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决策背景: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市已建立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能满足全市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比,特别是与全面小康、幸福池州和大健康新医疗等战略目标相比,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此同时,“健康中国”战略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带来新机遇,深化医改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新要求,发展动力转换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新动能,社会、健康问题要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互联网+”加速健康服务模式转变。当前,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未来五年城镇化全面加速,生育政策调整成为新常态,疾病谱和死亡谱已发生新的变化,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对卫生资源配置进行全方位的审视、谋划和部署。
决策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6〕48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池政〔201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意义:《池州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既遵循安徽省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又体现我市自身特色,对于指导我市各县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优化卫生资源布局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总体考虑:《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将我市列为发展类城市、皖南医疗服务区成员之一,我们提出我市构建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强基层、扩优质、补短板,实现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双轮驱动”。市中心城区作为市区域医疗中心,在急危病症、疑难重症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领域发挥引领作用,鼓励以现有医疗资源为基础,发展高端医疗技术。各县立足本区域,扩大医疗服务辐射范围,着力打造优质医疗服务圈,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周边地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5年底,我委启动规划编制,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确定专人负责规划编制,拟定基本思路和规划框架,确定规划指标设置和规划方法选择;二是召开规划编制准备会,开展资料数据收集,全面收集了2011-2015年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数据;三是参照省级规划起草了《池州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
《规划》征求意见稿形成后,2016年8月首先在委机关内部广泛征求意见,进行第一次修改;2016年10月向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进行征求意见,进行了第二次修改;2017年2月,我市规划初稿通过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专家论证评议;根据省级专家论证评审意见我委作了第三次修改,2017年4月向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委、规划局、编办等部门征求意见,得到的反馈意见(除编办,其他部门均反馈无修改意见)经修改后形成了《池州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送审稿)》。市政府办公室于8月9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施居民健康行动计划,完善重大疾病防控、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的监控能力,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协作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公立医院药品、耗材、设备集中采购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五、主要任务
规划共分为七章。第一章为规划背景,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我市区域卫生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形势;第二章为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布局、总体目标;第三章为主要资源总体配置要求,是规划的重点部分,明确了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各县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信息资源配置、其他资源(包括设备和技术)配置;第四章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明确了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设置原则;第五章为服务体系的整合和协作,主要是医养结合试点、医联体和医共体内容;第六章为保障措施;第七章为规划实施与评价,对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督评价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划重点事项说明:
(一)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到2020年,我市每千常住人口将拥有床位5.8张、执业(助理)医师2.24人、注册护士2.80人、公共卫生人员0.83人、全科医生2人,上述指标已与《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相关指标进行了有效衔接。我市的规划在床位设置上向基层倾斜、向社会办医倾斜,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占总床位比例不得低于20%,社会办医院床位不得低于25%;市域内的县办医院床位占公立医院床位比例不得低于65%;公立医院床位数占当地总床位比例不超过55%。
(二)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综合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现状及医疗机构布点规划要求,我市明确了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福地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其它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疾病控制、综合监督执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血防、采供血、专业精神卫生、院前急救等公共卫生机构的具体设置。
(三)体现我市特色医养结合工作。我们提出大力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构建起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探索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体制机制和创新成果,打造生态环境良好的中小城市医养结合示范市的“池州范本”,为全省、全国同类地区医养结合工作提供示范经验。打造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联结合、养医签约、两院一体、居家巡诊六种医养结合模式。
(四)优先人才发展战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推进以提高素质与能力为核心的医学教育改革,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快医疗卫生行业的基层人才、紧缺人才、高端人才的培养。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
六、创新举措
一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重点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医药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等。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三是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四是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五是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逐步构建医疗机构和医师信用体系,实行内部信用分类管理,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六是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七、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改革创新、优先人才发展,项目库支撑规划实施。同时确定了各级政府和卫生计生部门在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职责,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
八、下步工作考虑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规划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规划宣传,会同媒体做好规划政策解读;二是加强规划管理,配套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三是推动规划落地,坚持市、县联动,依据本规划,指导和督促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为推动全市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规划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