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140M/201712-00016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医药管理 |
成文日期: | 2017-12-20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09:55 |
发文字号: | 池政办〔2017〕5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市财政局(国资委)办公室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2022820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池政办〔2017〕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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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更好地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7〕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综合施策”的思路,综合运用债券置换、财政补助、自筹资金、协商谈判、争取政策支持等多种途径,力争2020年底前将举债期限内的存量债务全部化解;对2020年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债务,采取多种方式降低偿债成本并及时化解。同时,完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投入机制,健全公立医院债务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发展建设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严控新债发生,促进全市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具体措施
(一)摸清底数。通过开展全面审计甄别,锁定公立医院二类、三类存量债务。由审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卫生计生等部门,通过自查自审、交叉互审、上报审核等方式,对截至2016年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平台中的二类、三类债务进行审计甄别,剔除实际未用于医院发展建设的政府融资贷款以及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利滚利、息转本”高息贷款等形成的债务,出具审计甄别报告。(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其中列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建立台账。根据审计甄别报告,建立公立医院二类、三类债务台账,统一编号,销号管理,并按规定及时调整政府债务平台数据,锁定存量债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卫生计生委)
(三)一类存量债务化解。通过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方式化解公立医院一类存量债务。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财政统一部署,在2017-2018年期间,通过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将截至2016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平台中锁定的一类债务全部置换。债务置换后,全部由同级政府承担偿债主体责任,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及时足额偿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四)二类、三类存量债务化解。实行“一院一策”,市、县(区)公立医院要根据债务总量及结构、医院业务收支、有效资产资源等情况,制定二、三类存量债务化解方案,并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
债务化解的主要方式:
1.争取政策减轻债务负担。各县区政府积极搭建平台,支持公立医院与债务银行充分协商,在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前提下,压缩截至2016年底还本付息期限仍超过5年的债务期限,争取银行采取挂账停息、债务豁免等方式减轻债务负担;对暂时不能压缩偿债期限的债务,支持公立医院通过争取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置换存量债务,降低偿债成本。
2.医院提取偿债专项资金。从2017年开始,公立医院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医疗收入的5%提取偿债专项资金,其中对年度应还本息低于医疗收入5%的公立医院,按实际本息资金需求计提,专项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3.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市、县区公立医院将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公立医院的各类资金,剔除中央财政补助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偿债,其中省财政补助县级公立医院零差率资金按不低于50%比例安排;年度未支出的各类公立医院补助资金,按照存量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能继续使用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4.处置闲置资产。加快处置公立医院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将所得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5.医院自筹资金。公立医院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成本控制,规范收支核算,优化支出结构,压缩经常性开支,积极自筹偿债资金。
6.地方政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安排债务贴息补助资金。
(五)杜绝违规举债,构建长效机制。
1.加强公立医院在建项目管理。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在建项目的监管,必要时可组织对公立医院在建项目规模标准、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复审,对超标准超规模建设、建设资金尚未落实需要贷款建设的项目,暂缓建设,待相关条件完备后再行续建。对复核后符合条件、使用债务资金的在建项目,继续按立项时明确的筹资方式或原银行协议贷款续建;对在建项目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应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后续资金。(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2.加强新债源头控制管理,完善投入机制。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有效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严禁违规举债建设。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提请同级政府(或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后,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程序审批。对不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未落实建设资金、未按规定化解存量债务的公立医院,一律不得审批新项目。公立医院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地方政府预算内统筹资金安排。经批准的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财政在公立医院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建立财政综合绩效补助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
3.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强化公立医院债务源头控制,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方面投入。加强公立医院财务预算、成本控制等基础管理,构建公立医院长效发展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市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相应建立相关领导组和工作机构,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及资金管理、债务锁定、考核奖补等制度,安排必要的审计甄别工作经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基本建设审批相关资料,完善项目审批机制,统筹安排基本建设资金。审计部门负责债务审计甄别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出具审计甄别工作报告。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复审,督促指导公立医院制定“一院一策”化债方案,落实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公立医院要积极做好债务自查,及时全面提供债务审计甄别相关资料。市、县区医改部门要将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医改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结合财力、医院运行、债务结构、政府补助等因素,制定公立医院偿债计划清单,细化偿债项目、本息额度、资金来源、责任人及时间表等内容。要按要求完成公立医院存量债务审计甄别、调整地方政府债务平台数据、锁定存量债务等工作。要按要求将本地实施意见、相关工作方案、审计甄别报告、偿债计划清单等文件资料报送市财政局。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公立医院偿债资金管理和使用,对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偿债资金,一律直接支付;对医院自筹偿债资金,要减少拨付环节,及时足额支付。各县区政府应对各渠道安排的偿债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封闭运行、专账核算,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的,如数追回资金,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立足经济社会、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大局,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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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池州市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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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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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
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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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聂爱国??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贾?瑄?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吴庆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树生?? 市财政局局长
张江南??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建淮??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姚朝勇?? 市教体局局长
马胜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友华?? 市审计局局长
尹加旺?? 市财政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尹加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