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nba_外围体育投注app-【体育娱乐】

图片

图片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2408-00020 组配分类: 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标题: 我市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8-08 发布日期: 2024-08-08
废止日期:
我市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
发布时间:2024-08-08 08:20 来源:池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我市全方位落实积极生育措施,持续优化医保支持生育政策,不断提升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水平,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今年8月1日起,我市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省内25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职工、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1万元。
  我市稳步提高生育医疗和生育补助金待遇,生育医疗保障范围涵盖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渠道扩大至职工个人账户,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分娩住院定额补助标准由900元提高至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
  我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推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惠民举措,办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推行“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惠民政策,参保时间延至出生之日起90天。今年以来,全市新生儿“落地”参保2810人次,2523名新生儿及时享受门诊、住院医保待遇457.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