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刘俊任池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葆春任池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蒋海曙、何平、洪磊任池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包进、高政权任池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宋春华、刘圣祥、夏强、徐震任池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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