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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车辆年审

来源: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事项名称
危险货物、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车辆年审
实施主体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受理条件
1.申请办理危险货车年审的车辆在经营期限内正常经营的;2.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318283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西区交通运输类综合服务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318283)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审核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危险货物、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车辆年审
基本编码
341018020000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378W3341018020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378W334101802000006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西区交通运输类综合服务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318283)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结果快递给申请人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318283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7〕208号):第三章 接驳运输信息管理 第十三条 道路客运企业拟开展接驳运输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接驳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接驳运输企业应当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通过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接驳运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报送下一季度拟开行的接驳运输线路运行组织方案,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于当季度末月20日前完成客运班线和车辆信息核实。因车辆报废更新需调整接驳运输车辆的,接驳运输企业应当于每月10日前在管理平台报送车辆信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于当月20日前完成车辆信息核实。  第十五条 管理平台通过信息自动交换功能,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需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接驳运输线路运行组织方案,并及时公布已录入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辆信息管理相关系统的接驳运输车辆情况。  第十六条 接驳运输企业通过管理平台获取并打印已录入信息的接驳运输车辆凭证,作为公安交管部门允许接驳运输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参考依据。信息录入成功的接驳运输车辆次月起可执行凌晨2时至5时运行。  第十七条 接驳运输企业需要调整接驳运输线路运行组织方案的,应当及时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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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办理危险货车年审的车辆在经营期限内正常经营的;2.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机动车行驶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道路营运车辆审验登记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承运人责任险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罐检报告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
卫星定位系统情况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查看
车辆照片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线上在新浪体育nba网申请;线下到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交通窗口均可办理;材料提供齐全即时受理; 2、审查: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 3、办结:窗口即时制证发证送达,可EMS寄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谢九妹 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 根据材料齐全情况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齐补正通知书。
审查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王臣 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负责人 核准文件的内容、格式是否规范、准确。
办结 0.25个工作日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谢九妹 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交通运输类综合窗口 签发核准文件。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中介机构
危险品罐体检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 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排放检验“三检合一”,出具GB38900标准附录G式样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并在报告“备注”栏签注车辆技术等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二十四条 罐式专用车辆的常压罐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2)等有关技术要求。 使用压力容器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等有关技术要求。 压力容器和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压力容器或者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未能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 罐体检验合格材料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机构名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办公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江洲南路105号

联系方式:0523-89999511

概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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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机构名称:四平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办公地址:四平市铁西区

联系方式:0434-3215065

概      述:

'
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

机构名称: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

办公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江大南路19号

联系方式:0791-88303581

概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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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申请资料中自然人签名用私章或者签名章代替行不行?

自然人签名必须由本人签署,签名章或私章不能代替签名。

单位公章暂时盖不了,使用复印、扫描、打印的公章及电子章代替单位盖章行不行?

单位盖章应当使用原件章,不得使用复印、扫描、打印的公章及电子章。

使用蓝色、蓝黑色、红色签字笔、圆珠笔、铅笔填写表格和签名行不行?

填写表格及签名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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