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140M/201907-00013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标题: |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文号: | 池市监发〔2019〕130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7-26 |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直属园区分局,机关各科室(局、中心):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2019年7月19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 吴宏俊138******91
附件:《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9日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力促进
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条件和宽松环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便利化
1.构建公平公正准入机制。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没有按法定程序设定的涉企证照事项。严禁擅自设定和变相增加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大力压减企业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注册许可局负责)
2.深化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全面推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制”登记。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 3个工作日以内。对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残疾人员从事无需取得许可的个体经营,允许开展为期 6 个月的“试营业”,“试营业”期间实行备案管理。允许“个转企”的小微企业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全面推行实体大厅“一窗受理”和互联网“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预约叫号、容缺受理、业务代办、同城通办、‘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和长三角登记服务一体化”工作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网上办、快捷办和跨区域办。(注册许可局负责)
3.简化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对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企业,由企业对上述事项提供书面《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即可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事后若发现企业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的决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同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册许可局负责)
4.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逐步对所有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让更多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按照能合即合、应合尽合的原则,稳步有序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注册许可局负责)
5.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食品相关产品实行告知承诺审批;除危险化学品外的其他省级发证产品,按照优化准入服务的方式实行后置现场审查。推行“一企一证”,企业生产经营目录内不同类别产品的,新申请许可证或申请换发许可证时,一并审查颁发一张许可证书。进一步下放食品生产许可事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科、注册许可局负责)
二、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6.加大清费治乱力度。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将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收费作为重点,查处利用行政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重点查处商业银行向民营企业乱收费行为,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价格监管科负责)
7.强化价格与收费社会监督。全面实施价费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涉及民营企业的价格与收费政策及相关内容。督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部门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及门户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增加收费透明度。 (价格监管科负责)
8.停征计量强制检定收费。对水表、燃气表、电能表等 60项 117 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以及加油机、自动衡器、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等 75 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继续停征收费。( 计量科负责)
三、加快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9.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性文件,全面纠正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容,防止出台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歧视性政策措施。(市局综合执法机构、价格监管科负责)
10.加强反垄断执法。坚决查处和纠正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竞争领域法律法规义务咨询。深入开展公用企业垄断和限制竞争突出问题整治,重点整治具有市场独占和垄断地位的行业企业划分市场、固定价格、限定交易等垄断行为。(市局综合执法机构、价格监管科负责)
11.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完善与民营企业的执法协作机制,不断巩固政企联手打假平台建设。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支持民营企业依法维权。积极受理民营企业合法诉求,持续开展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市场交易中混淆仿冒、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局综合执法机构负责)
1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现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效率大幅提升。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严格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支持民营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知识产权服务保护科负责)
13.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金融投资、房地产等领域互联网广告监管力度。深入推进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定期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广告监管科负责)
14.清朗网络市场环境。大力宣传《电子商务法》,指导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经营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网络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建立全市电子商务企业基础数据库,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网络交易监管科负责)
15.深化放心消费创建。让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达到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按省局要求完成创建目标,实现“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覆盖全市 9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12315指挥中心负责)
四、全面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16.开展民营企业质量提升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安徽品牌发展战略,以中国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为引领,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民营品牌企业。鼓励民营企业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实现全产业链质量升级。(质量发展科负责)
17.引导民营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巩固新浪体育nba标准化试点建设成果,完善新浪体育nba标准体系。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争创标准创新贡献奖和全国标准“领跑者”。引导民营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标准化科负责)
18.深化“优化计量、提质增效”活动。开展“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和建标帮扶活动。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最高计量标准。积极为企业建立计量标准提供计量技术服务。(计量科负责)
19.鼓励民营企业质量认证。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愿性认证,培育优势产业、拳头产品和区域品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科负责)
20.开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接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自主创新、质量提升、对外贸易等方面的需求,以非营利方式开放实验室环境设施、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标准信息等科技资源,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质量技术难题,降低创新创业成本。(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科负责)
21.培育民营企业商标品牌。引导民营企业注册和使用商标,打造自主商标品牌,全市每年新增商标注册申请2000件以上。支持符合条件、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尤其是行业龙头、单打冠军、专精特新等民营企业申报中国商标金奖和申请纳入驰名商标保护。积极推介民营企业中的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保护科负责)
22.加快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和运用。支持江淮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收购托管、交易流转等提供服务。在民营企业聚集地探索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立商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商标专利质押登记、专利费减备案、缴费查询等服务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集成化、一站式、全链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和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科技和经济深度融合。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指导企业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服务保护科负责)
23.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引导民营企业高质量创造、高质量申请,精准长远布局,形成一批创新难度高、保护范围合理稳定、市场发展前景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支持民营企业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建立知识产权大数据共享平台,开展知识产权评议与预警分析,明晰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和行业竞争态势,有效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规避研发风险。鼓励、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质量基础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保护科负责)
24.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提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登记工作效能,支持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托管挂牌。支持民营企业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信托交易试点。每年帮助企业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10 件以上。(网络交易监管科、注册许可局、知识产权服务保护科负责)
25.支持民营药械企业发展。鼓励民企参与“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基地优先落实奖补政策。支持具有传统特色加工技艺的基地建设单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依法清理和破除民营药品经营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兼并重组的限制性条件,鼓励市内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集团)兼并、重组中小型民营药品批发企业。(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
五、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6.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守信企业在监管环节优化检查频次。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对因未按时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凡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年报并提出申请的,经核实后符合移出条件的,予以移出。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凡公示满一年并提出申请的,经核实后不再公示。(信用监管科负责)
27.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市场监管系统内部抽查事项,实行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拓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实行全程监管。(信用监管科负责)
28.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创新创业。对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已及时纠正,未对社会、人身造成危害的行为,加强行政指导,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法规科、市局综合执法机构负责)
29.完善联系服务企业制度。 建立民营企业联系点制度。开展“进万企、优服务、促发展”活动。深化全省“小个专”党建示范街(区)创建活动,至 2020 年底,在全市建设不少于5个党建示范街(区),引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持续做好“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争创诚信示范活动。(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个民协会负责)
3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整合 12315、 12365、 12331、 12330、12358 电话平台,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投诉服务。(12315指挥中心负责)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坚强有力、行动上务实高效、感情上真心实意。要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协同推进,做到“放好管活、服务到位”,持续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要结合实际,将本实施意见逐条细化为具体的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附件: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
项 目 |
工作目标 |
具体措施 |
责任部门 |
预期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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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便利化 |
1.构建公平公正准入机制。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没有按法定程序设定的涉企证照事项。严禁擅自设定和变相增加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大力压减企业登记后置审批事项。 |
1.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措施,实现国有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公平竞争。 |
注册许可局 |
企业开办便利化程度明显提升,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全区域、全类型、全业务覆盖,企业退出更加便利,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初步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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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严禁各地违法擅自设定或变相增加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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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据省局动态调整《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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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全面推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制”登记。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对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残疾人员从事无需取得许可的个体经营,允许开展为期6个月的“试营业”,“试营业”期间实行备案管理。允许“个转企”的小微企业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全面推行实体大厅“一窗受理”和互联网“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预约叫号、容缺受理、业务代办、同城通办、‘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和长三角登记服务一体化”工作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网上办、快捷办和跨区域办。 |
1.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70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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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制”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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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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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企业开办事项全程网办“零见面”审批改革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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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营业执照跨区域通办改革试点,建立预约叫号、容缺受理、业务代办工作机制。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改革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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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大与商业银行、工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等合作覆盖面,扩大网上代办服务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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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加大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力度。 |
注册许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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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积极宣传省“个转企”优惠政策,及时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等便利化服务。鼓励引导经营规模较大,有扩大经营意愿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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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便利化 |
3.简化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对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企业,由企业对上述事项提供书面《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即可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事后若发现企业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的决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同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文件精神,不断解决企业注销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
注册许可局 |
企业开办便利化程度明显提升,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全区域、全类型、全业务覆盖,企业退出更加便利,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初步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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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通与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人民银行等部门间的信息通道,实现信息共享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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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逐步对所有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让更多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按照能合即合、应合尽合的原则,稳步有序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 |
1.对照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措施,并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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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暂不能取消审批但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事项,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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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经营范围用语表述,推动经营范围登记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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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食品相关产品实行告知承诺审批;除危险化学品外的其他省级发证产品,按照优化准入服务的方式实行后置现场审查。推行“一企一证”,企业生产经营目录内不同类别产品的,新申请许可证或申请换发许可证时,一并审查颁发一张许可证书。进一步下放食品生产许可事项。 |
1. 认真落实《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工业产品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调整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程序的通告》(2018年第2号通告)。 |
注册许可局 |
简化申报材料、减少审批环节、缩短获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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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深入推进《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的通知》(皖质办函〔2018〕14号)落实,产品范围包括已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38类产品。 |
及时对符合换发“一企一证”条件的申请企业做好审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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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及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权责清单等。 |
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科 注册许可局 |
推动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方便企业就近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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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将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 |
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切实压缩许可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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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
6.加大清费治乱力度。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将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收费作为重点,查处利用行政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重点查处商业银行向民营企业乱收费行为,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 |
1.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 |
价格监管科 |
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运行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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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时开展小微企业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督促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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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商业银行收费监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政策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
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帮助民营企业跨越“融资”高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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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适时开展全市商业银行收费检查工作,检查工作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适时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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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强化价格与收费社会监督。全面实施价费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涉及民营企业的价格与收费政策及相关内容。督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部门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及门户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增加收费透明度。 |
5.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督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部门做好“价费公示”工作。 |
增强社会监督,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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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停征计量强制检定收费。对水表、燃气表、电能表等60项117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以及加油机、自动衡器、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等75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继续停征收费。 |
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原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原省质监局《转发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皖质办函〔2017〕70号),继续停征计量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搞变通或者拒绝执行。 |
计量科 |
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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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
9.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性文件,全面纠正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容,防止出台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歧视性政策措施。 |
1.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组织好市局机关增量政策审查工作,及时纠正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违反公平竞争制度的行为。承担市政府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
市局综合执法机构
价格监管科 |
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意识, 有效预防和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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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预防和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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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强反垄断执法。坚决查处和纠正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竞争领域法律法规义务咨询。深入开展公用企业垄断和限制竞争突出问题整治,重点整治具有市场独占和垄断地位的行业企业划分市场、固定价格、限定交易等垄断行为。 |
1.依法查处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违法行为。特别针对公用事业领域,聚焦重点行业,整治公用企业垄断和限制竞争违法行为。 |
制止相关企业滥用市场独占和优势地位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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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走访调研、研讨座谈、集中宣传等方式为相关民营企业普及反垄断法律法规,提供义务咨询服务。 |
提高民营企业规范竞争意识,推进行业自律,保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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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
依法查处并公开行政垄断案件,对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当事人形成有力震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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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以及日常检查工作,积极收集垄断案源线索,并视情况开展前期调查。 |
做好事前防范,消除或减轻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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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挥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宣传作用,加大《反垄断法》的宣传,弘扬市场公平竞争文化,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和竞争秩序。 |
提高社会各界对公平竞争和反垄断工作的认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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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
11.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完善与民营企业的执法协作机制,不断巩固政企联手打假平台建设。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支持民营企业依法维权。积极受理民营企业合法诉求,持续开展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市场交易中混淆仿冒、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
1. 积极参加全省白酒知名企业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第十四次会议;适时组织开展与相关民营企业的联合打假活动。 |
市局综合执法机构 |
政企联手打假平台进一步巩固,打假保优工作进一步深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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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年度元旦春节打假专项执法行动。 |
维护“两节”市场繁荣稳定,保护消费者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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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受理民营企业合法诉求,持续开展打假专项执法行动。 |
保护消费者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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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导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市场交易中混淆仿冒、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
规范相关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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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现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效率大幅提升。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严格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支持民营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 |
1.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现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效率大幅提升。 |
知识产权服务保护科 |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得到推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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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动作为,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查处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 |
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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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电子商务领域、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领域执法。 |
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用牌、创牌意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助力构建有效创新激励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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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用包括商标申请受理窗口在内的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商标品牌知识宣传普及和推广,促进企业确立商标品牌意识,积极注册和使用商标,引导企业培育品牌、提升品牌、经营品牌、延伸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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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强化各类广告导向监管,加大广告案件查办力度,定期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
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金融投资、房地产等领域互联网广告监管力度;深入推进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定期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重视违法广告线索处理,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
广告监管科 |
规范全市互联网广告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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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
14.清朗网络市场环境。大力宣传《电子商务法》,指导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经营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网络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建立全市电子商务企业基础数据库,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 |
1.做好《电子商务法》培训、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广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制观念,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
网络交易监管科 |
促进电商主体守法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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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集中授课、实地调研、咨询答疑、案例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主动服务电子商务经营者,为电子商务经营者讲解电子商务涉及的风险点以及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防范网络交易风险。 |
防范网络交易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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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做好违法行为协查工作,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秩序,履行主体责任。 |
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共同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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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树立创新、包容、审慎、规范的市场监管新理念,通过宣传、提示、建议、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树立底线思维,严厉查处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
促进电商主体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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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深化放心消费创建。让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达到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按省局要求完成创建指标,实现“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覆盖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 |
1.制定年度放心消费创建及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工作计划。明确创建任务、方法、时间步骤、年度发展计划等。发动经营者主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年度发展计划组织放心消费参创经营者申报、审核工作。对已审核的放心消费参创经营者开展上门培育指导和检查。12315中心配合消保委按照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县级、市级、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认定命名工作。 |
12315指挥中心 |
2019年,按省局要求完成创建指标,实现“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覆盖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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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拓展试点范围,每年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指导试点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指定试点工作负责机构,在门户网站建立公示窗口。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会同试点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消费者投诉互联互通通道,实现投诉数据的及时公示和实时更新。 |
实现试点地区投诉数据的及时公示和实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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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
16.开展民营企业质量提升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五大示范”行动,以中国质量奖、省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为引领,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民营品牌企业。鼓励民营企业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实现全产业链质量升级。 |
1.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和市县两级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为抓手,通过专题培训、实地调研指导、组织相近行业企业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动民营企业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高质量民营企业。 |
质量发展科 |
40家民营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10家民营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3家民营企业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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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中国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巡回宣讲活动等为平台,通过集中宣讲、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等方式,宣传推广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跃升。 |
举办巡回宣讲、经验交流等活动1场,全市培训民营企业2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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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引导民营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巩固新浪体育nba标准化试点建设成果,完善新浪体育nba标准体系。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争取承担国际、国家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及设立标准化研究机构。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争创标准创新贡献奖和全国标准“领跑者”。引导民营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
1.巩固新浪体育nba标准化试点建设成果,加强新浪体育nba地方标准研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
标准化科 |
支持相关部门加强“互联网+新浪体育nba”地方标准研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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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举办1次贴合民营企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培训班。 |
积极培育民营企业标准化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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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鼓励、推荐民营企业标准化专家担任标准化专业机构成员。 |
增加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民营企业标准化专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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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导民营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 |
提升民营企业参与制定标准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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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
18.深化“优化计量、提质增效”活动。开展“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和建标帮扶活动。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最高计量标准。积极为企业建立计量标准提供计量技术服务。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
1.开展“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活动。2019年-2020年,各县、区和直属园区分局每年选择2-3家骨干企业、3-4家中小企业,组织开展计量精准服务和建标帮扶活动。 |
计量科 |
夯实民营企业计量工作基础,支撑民营企业质量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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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和改进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树立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民营企业诚信计量典型。 |
提升民营企业诚信计量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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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愿性认证,培育优势产业、拳头产品和区域品牌。 |
1.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力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 |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科 |
质量认证覆盖面不断拓展,认证数量不断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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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开展管理体系、绿色有机、节能、环保等自愿性认证,提高质量水平。 |
引导民营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提高质量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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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开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接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自主创新、质量提升、对外贸易等方面的需求,以非营利方式开放实验室环境设施、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标准信息等科技资源,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质量技术难题,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
逐步开放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机构实验室及技术标准等相关科技资源,在仅收取试剂耗材和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成本情况下,为民营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科 |
解决民营企业产品研发中质量技术难题,降低创业创新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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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
21.培育民营企业商标品牌。引导民营企业注册和使用商标,打造自主商标品牌,全市每年新增商标注册申请2000件以上。支持符合条件、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尤其是行业龙头、单打冠军、专精特新等民营企业申报中国商标金奖和申请纳入驰名商标保护。积极推介民营企业中的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 |
1.年初下发商标品牌发展指导数;加强工作调研和指导;年底对商标注册申请情况进行考评。 |
知识产权服务保护科 |
每年申请商标注册不少于2000件;2019年新申报驰名商标不少于2件。培育一批民营企业商标品牌,提高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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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中国商标金奖和纳入驰名商标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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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向社会推介一批商标品牌运用规范、效益明显且信誉良好的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引领市场主体规范运用商标,发展自主商标品牌,以示范促规范、以规范强品牌、以品牌增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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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加快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和运用。在民营企业聚集地探索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立商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商标专利质押登记、专利费减备案、缴费查询等服务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集成化、一站式、全链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和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科技和经济深度融合。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指导企业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
1. 深化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改革。推进知识产权“互联网+新浪体育nba”,实现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电子化,各项业务一网通办。 |
知识产权服务保护科 |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9件,新申请商标不少于2000件、马德里商标国际不少于1件、地理标志商标不少于1件、集体商标不少于1件,新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不少于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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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县、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设立商标受理窗口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受理窗口。 |
以商标质押贷款为重点,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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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引导民营企业高质量创造、高质量申请,精准长远布局,形成一批创新难度高、保护范围合理稳定、市场发展前景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支持民营企业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建立知识产权大数据共享平台,开展知识产权评议与预警分析,明晰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和行业竞争态势,有效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规避研发风险。鼓励、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质量基础科技创新。 |
畅通优先审查渠道,协助企业专利快速授权。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
知识产权服务保护科 |
帮助企业实现快速申请、快速授权,加快专利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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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
24.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提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登记工作效能,支持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托管挂牌。支持民营企业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信托交易试点。每年帮助企业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10件以上。 |
强化动产抵押全程电子化和股权质押宣传工作,提升动产抵押线上便利化和股权质押服务水平。 |
网络交易监管科 注册许可局 |
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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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商标质押贷款任务数,引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帮扶指导民营企业办理商标质押贷款,推进县、区帮扶企业商标质押贷款全覆盖。 |
知识产权服务保护科 |
全年帮助企业办理商标质押贷款不少于1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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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支持民营药械企业发展。鼓励民企参与“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基地优先落实奖补政策。支持具有传统特色加工技艺的基地建设单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依法清理和破除民营药品经营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兼并重组的限制性条件,鼓励市内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集团)兼并、重组中小型民营药品批发企业。 |
1.开展“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位遴选工作,引导扩大“十大皖药”示范种植面积和规模。 |
医疗器械 监管科 |
“十大皖药”示范种植面积有较大幅度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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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十大皖药”新品种遴选工作,鼓励扩大“十大皖药”品种范围。 |
我市特色、大宗等品种纳入“十大皖药”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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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开展“十大皖药”一次性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基地落实奖补政策。 |
落实奖补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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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持具有传统特色加工技艺的基地建设单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协调解决项目申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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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十大皖药”均能顺利申报非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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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
26.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守信企业在监管环节优化检查频次。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对因未按时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凡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年报并提出申请的,经核实后符合移出条件的,予以移出。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凡公示满一年并提出申请的,经核实后不再公示。 |
1.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依据《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实现对全市企业的信用分类,对守信企业在监管环节优化检查频次。 |
信用监管科 |
在综合监管平台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模块,实现信用分类,减少对守信企业不必要的干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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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督促引导企业依法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巩固企业信用监管基础。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简化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程序;完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提高工作效能。 |
确保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不低于85%,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更加规范,列入和移出程序更加简便,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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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管理。不断提高涉企信息归集质量,建立完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管理机制,简化行政处罚信息从公示系统撤下程序,压缩企业属地管辖机关的核实期限。 |
涉企信息数据归集质量、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公示及时率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撤下的核实期限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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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市场监管系统内部抽查事项,实行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拓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实行全程监管。 |
1.落实《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整合市场监管系统内部抽查事项。科学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事项,在年度抽查计划中予以合并安排抽查。 |
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确保年度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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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拓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范围,在中央明确实行综合执法改革的五个领域,由牵头单位统筹制订并实施年度抽查工作。 |
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机制初步建立,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明显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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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
28.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创新创业。对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已及时纠正,未对社会、人身造成危害的行为,加强行政指导,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
1.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创新创业。对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已及时纠正,未对社会、人身造成危害的行为,加强行政指导,依法免于行政处罚。 |
法规科 市局综合执法机构 |
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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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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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直销行业经销商中民营企业的行政指导,对其业主及从业人员首次轻微违法已及时纠正,未对社会、人身造成危害的行为,及时约谈当事人,提出警示,指导其整改、规范。 |
市局综合执法机构 |
进一步规范直销行业经销商中民营企业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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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对监管执法活动进行监督,防止和杜绝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简单粗暴执法行为发生。 |
法规科 |
提升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执法工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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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完善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建立民营企业联系点制度。开展“进万企、优服务、促发展”活动。深化全市“小个专”党建示范街(区)创建活动,至2020年底,在全市建设不少于5个党建示范街(区),引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持续做好“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争创诚信示范活动。 |
1.建立完善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民营企业联系点制度。 |
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 个民协会 |
帮助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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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进万企、优服务、促发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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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定印发年度“小个专”党建工作要点。 |
强化“小个专”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深化“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街(区)创建活动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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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定“小个专”党建工作范街(区)创建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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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小个专”党建示范街(区)创建活动推进会,并为获得示范街(区)命名的“小个专”党组织授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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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围绕党建工作如何更好融入生产经营各方面、全过程,持续助推民营经济健康成长进行调研攻坚,破解“小个专”党建工作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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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整合12315、12365、12331、12330、12358电话平台,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投诉服务。 |
根据总局、省局部署,制定我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体系整合方案,将市场监管各投诉举报电话平台统一整合至12315投诉平台。进一步完善本地区12315工作体系。 |
12315指挥中心 |
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投诉服务。 |
主办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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