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
为做好2025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切实增强政府立法的计划性、科学性和针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立法需求,制定2025年度立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池州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项目安排
2025年立法计划项目5件,均为地方性法规(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把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确定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压紧压实责任,认真抓好立法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同做好年度立法相关工作。
(二)确保立法质量。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活动,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协调,坚持开门立法,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载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倾听民意、吸纳民智。要坚持从地方实际出发,体现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立法所涉及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高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按时完成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注意把握立法节奏和进程,明确时间进度安排,按时完成起草任务,严格按时间节点向市司法局报送立法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依据对照表及征求意见情况等材料,为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合理时间。承担调研论证项目的单位要紧紧围绕立法主题,深入调研和总结立法项目在本地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遇到的主要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按要求及时形成立法调研成果。市司法局要加强统筹指导,及时跟踪了解立法计划执行情况,把好立法审查关,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附件:池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表
附件
池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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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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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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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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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审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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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审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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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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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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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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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
草案(审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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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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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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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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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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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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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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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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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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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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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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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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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论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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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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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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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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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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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论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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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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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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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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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瓶装液化气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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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论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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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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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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