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要办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
事项名称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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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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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申办者应是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或科研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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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31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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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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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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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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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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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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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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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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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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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720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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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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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MB1851093N30001720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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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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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MB1851093N300017202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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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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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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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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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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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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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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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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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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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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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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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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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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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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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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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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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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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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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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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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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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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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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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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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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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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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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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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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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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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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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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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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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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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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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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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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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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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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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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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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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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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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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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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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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31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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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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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四条: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寄件人应当提交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邮寄证明。邮政营业机构应当查验、收存准予邮寄证明;没有准予邮寄证明的,邮政营业机构不得收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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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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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无 | 查看 | |
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或经营批准证明性文件(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 2.批准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性文件及单位资质证明性文件(仅科研教学单位提供) | 无 | 查看 |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需加盖公章 | 无 | 查看 |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经办人需提供 | 无 | 查看 |
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经办人非法人需提供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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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个工作日 |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 陈恋 | 受理岗 | 受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申请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 王欣 | 审查岗 | 审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 无 |
办结 | 0.3个工作日 |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知识产权局) | 李红娜 | 办结 | 办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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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要办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 |
通过铁路、航空、道路、水路等运输麻醉药品和经营药品时,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简称运输证明)。 |
什么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上市销售但尚未列入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发生滥用,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该药品和该物质列入目录或者将该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 |
第二类精神药品是否需要办理运输证明? |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运输第二类精神药品无需办理运输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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