窗口报送申请材料,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邮寄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审批的科室具体办理,综合技术审查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办理意见;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办理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三步:窗口将办理结果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也可由申请人自愿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1个工作日 池州市水利局 陈文凯 受理岗 负责资料初审受理
审查 0.8个工作日 池州市水利局 倪晋京 审查岗 负责具体业务审查,现场踏勘
办结 0.1个工作日 池州市水利局 陈文凯 办结岗 负责办结事项并校验网络平台申请人申请资料真实有效性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是否都能许可?

不一定,首先应咨询其水库管理单位。受防洪、生态和水源保护等因素影响,我省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一般禁止开挖鱼塘,对码头的审批也是严格控制的。

现场需要业务人员吗?

一般情况下需要,根据审查人员业务审查需要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等,水库实际上也属于河道范畴。在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原则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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