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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1705-00004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标题: 【已废止】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号: 池政办〔2017〕17号
成文日期: 2017-05-11 发布日期: 2017-05-18
废止日期: 2020-12-07
【已废止】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5-18 16:19 来源:池州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产业精准扶贫是催生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实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的根本途径,是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安徽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池州市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6-2020年)》要求,切实做好全市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建成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扶持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创新一批产业扶贫新模式,确保贫困户零成本投入、零风险经营。到2018年,使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产业,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且至少有1项增收项目,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实现稳定脱贫。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特色发展。以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总抓手,以高水平建设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为契机,以现代农业、全域旅游、大健康产业发展为重点,立足贫困地区资源优势、产业基础、技术支撑和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扶贫产业发展方向。二是坚持群众主体。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调动贫困人口的积极性,催生自我发展动力,凝聚脱贫攻坚合力,加快产业发展。三是坚持受益精准。将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长期、稳定受益作为产业帮扶边界,防止在实施中走样。四是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确保贫困村、贫困户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保护协调兼顾。

二、科学确定特色主导产业

(一)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支持贫困户重点发展粮油、茶叶、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粮油重点发展优质特色品牌粮油,推广绿色增产关键技术,支持贫困村建设烘干、仓储和加工设施。支持推广无性系茶园,支持贫困户开展低产茶园改造,优先对贫困村安排茶产业绿色增长模式攻关示范。蔬菜重点发展高山有机蔬菜、水生蔬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蔬菜钢架大棚。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和林木资源,大力发展香菇、木耳等食用菌生产。鼓励中药材生产和加工企业带动贫困户建设稳定的生产基地。贫困户新发展茶园市财政每亩补助400元、改造低产茶园市财政每亩补助300元,发展食用菌市财政每棒补助0.5元,发展中药材市财政每亩补助200元。

(二)大力发展特色养殖业。支持贫困户重点发展生猪、家禽、牛羊以及特色品种养殖。支持畜禽养殖专业的贫困村开展绿色低碳循环生猪生产模式攻关,实现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标准化养殖、生猪等良种补贴、农村沼气建设等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大力发展名特优水产养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休闲渔业,支持水资源条件较好的地方开展山泉流水养鱼,提高养殖效益。贫困户开展生猪养殖市财政每头补助200元、开展家禽养殖市财政每羽补助5元。

(三)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业。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依托林业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打造木本油料、毛竹、用材林、苗木花卉、名特优经果林等特色基地,同时支持贫困户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优先安排林下经济和低产林改造等林业项目。大力开展林业技术推广和技能培训。新发展经济林市财政每亩补助300元。

(四)大力发展光伏扶贫产业。支持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和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采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户)自筹等办法筹集资金。贫困村建设16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市财政补助5万元,贫困户建设13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市财政补助0.4万元。

(五)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支持旅游资源丰富和生态优美的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改善供电、供水、通信、道路、消防、环境卫生等旅游基础设施,整村整镇,成带连片,全景全域进行开发,支持开发乡村摄影、徒步慢游、体育健身、养生养老、研学旅行等新业态、新产品,指导贫困村兴办农家乐、开心农场、采摘园、休闲垂钓基地等。通过餐饮服务、销售特色旅游商品、担任讲解导游等形式,将贫困户纳入旅游产业链,带动增收致富。支持旅游企业到贫困村购置农户空置农房使用权或长期租赁空置的农房进行修缮,发展民宿、旅游和度假养生。支持50户贫困户发展农家乐旅游业,市财政每户一次性补助0.5万元。

(六)大力发展服务加工业。通过“政府出资、部门援建、引企入驻、集体所有”的办法,在贫困村建设一批蔬菜、食用菌大棚等“扶贫车间”,方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支持企业采取依托贫困村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贫困村或贫困人口相对集中自然村发展服装、箱包等加工业及其生产相关配套服务业。每建一个300平方米的加工厂或等值大棚,且带动贫困户就业15人以上,市财政每个补助15万元。

三、因地制宜选择发展模式

要在实践中总结一批成功范例加以推广,可以是单一模式,也可以复合几种模式。关键是因地制宜,增强产业精准扶贫的实效性。

(一)“政策驱动”模式:即“政策奖补+特色种养业+贫困户”。继续对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实现资金奖补和技术服务,通过奖补扶持政策与资源开发对接,让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受益。

(二)“主体带动”模式:即“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引进龙头企业,或“园区+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利用企业的市场和技术优势发展产业,龙头企业通过与合作社、贫困户签订产销订单、代种代养等方式建立合作关系,带领贫困户增收。

(三)“资产收益”模式:即“小额信贷+保底分红+贫困户”或“能人大户+土地流转+贫困户”,变关系到户为效益到户。贫困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或扶贫小额贷款入股,由能人大户统一经营、统一承担风险,贫困户获得入股分红。把户贷企用作为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的重要渠道。财政投入到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也可折股量化到贫困户,贫困户获得收益分红。

(四)“集体经济”模式:即“集体经济+订单+贫困户“,对已经形成特色产业的村,可引导贫困户成立合作组织或与贫困户签订生产订单,贫困户在合作组织或村集体指导下生产经营。

(五)“电商扶贫”模式:即“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抓住“电商安徽”建设和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的机遇,加快建设村级服务站点和乡镇集散中心,鼓励电商企业建立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或通过托管代种代养,实现线下产业链和线上供应链有机结合,引导贫困户通过参与“两链融合”实现增产增收。

(六)“扶贫车间”模式:即“扶贫车间+贫困户”,通过建立扶贫车间或蔬菜大棚、食用菌大棚等,带动贫困户在车间或大棚就业,获得务工收入。

(七)“农旅融合”模式:通过景区景点开发,带动贫困户融入旅游产业链,发展乡村旅游和农家乐,实现脱贫致富。

四、充分发挥主体带动作用

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休闲农庄、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全覆盖,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托种托养、订单农业、带动务工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必须通过一种或多种形式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并在等级申报、用地保障、项目安排、金融支持、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于带动贫困户的新型经营主体,要建立名录,做好新型经营主体的资格审查工作,设立经营主体带动贡献奖,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政策资金支持,享受劝耕贷贷款支持和贴息支持。

五、拓宽产业扶贫融资渠道

(一)强化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对各县区产业扶贫进行补助。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支持产业扶贫的奖补具体标准和办法,并按标准兑现奖补。要加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用于支持贫困村扶贫车间建设和贫困户产业发展。

(二)创新金融扶持机制。用活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在贫困户自愿的前提下,采取“贷款+保险+担保”等方式,鼓励贫困户利用小额贷款参与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或贫困村入股分红,年收益不低于6%。全面实施“劝耕贷”,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吸纳贫困户发展产业给予贷款支持,按每吸纳1户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累加,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50万元(含)以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采用信用方式发放。对带动贫困户的经营主体商业银行贷款实施财政贴息,对当年新发生流动资金贷款50万元以上的,按照银行同期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当年设备投资50万元以上的,按照设备投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发展扶贫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支持为贫困户开发特色产业保险产品。加强贫困地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保险机构设立基层服务网点。提高保险公司理赔工作效率,及时做好报案、查勘定损和赔款支付工作。

六、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一)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名单附后),统筹安排、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政府是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编制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做好进度调度、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加强联合督查和行业督查工作,把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督查结果作为对各地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扶贫、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相关资金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项目监督管理。按照“群众参与、村级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批、省市备案”的要求,严格项目立项、审批、公示、实施、验收全过程监管。各级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清单。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收回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相应责任。

(三)强化社会保障服务。大力发展合作服务组织、服务型企业、社会服务组织等经营性服务组织。实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全覆盖,提高为贫困人口发展特色种养业的服务保障水平。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加快村级电商站点建设,为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提供销售、流通服务。

  

附件:市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2017年511




附件


市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联席

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召集人:刘会秋  市农委(市扶贫办)主任

  员:张江南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秉文  市工调办主任

王文联  市林业局副局长

程保东  市民生办主任

    市旅委副主任

吴东山  市金融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市扶贫办),姚卫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