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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阅读次数:1789 次 来源: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发布时间:2023-11-0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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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住宿学员需按学校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不准随意进入他人房间。
  二、爱护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不得毁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挪动消防器材。造成公共设施损坏者需加倍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处分。
  三、除学校分配给各宿舍的电器设备外,学员自己不得乱拉电线,不得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如电暖气、电热水器、电炉等。
  四、不准在宿舍内吸烟,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
  五、严格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归宿,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六、宿舍内要保持整洁有序,地面干净,物品放置规范。值日生要履行好职责。被褥要叠放整齐,床上不要堆放杂乱物品,每日早晨由值日生做值日。
  七、维护公共卫生,遵守公共道德。不准向过道内倒水,倒垃圾和随意摆放个人物品。不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不准在宿舍、走廊等公共场合大声喧哗。
  八、不得在宿舍内进行打牌,打麻将等娱乐活动。
  九、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要存放过量现金及贵重物品。
  十、如果宿舍内发生火灾,学生应不要慌张,服从老师安排撤离,然后积极参与救火工作。
  十一、如果宿舍内发生窃案,学生应注意保护现场并迅速向值班老师报告。
  十二、违反以上条例,经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停止其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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