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急难”互助社救助方式
发布时间:2025-01-16 11:21 信息来源:12345热线
“救急难”互助社救助方式
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况确定救助标准,按照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和转介服务为辅的救助方式,分类分档予以救助。
①资金救助。一般情况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补充救助不超过500元/人次,应急救助不超过1000元/人次。镇(乡、街道)“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补充救助不超过1000元/人次,应急救助不超过2000元/人次。资金救助为“一事一救”,同一事由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救助。特殊困难情形,由镇(乡、街道)“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或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标准和频次。
②实物救助。实物救助是资金救助的辅助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资金救助合并使用。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采取发放衣物、食品和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实物救助所需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单次资金救助标准。对实物救助物资,需确保其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③转介服务。实施救助后,救助对象急难情况得到缓解但仍存在特殊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联系社会力量提供资金支持、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针对性帮扶。
①资金救助。一般情况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补充救助不超过500元/人次,应急救助不超过1000元/人次。镇(乡、街道)“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补充救助不超过1000元/人次,应急救助不超过2000元/人次。资金救助为“一事一救”,同一事由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救助。特殊困难情形,由镇(乡、街道)“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或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标准和频次。
②实物救助。实物救助是资金救助的辅助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资金救助合并使用。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采取发放衣物、食品和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实物救助所需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单次资金救助标准。对实物救助物资,需确保其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
③转介服务。实施救助后,救助对象急难情况得到缓解但仍存在特殊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联系社会力量提供资金支持、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针对性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