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严防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01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
1. 车辆出入校园,应主动接受门岗保安检查,严格遵守门岗管理制度。
2. 学生上下学时段或课间,一律不允许机动车在校园内北辰大道行驶,车辆生活区行驶需避开上放学时间段。
3. 对车辆出入校园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出入校园。(1)学校教职工自用车辆正常上班通过车辆牌照识别进入校园,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
(2)外来公务车辆外来公务车辆,需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3)特种车辆特种车辆(公安、电信、消防、救护、抢险),凭有效证件或学校同意后进出校园,门卫要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4)货车入校送菜、送货、基建等必要进入学校车辆,需由学校总务处主任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
(5)无牌、无证车辆,牌号不全、污损严重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02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1. 车辆进入校园,禁止鸣笛,学生上下学、下课、课间操等人员活动高峰期时间段,严禁车辆行驶。
2. 入校送菜、送货、基建等车辆必须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或总务处备案批准后,避开学生上下学时段或课间,方可进出校园,且在指定区域行驶,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
3. 车辆发动前,驾驶员必须绕车一周,确认车辆周围安全无人后方可发动。
4. 严禁在校园内练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
03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 进入校园的各类车辆必须服从门卫指挥,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严禁占用消防应急、抢险和救援通道。
2. 车辆停放时,须拉紧(电子)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教职工的所有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教学楼附近,全部停放在指定区域。
3. 校门两侧、路口、消防通道、网格线等位置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师生出入、消防通道畅通。
4.校园停车场因他人的车辆或行为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凡是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生命因规则而绚烂,世界因文明而美丽。感谢您的支持、配合和理解!
池州市第八中学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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