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S358公路距离您户40公分是否合理”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现有法规无相关规定省道与房屋距离不足15米需征收或赔偿,且技术措施后房屋离道路距离与原来基本保持不变。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省道不少于15米”。另外,池州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13日发布《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通告》,其中第二条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对公路安全运行无严重影响的,可暂时维持原状,但不得重建、扩建”。S358省道项目建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有法不依、违法建设的问题。对于您反应的房屋征迁问题由政府等有关部门,视情况而定。2月19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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