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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B0212E/202405-00101 组配分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标题: 关于印发池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繁星聚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池就〔2024〕1号
成文日期: 2024-05-22 发布日期: 2024-05-24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池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繁星聚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 15:48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市有关单位:

现将《池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繁星聚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522日  


池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繁星聚池”工程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理念,集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池、回池、留池就业创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制定池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繁星聚池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人才兴皖工程及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落实市委、市政府万马奔池人才计划及人才池州行工作部署,统筹政校企综合资源,坚持市场化就业方向,稳定扩大岗位规模,强化政策宣传落实,不分阶段、不分环节持续实施外地大学生来池计划、池州籍在外大学生回池计划、在池高校毕业生留池计划,计划利用3年左右时间开创人才与城市共融、共赢、共享的繁星聚池发展局面,为池州市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繁星聚池工程,到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池就业创业总量实现新提升,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取得新突破、高质量充分就业成效取得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扩大就业总量。2024年新引进1万名以上大学生等青年人才来池就业创业,在池三所高校平均留池就业率达18%;到2026全市新增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在池就业5万人左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总量达24万左右,在池三所高校平均留池就业率实现30%以上。

二是进一步加大岗位供给。每年开发政策性岗位3000个左右,拓展市场化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到2026年,累计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新增各类就业岗位供给4万个左右。

三是进一步优化就业服务。每年举办“2+N”各类招聘活动430场以上,提供岗位规模不少于1万个;开展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100场以上,通过高校行活动引进高校毕业生1000人左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率达到100%

三、重点举措

以实施繁星聚池工程为基准,坚持“345”工作思路,即深入推进3类能力提升行动、集中实施4项稳岗拓岗措施、着力优化5项促进就业服务,打造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

(一)深入推进3类能力提升行动

1.提升专项技能。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将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畴,根据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为高校毕业生打造个性化培训需求,并按规定给予有关培训补贴。支持职业院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按规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池州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实施青年见习。多方募集岗位资源,建立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每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1535个,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相关补贴政策。提高就业见习岗位质量,重点开发一批示范性见习岗位,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的比重,增加见习岗位吸引力。持续完善见习管理制度,优先安排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零就业、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毕业生参加见习,强化见习人员监督管理,规范见习补贴资金审核发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3.强化创业指导。加强青年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建设,完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服务质效。针对性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实训功能等活动,面向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创业培训。组织举办第二届创业池州大赛,组织创业项目与投融资机构专项对接,提高青年创业成功率。每年支持高校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业450名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集中实施4项稳岗拓岗措施

1.稳定政策性就业岗位招用规模。充分挖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加大基层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加快招录(聘)进度,为毕业生市场化就业留足窗口期。力争每年提供政策性就业岗位3000个左右。(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广泛开拓市场化就业渠道。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大力发展九大新兴产业,重点鼓励发展就业韧性强、岗位容量大等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市场主体。每年引导市内企业开发高质量就业岗位(含实习见习)不少于1.1万个,其中在池三所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等活动征集就业岗位(含实习见习)不少于3000个,部门联动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组织开发就业岗位(含实习见习)不少于1000个,举办“2+N”特色招聘活动征集就业岗位(含实习见习)不少于7000个,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450名左右,从事灵活就业45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池州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挖掘国有企业吸纳就业潜力。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督促地方国有企业担起稳就业责任,充分挖潜国有企业岗位容量,全市国有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每年300个左右,国有企业社会招聘人员中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积极实施一揽子减负援企政策。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至2025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底,针对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开展稳岗返还,持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举措,引导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开发新的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着力优化5项促进就业服务

1.加密招聘活动频次。充分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和池州就业网的线上招聘功能,与高校互通招聘信息,持续办好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线上求职应聘。每年6月底前,联合相关部门、在池高校等举办小规模、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不少于10场,促进企业用工需求和毕业生求职需求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池州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落实两个“100”行动。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聚焦我市九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突出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组织摸底不少于100家重点企业人才需求,常态化开展招才引智高校行”“百企进百校等进校园活动,全市每年组织不少于100家次企业赴100所以上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鼓励各地各单位与高校建立常态化人才输送机制,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促进人才和城市双向奔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开展“1131”服务计划。每年7月份起,启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帮扶,以一人一策实施“1131”服务计划,即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率达到100%。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池州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4.建设万马奔池高校就业服务站。按照市县(区)共建、政校联动的原则,构建全方位、多支点、可感知的大学生促进就业认知行动工作矩阵,在池州三所高校试点建设万马奔池高校就业服务站,进一步集聚就业创业资源,搭建能力提升平台,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校园延伸,打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桥头堡,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加快打造人才强市输送青年人才,注入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配合单位:池州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开展筑梦池州名企行活动。利用五一”“国庆等节假日以及暑假时机,开展筑梦池州名企行系列活动,组织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暑期实习及池州行活动,广泛开展学子进园区”“学子看家乡”“学子谈感想等主题活动。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市内重点园区、企业走一走”“看一看,面对面宣传池州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等情况,以及我市人才引进、就业创业等政策,切实增强高校毕业生留池、爱池、建池情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政策支持

(一)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求职创业补贴。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生活补贴。民营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大专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800元、3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安居补贴。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池州市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池人才〔20226号),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大专生,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30万元、12万元、6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补贴分5 年支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之后,可享受本市新引进人才(含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对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对象,租住政府投资性公租房的,给予全额房租补贴。自行通过市场租房的,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日制大专生给予每月300元租房补贴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每月500元租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给予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筹集一批人才公寓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引进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者,最高可申请最高额度50万元、最长期限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最高可申请最高额度400万元、最长期限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池州市分行,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校园招聘会补贴。对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校园招聘会(不得收取学生和用人单位费用),并向市级人社部门报送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信息的在池高校,根据签订三方协议毕业生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60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池州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以上政策如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照最新规定政策执行。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相关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压紧压实责任,凝聚合力推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在池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强化就业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配齐建强人员队伍,为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提供重要服务保障。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举措,选树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和企业吸纳就业的典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就业观念。加强对企业用工监督检查,规范招聘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虚假招聘、黑职介等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招聘中的各类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性招聘条件,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合法权益。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就业预期,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调度。根据省统一安排部署,建立政策性岗位调度机制、市场化岗位开发协同机制和周报、月报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共同推进任务落实的良好局面。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工作8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场化岗位招聘全年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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