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祥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师生的生命健康,市教体局一直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结合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走深走实:
(一)构建了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自2024年以来,省市两级共开展专项督导18轮,全市170个中小学食堂已实现多轮全覆盖检查,问题得到了较好整改。建立了全市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包保责任制,每所学校包保到人。同时,实行了市、县局长陪餐制。各县(区)教体局积极履行主管 责任,共投入900多万元,改造提升74所中小学食堂硬件设施。
(二)健全运营管理机制。
实施全员培训行动,自2024 年以来,市、县(区)两级层面共举办了37轮专题培训班(会), 先后3100多名校长、财务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训。组织 1322名从业人员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云考”,做到学校、人员、岗位全覆盖。统一印发36种警示性标识胶贴。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市县共出台27项管理制度,促进了食堂管理常治长效。
(三)建立多方监督格局。
多渠道公布校、县区、市级投诉举报方式。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细化“你呼我应”工作机制,市县教育部门及学校均建立了校园食品安全“接诉即办” 处理机制。各校均成立膳食家长监督委员会,在涉及食堂承包招标、食材采购等重要事项上,保障家长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学期,全市共有2391位家长自愿参加监督委员会。 结合政府开放日主题活动等,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了“校园餐”检查活动,结果向社会公示。
二、关于您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配备专业食品安全总监”建议的答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 理规定》要求:就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幼儿园300人以上)的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学校应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担负食品安全责任。这是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体系(校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一个重要举措。 目前,就餐人数达上述规模的学校食堂,均按此规定配备了安全总监,主要由学校副校长担任。但正如您所说, 一些学校的安全总监因专业知识缺乏,出现了履职未尽职的现象,建议政府从校外为学校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学校食品安全总监。此建议,因涉及事项多,一时无法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提升总监履职能力:一方面,想方设法提高教师积极性,鼓励学校在职称评比、评优评先中向长期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教师(校长)倾斜。另一方面,还是从加大培训入手。去年,从上至下从国家到学校,各级各校都开展了食堂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覆盖了所有相关人员。应该说,参训人员的专业知识都得到了一定提升。 后期,我们将持续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第三,就是强化职责监督,将食品安全总监培训考核情况、履职能力纳入对学校 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在日常检查中,加强对总监专业能力履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二)关于“优化校园餐招投标机制”建议的答复
自“校园餐”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各中小学校均建立了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制度,多数学校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食材供应企业。主要通过最低单价折扣率中标的方式来选取食材供应企业,根据发改部门网站公开发布的价格信息或者学校所在镇街区域内市场均价,采取单价折扣率报价方式。 这种方式本质上区别于最低价中标,以基准价为锚点,通过折扣率竞价,兼顾供应商利润与采购方成本控制,有效防止供应商恶意竞争、偷工减料导致食材劣化等问题的发生,保障了学生就餐的质量。据统计,全市无一家学校食堂采取最低价中标方式选取食材供应企业。
(三)关于“建立市县级供应商动态库”建议的答复
今年二季度,市教体局已对全市学校食堂的承包企业、 食材供应企业、食堂劳务企业等单位的信息建立名录清单, 并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进行审查,主要对基础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覆盖率100%)进行了审核,未发现问题。下一步,市教体局积极吸纳建议,不定期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清单内供应商进行督查。指导学校建立退出机制,对出现供应腐败变质食材、劳务人员无证上岗等情形的公司责令退出。
(四)关于“为大规模食堂的专业管理人员纳入工勤编制”建议 目前,全市学校(含幼儿园)食堂337个,其中就餐人数500 人以上的学校(幼儿园300人以上)不在少数,食品专业管理人员纳入工勤编制,需要财政资金保障,会给地方财政带来压力。所以,该建议一时无法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校园食品安全的真知灼见和大力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电话:2317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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