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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2406-00030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路  / 城乡建设(含住房)
成文日期: 2024-06-04 发布日期: 2024-06-21 09:43
发文字号: 池政办秘〔2024〕39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125723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池政办秘〔202439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4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7年,全面建成建管护运协调发展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新改建农村公路约400公里,力争实现建制村通双车道及以上公路比例75%以上,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100%,四、五类桥梁及时处置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率达到100%,建制村公交通达率达85%,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覆盖率达到7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畅达农村路。

1.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加强与国土空间、旅游发展、乡村建设、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有效衔接,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管控要求科学合理选址,统筹保障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将精品示范村和省级中心村公路及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等联网路项目纳入建设项目库。有序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含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及联网路建设。通双车道受限路段要根据地形、地貌、视距等因素灵活设置错车道。逐步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到2024年,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2.打造农村公路品质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活动,建立健全第三方质量巡检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专业技术培训,推进农村公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力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100%。积极争创黄山杯”“九华山杯等省市优质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推动农村公路养护提质增效。积极开展预防性养护,高质量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动态消灭差等路、提升次等路。加强对乡镇、村养护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农村公路优良中路率(MQI)不低于95%。(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建设平安农村路。

4.强化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扎实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工程,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整治平交路口580处,增设路侧护栏200公里、交通标志1300块、减速带800条。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开展农村公路下穿铁路涵洞专项治理。提升农村交通安全应急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5.优化农村公路交通秩序。落实好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原则上不得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确需使用的,经属地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和途经乡级人民政府联合开展安全评估,确保农村客运班线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情况、车辆技术要求相互匹配,纳入城乡公交线网规划或运营计划,由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班线,属地相关部门要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坚持常态管控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针对农村地区居住分散、早出晚归等特点,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视频巡查、交通技术监控、车辆巡查管控等,严厉查处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运行。完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政策,并指导和督促乡镇政府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6.完善农村公路综合治理机制。优化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标准,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治理超限超载路警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基本形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市场监管,强化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加强农村公路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

(三)建设绿色农村路。

7.推进农村公路绿色发展。将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服务各个环节。积极推广绿色、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继续支持城乡公交使用新能源汽车,城乡公交新增、更新的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应急车辆除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8.提升充电设施便民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具备安装条件的村庄等场所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各地开放乡镇城乡公交停车场站的充电设施为社会提供服务,到2027年,乡镇城乡公交停车场站的充电设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比例达到7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建设美丽农村路。

9.提高农村公路综合服务能力。鼓励省级中心村、精品示范村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实施农村公路白改黑工程、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慢车道、照明等设施。加大路域环境治理力度,完善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标线,合理设置停车区、观景台、休闲驿站等服务设施。市、县级分别组织开展年度十大美丽农村路评比,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十大美丽农村路评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为群众提供舒适整洁、环境优美、服务温馨的通行条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0.打造山水池州·灵秀九华特色农村路。推进农村公路与地理环境、人文历史、古村落保护等有机结合,围绕九华山、秋浦河、牯牛降、升金湖等,打造一县一品、一路一品为特色的交旅融合品牌,加快建设彰显山水池州·灵秀九华特色农村路。畅通交通干线与乡村旅游最后一公里,打造主线联通、支线成环、末端通达的慢游网络。顺应自驾游发展趋势,加强路景融合升级改造,推进九华秘境、秋浦仙境、G318国民公路、石台天路、升金湖山水田园等 5 条风景道建设。支持旅游经营收益用于旅游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及运营。(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五)建设智慧农村路。

11.加强农村公路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建设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积极开展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县道、乡道数字化管理。推广自动化检测、路面病害自动识别、科学决策等多场景开发应用。全市农村公路智慧管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数据资源局)

12.持续推进农村运输智能化。鼓励各地应用集中化、专业化的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信息处理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技术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城乡公交车辆上应用驾驶辅助系统(ADAS)。农村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保持100%。城乡公交智能调度和电子支付比例达到100%。到2027年底,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数据资源局)

(六)建设融合农村路。

13.加快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地区客货邮融合发展,推动实现网络节点共建共享、运力资源互补共享、县域配送体系融合共享。各地要及时出台《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创建和客货邮共同配送线路运营投入。鼓励具备条件的县级汽车客运站利用现有场地建设公共配送中心,拓展邮政快递综合服务功能,设置邮件快件独立处理区,集中开展邮件、快件装卸、安检、分拣、交接作业流程,提升装运效率。支持各地建设具备客货邮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基本实现建制村快递服务全覆盖。邮政管理部门积极引导邮政企业配合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进驻具备客货邮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积极推进城乡客运车辆捎带邮件、快件服务。客货邮合作线路覆盖乡镇数量占比达到50%以上。鼓励对入驻县级客运站、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的邮政快递企业减免相关费用。支持汽车客运站在不改变土地和规划条件的基础上,利用现有场地资源开展游客集散、电商超市、酒店住宿、体育休闲等多元服务。力争创建国家农村物流服务品牌1个。(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14.强化农村客运服务保障能力。突出农村客运的公益属性,建立群众可承受、财政可负担、企业可持续的票价体系,因地制宜建立并实施服务农村地区的公交企业运营成本核算和补贴补偿制度,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运营主体,及时拨付相关资金,鼓励先行预拨部分资金。围绕池州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目标,打造“1个主体、1张网络、1个调度系统、1个支付平台的三网融合服务模式,持续巩固拓展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支持东至县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或实施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贵池区城乡公交体制改革和城乡交通一体化规划(2023-2035)落地实施、石台创建国家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对接开通毗邻地区公交和城际公交,促进全市公交成片联网。到2025年底前,建制村最多一次换乘到达县城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5.扎实推进路衍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结合地方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市场潜力,规划具有市场吸引力的农村公路项目,研究农村公路+”融资模式。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民宿康养、资源开发、特色小镇、电商物流等新业态融合发展,盘活路域资源,帮助农民创收增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完善和落实以县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通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统筹市级财政资金等方式,充分发挥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支持收费公路与非收费公路统筹发展;通过建立成本费用评价评估制度、运营考核奖励机制等多种方式,提高镇村公交运行成效;对汽车客运站承担的旅客实名制管理、安检、反恐防范、疫情防控等公共服务的,建立财政补贴机制。

(三)注重示范引领。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等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监督考核。各地政府要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对各级路长、乡村道路专管员和路长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的监督考核力度;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质量、安全、工程变更、计量、预决算、验收等过程的廉政监督。

 

附件:《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7年)》相关指标表


附件

 

《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

2023—2027年)》相关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2023年底到达值(%)

目标值(%)

2024

2025

2026

2027

1

建制村通双车道及以上公路比例

56

62.5

65

70

75

2

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

95.6

97.8

100

100

100

3

较大规模(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

99.9

100

100

100

100

4

四、五类桥梁及时处置率

100

100

100

100

100

5

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率

60.7

85

100

100

100

6

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交比例

85

85

85

85

85

7

农村公路列养率

100

100

100

100

100

8

乡镇城乡公交停车场站的充电设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比例

15

40

50

60

70

9

客货邮合作线路覆盖乡镇数量占比

44

50

60

70

75

10

建制村最多一次换乘到达县城比例

100

100

100

100

100

11

农村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2

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率

85

90

95

98

100

13

城乡公交智能调度和电子支付比例

100

100

100

100

100

14

城乡公交新增、更新的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应急车辆除外)

100

100

100

100

100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4-06-21 09:43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