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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政秘〔2025〕91号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部署,现将《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赋权清单(2025年版)》《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赋权清单(2025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赋权衔接。市直有关赋权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发区赋权工作,主动与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接(以下简称“两个开发区”),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赋权事项移交;会同市数据资源局开放相关业务系统使用权限,提升两个开发区赋权事项的承接能力和使用效能。两个开发区要积极对接市直有关赋权单位,明确具体经办机构,有序承接赋权事项。本通知印发后一个月内完成事项委托及移交工作,并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备案。
二、推动落地生效。两个开发区要切实提高承接能力,依法依规实施赋权事项,深入推进“互联网+新浪体育nba”,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市直有关赋权单位要加强对两个开发区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赋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三、实行动态管理。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及时做好开发区赋权工作的总结评估。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全省一单”动态调整等情况,结合开发区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完善开发区赋权清单。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池州市市管省级开发区赋权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池政秘〔2023〕37号)即行废止。
附件:1.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赋权清单(2025年版)
2.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赋权清单(2025年版)
池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