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未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但能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的职工能否申报?
事项名称 |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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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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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上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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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567256,0566-2567252,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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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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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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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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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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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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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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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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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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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78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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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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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3341800752980187Y300078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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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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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3341800752980187Y300078800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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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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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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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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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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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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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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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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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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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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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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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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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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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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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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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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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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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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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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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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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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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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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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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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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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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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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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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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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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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年度按比例安排 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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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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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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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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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新浪体育nba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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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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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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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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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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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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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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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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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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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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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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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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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567256,0566-2567252,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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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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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第十二条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配合保障金征收机关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保障金征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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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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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网上申报无须提供,窗口申报需提供 | 查看 | |
残疾职工入职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承诺书的合同(期限)包含联网认证年度。 残疾职工的入职材料:劳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 查看 | |
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通过人社部门信息共享核实的无需提供。 | 查看 | |
上年1月至12月金融机构向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凭证 |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上年1月至12月金融机构向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的工资表和证明 1、残疾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校验的,无需提供。 | 查看 | |
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通过医保部门信息共享核实的无需提供。 | 查看 | |
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 |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仅限劳务派遣用工的残疾职工认定时填报。 | 查看 | |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网上申报不需要上传。 | 查看 | |
劳务派遣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通过劳务派遣安排残疾人的单位提供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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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7个工作日 |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徐春红、刘星煜 | 池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带二维码的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包括所需时限),告知申请人。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能够当即办理的新浪体育nba事项,可直接出具批准证件文本,不再出具受理通知书。依法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上报的,受理通知书由下级行政机关出具。为了方便申请人,由下级行政机关代办转报并由上级机关出具受理通知书的,下级行政机关应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并在实施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代办转报,一般不超过5日。实施机关收到转报材料后,应当即出具受理单。 | 无 |
审查 | 10个工作日 |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徐春红、刘星煜 | 池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审查方式主要包括:书面审查;实地核查;招标与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集体审查;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方式。 实施机关应明确采取具体审查方式的依据和理由,细化权限边界以及每个审查环节的前后置条件,避免功能雷同的重复审查。同时,应将总时限合理划分到每个审查环节。量化审查工作细则,实施机关可结合实际制作能够体现流程及职责的表单。审查方式应明确:适用情形、法定审查内容、审查评判依据、审查程序、审查期限、各级审查人责任、审查意见(结论)、收费等。还应明确注意事项及不当审查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对于共同决定的,由牵头的实施机关(或最终决定机关)负责组织协调,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牵头的实施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各自的职责、配合节点、材料流转需满足的具体要求、返回意见的要求和时限等。对于需要逐级审核的事项,各级审查人员应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是否批准的审查。依法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实施机关决定的事项,下级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后及时上报。上报材料应包含全部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实施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 无 |
办结 | 3个工作日 |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徐春红、刘星煜 | 池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负责及时准确无误办结。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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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未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但能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的职工能否申报? |
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方可申报。 |
我市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日期? |
申报时间是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至6月。 |
安置残疾人就业已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是否需要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
用人单位已达到或超过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应在规定时间到所属残联机构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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