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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阅读次数:1742 次 来源: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发布时间:2023-11-0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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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要求全校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日常业务设在校安全办。

  2、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定期和不定期集中对全校进行大检查,检查后填写记录。

  3、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4、建立假期值班制度,节假日学校行政必须按值班制度轮值。

  5、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长;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6、实行领导和教师共同值日制度,认真填写学校日志登记表。             

  7、没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8、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进行修缮和处理。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长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在平台申请。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回宿舍或让学生干与该节课教学内容无关的事。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在楼梯间玩耍、游戏、推拉、堵挤,严禁爬越围墙、栏杆。不准用身体靠在走廊栏杆上,严禁用身体伸出栏杆外张望或任何方式的推拉栏杆。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5、发生安全事故时,第一位发现的老师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马上向学校汇报,以便协调处理。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厨房的卫生及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必须每天检查,不允许有伤病人员进入食堂。每天早上必须对购进食物进行质量监测,并做好有关记录。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必须立即退货或消毁。

  3、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按学校规定路线排队进退场,上下楼时按规定次序,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跑,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派出所、居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严禁学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如刀具、易燃物品、仿真玩具手枪等),不准玩火,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消防设备,不准逞强斗殴,不准掷杂物,不准在校内外打汽枪,玩弹弓,放鞭炮。

  4、门卫室必须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在未获得被访人同意时,不得让来访人员进入校园,严防歹徒乘机进入校园,严禁学生私自离开校园。

  5、在接送学生的高峰期内,严禁学生在车辆出入的地方乱跑,车未停时,严禁学生靠近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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