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140M/202307-00025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键字: | 无 |
标题: | 关于许作峰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文号: | 池政人字〔2023〕1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06 | 发布日期: | 2023-07-07 |
废止日期: |
池政人字〔2023〕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许作峰任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正处级);
谷畅霞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兴国任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阳生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董学春任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汪竹波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兵任市政府派出市属国有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潇潇任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万水的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职务;
免去秦建平的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正发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方炎明的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